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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市公司重整对于股民来说是利好还是利空

上市公司重组重整,如果重组成功,那么对于股民来说是重大利好。如果重组失败,反倒是利空。所以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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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重整对于股民来说是利好还是利空

2,公司重组是什么意思

公司重组具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狭义的公司重组是仅限于公司并购,包括公司合并、公司收购与公司分立(分割);广义的公司重组泛指公司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股东之间依据私法自治原则,为实现公司资源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而实施的各种商事行为。“公司重组”是指公司为了获得长期的发展及未来的融资能力而进行的重组活动,具体包括公司的改制上市、兼并、合并、买壳、借壳、企业资产重组、债务重组、人员重组、企业重整及公司的破产等各项活动。公司重组的目的是从企业的自身战略出发,谋求对公司长远发展所需的各项资源的优化组合,从而大幅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在中国目前的资本市场上,使用最多的是“资产重组”这个术语,而这个概念有泛用的倾向,并没有一个相对比较统一的指称范畴。
公司重组具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狭义的公司重组是仅限于公司并购,包括公司合并、公司收购与公司分立(分割);广义的公司重组泛指公司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股东之间依据私法自治原则,为实现公司资源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而实施的各种商事行为。 重组的类型: 1、以重组的客体为准,公司重组分为公司部分财产重组、公司人格重组、公司股权重组、公司控制权和公司经营方式重组; 2、以重组的公司数量为准,公司重组分为公司之间的重组与公司自身的重组; 3、以公司重组的主体为准,公司重组可分为内资重组与外资重组; 4、以重组的效果为准,公司重组可以分为以壮大公司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为目的的增重型公司重组以及以收缩公司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为目的的瘦身型公司重组; 5、以参与重组公司的竞争力为准,公司重组可以分为扩张型重组和康复型重组。

公司重组是什么意思

3,企业重组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重组(Reengineering)亦称企业再生,企业再造、再生工程、程序创新,是几年前由美国海穆(Micheal Hammer)博士提出。意即企业回到创始原点,重新开始。重新设计企业的业务过程,实现企业绩效的显著改善,并不是裁员、缩编,而是重新开创一个事业体的新生命周期。企业重组是针对企业产权关系和其他债务、资产、管理结构所展开的企业的改组、整顿与整合的过程,以此从整体上和战略上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强化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推进企业创新。? Reengineering前面的RE是一个字根,有三个意思:回到,重新,集中。? 后面的Engineering是从头到尾完成一件实际的工作,对企业而言,就是从经营策划、策略、组织、制度、到文化塑造一系列的业务过程。如果再分析字尾的ing,也可以说它是一个一直进行中的过程,意味着不是一次就可以完成的过程,而需要持续不断地进行。? 企业重组强调的是重新设计,而不是逐渐改进,因此是改革而不是改良。逐渐改进通常只能加快现有的工作流程,而加快工作流程常不能克服一个系统的基本性能缺陷。? 一些发达国家的企业发现,靠对企业的小修小补,已无法解决企业所面临的问题。必须对企业的组织结构、管理方式、经营方向、主导产品等进行大规模的调整,才能重振企业雄风,因此企业重组目前已成为席卷全球企业界的管理革新浪潮。? 企业重组从何着手?最务实的做法应由需求驱动,从研讨企业的价值开始。企业的价值包括所有与企业体相关的关系人利益,如顾客、员工、社区居民、债权人、供应商以及股东等。 对于股票上市企业,股票价格是我们衡量价值的最佳工具,没有股票上市的企业,经营绩效可能是唯一可接受的评估方式,经营亏损的企业必须通过改造来提高价值。影响一个企业的价值,从整个系统观察是企业策略无法与企业的经营使命、文化、价值观配合所致,而一个企业的策略无法发挥又是因为核心能力无法与市场条件配合所致。在企业重组过程中,首先就是面对经营绩效上的问题。再从使命、文化上配合策略、组织结构及流程上着手,找出能结合市场及顾客需要的核心竞争能力。? 企业重组不单纯是一个行政命令所能解决的,它有丰富的管理与文化内函,企业重组的同时,必须进行文化重组、策略重组、组织重组、制度重组。? 五、企业重组的四个阶段? 企业重组的步骤通常有四个阶段、逐步实施:? 即面对现实→建构未来→调整机制→落实变革。? 面对现实就是面对经营绩效,包括:? (1)以数据全面研讨经营上所遇到的问题。找出同行业的经营绩效最好成绩的以及平均的来作比较,并虚心研讨真正的原因。? (2)开创及重新分配现有的资源:了解可以创造营收的资源是什么?哪里还没有充分利用,哪里需要开创。 (3)提高现有的绩效水平:订出一个短期可以实现的目标,鼓励大家努力达成,这项目标可以证明只要肯改变就能提高效益。 (4)鼓励多层次的主管参与变革:主管是变革的种子,必须要能够起带头及影响的作用。? 建构未来就是画出企业的经营远景以及达到远景的途径,包括:? (1)拟定企业的经营方针(使命):重新拟定一份经营方针(使命)说明书。? (2)让使命视像化,使员工具有使命感:为了让基层员工能够了解变革,必须将使命图像化、视觉化,并激励员工以使命为荣。? (3)重新定位,根据企业的优劣势及产业分析,重新调整经营策略。? (4)以系统方法架构变革的内函,将达成策略所需要配套进行的变革工作列出,并思考优先顺序。? 调整机制就是进行企业大结构的改造工程,包括:? (1)组织重组,画出新组织架构,订出变革的时间表;? (2)建构新的管理基础:重新调整行政支持的机构,建立新的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决策功能。 (3)文化重塑:重新研讨核心价值观,是否要加入新的价值,或者删除阻碍进步的旧价值。? (4)建构核心竞争能力:从技术、资源方面实现新的远景,建构核心竞争能力。? 落实变革就是发动组织重组的引擎,让变革成为不可逆的反应,包括进行以下工作。? (1)教育培训:将组织变革的观念和能力强化;? (2)协调变革:出现步调不同时,要管理机制协调;? (3)沟通:出现意见不一致时,通过会议沟通;? (4)宣导:依靠内部种子人员,宣导刊物,小组会议将变革的理念、做法,让基层人员了解并获得支持。 (5)公关:让股东、债权人、社会大众了解变革的绩效,进而支持变革;? (6)争取资源:一方面强化内部管理,一方面也要争取外部的支持,以获得足够的资源。?
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
1.产权重组产权重组是指以企业财产所有权为基础的一切权利的变动与重组。它既可以是终极所有权(出资者所有权)的转让,也可以是经营使用权的让渡;产权转让的对象既可以是整体产权,也可以是部分产权。 2.产业重组宏观层面的产业重组是通过现有资产存量在不同产业部门之间的流动、重组或相同部门间集中、重组,使产业结构得以调整优化,提高资本增值能力。微观层面的产业重组则主要涉及生产经营目标及战略的调整。 3.组织结构重组 组织结构重组是指在公司产权重组、资本重组后如何设置组织结构和组织形式的重组方式。旨在解决设立哪些组织机构,具备哪些职能,机构间的相互关系如何处理、协调,管理层人选如何调整等问题。 4.管理重组 管理重组是指企业重组活动相应涉及企业管理组织、管理责任及管理目标的变化,由此而产生的重新确立企业管理架构的一种重组形式。其目的是创造一个能长远发展的管理模式或方式,帮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更好地生存与发展。 5.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是指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处理,并且涉及债权债务关系调整的重组方式。债务重组是一个为了提高企业运行效率,解决企业财务困境,对企业债务进行整合优化的过程。

企业重组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4,什么是企业破产重整程序

一、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二、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三、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四、法院指定管理人。五、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六、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七、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八、进入重整期间后,经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九、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十、法院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十一、《重整计划草案》获批准后,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由债务人负责执行。十二、《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十三、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此后进入破产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1. 破产申请根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2. 法院裁定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3. 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等等。
一、企业破产重整原因  由于重整程序与破产清算程序的目标不同,破产法对适用重整程序的破产原因需要作扩大的规定。这就是,企业因为经营或者财务发生困难将导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也可以适用破产法规定的重整程序。换句话说,企业法人无论是基于已经发生的无力偿债的事实状态,还是将要发生的无力偿债的事实状态,都可以申请企业重整。所以,重整原因的范围比一般破产原因的范围大。这一概念体现了对企业困境“早发现,早治疗”的思想,符合重整程序拯救企业的制度目标。  根据破产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重整程序可适用于两种情形:一是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或者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二是债务人将要出现破产原因,即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  二、重整程序的发动  按照新破产法的规定,重整程序的申请人分为两种情况:  (1)破产案件受理前的初始重整申请,可以由债务人或者债权人提出。  (2)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的后续重整申请,初始申请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可以债务人或者持有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一名或数名出资人提出。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破产法的规定的,应当裁定许可债务人进行重整并予以公告。
一、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二、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破产法7、70条) 三、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破产法71条) 四、法院指定管理人。 五、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六、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七、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八、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间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 九、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内容见《破产法》81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个月。未按期提交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破产法79条) 十、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加会议进行讨论,并分组进行表决。(表决规则见《破产法》82、84条) 十一、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重整计划》即为通过。未获得通过的依《破产法》87条处理。(破产法86、87条) 十二、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0日内,债务人和管理人应当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法院审查认为合法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具有约束力。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87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批准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法86、88、92条) 十三、《重整计划草案》获批准后,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此时,已经接管财产和营业事物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物。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有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收人财务情况。 监督期届满,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报告之日管理人监督职责终止。经管理人申请,法院可以裁定延长监督期限。(破产法89、90、91条) 十四、《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 十五、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此后进入破产程序。(破产法9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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