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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户口的人可以当选村主任吗

城镇户口的人不能够选为村委会主任,社会责任应当由村集体成员担当。但城镇户口人员可以,嗯,作为村委的工作人员,参与村委会工作。
可以

城镇户口的人可以当选村主任吗

2,什么是城镇户籍人口

城镇户籍人口是中国二元户籍制度的特有称谓,与之对应的就是农村户口,但现在这个称谓慢慢要消失了,现在大部分的地区将这两个称谓改为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还有少数地方取消了农业与非农业的区别,统一称为居民户口
非农

什么是城镇户籍人口

3,城镇户口的人都干什么工作

租房,炒房。。 正式单位上班啊 自我经营啊 什么都有
这个那就找个别的吧,户口要是那么容易改大家都改了。
有些是原居民,以前有些因进单位而迁,但现在什么情况都有,居民不能说明什么了。

城镇户口的人都干什么工作

4,城市户籍特点人员什么意思

城市户口一般是指城镇户口,是指在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集镇注册登记的户口。城镇户口又叫城镇户籍,是指过去计划经济年代、我国实行二元体制时,拥有城镇户口、享有粮油肉等配给、招工等权利的居民,即城镇定量户口的居民,也简称“市民”。若在工矿企业工作,则被称为“城镇职工”。以上“市民”或“城镇职工”所拥有的户籍称为城镇居民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门对户口的分类,只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没有“城镇户口”这个类别。实际上,非农业户口就是“城镇户口”或“城市户口”。现泛指不享受农村土地分配权的人所拥有的户口,跟居住地域已经没有挂钩。
你户口在玉林市博白县的,在南宁买房,这种情况你就是属于区内其他城市户籍的。我能确定,望采纳我的回答。

5,城镇户籍人员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否享有继承权

有的。《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规定:“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城镇户籍人员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没有继承权,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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