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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办理居住证

一、怎样办理居住证1、办理居住证流程如下:(1)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2)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3)如果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六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六个月以上;(4)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5)申办人携带有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身份证等,现场给予办理。2、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三条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二、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办理居住证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固定合法居住处所证明;5、半年以上社会综合保险证明。

如何办理居住证

2,怎样办理居住证

一、怎样办理居住证1、办理居住证流程如下:(1)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2)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3)如果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六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六个月以上;(4)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5)申办人携带有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身份证等,现场给予办理。2、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三条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二、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办理居住证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固定合法居住处所证明;5、半年以上社会综合保险证明。

怎样办理居住证

3,居住证怎么办理

一、怎样办理居住证1、办理居住证流程如下:(1)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2)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3)如果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六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六个月以上;(4)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5)申办人携带有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身份证等,现场给予办理。2、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三条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二、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办理居住证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固定合法居住处所证明;5、半年以上社会综合保险证明。

居住证怎么办理

4,居住证怎么办理

一、居住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1、居住证办理需要以下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2)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3)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申领居住证。2、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二、居住证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3、审核:公安内部审核;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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