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土局不动产权调科是干什么

不不动产权调科就是国家专门调查不动产权的机构。

国土局不动产权调科是干什么的

2,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完成后原土地证怎么处理

只是完成了权籍调查的话,原土地证仍是有效的。当发生不动产的使用权、所有权发生变更、转移或其他会发生过户的情况时,在过户转让的过程中,新证生成,旧证注销。

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完成后原土地证怎么处理

3,地籍调查的分类

地籍调查包括不动产地籍调查和自然资源地籍调查,不动产地籍调查即不动产权籍调查。
地籍调查通常分为初始地籍调查和变更地籍调查。按照调查的先后工作重点分为: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按照时期与任务分为:地籍总调查和日常地籍调查。按照调查的区域分为:村庄地籍调查和城镇地籍调查。

地籍调查的分类

4,卖家已经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如果卖房还要做权籍调查吗

不是权籍调查,是不动产调查报告,简称产调,去房管局拉一份
楼主您好!哪些情形需要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  需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情形:1.申请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首次登记;2.申请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变更、转移等登记的,不动产界址点发生变化的;3.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已经分别办理土地、房屋或其他不动产权籍调查的,不动产界址发生变化的。4.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已经分别办理土地、房屋或其他不动登记的,但未进行权籍调查或者无法提供权籍调查成果的。  申请人应当自行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不动产调查机构承担不动产权籍调查。更多房产知识,点击左下角“楼盘网”.楼盘网,为爱找个家.
你怎么也得查看证件真假
否,仍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新房办房产证需要做权籍调查吗

不需要,办理新购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购房人及共有人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复印件(校验原件)  2、 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  3、 购房发票领证专用联(原件);  4、 契税纳税申报表(原件);  5、 契税完税凭证登记专用联(原件);  6、 商品房所有权证明书(原件);  7、 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权人,共同到区房屋产权监理所申请办理。   参考资料:http://www.tz.gov.cn/TZDZ/infodetail/?infoid=ca0a2901-be72-44ea-8a9b-8256d5beb2fc
需要缴纳契税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的规定:一、首套房缴纳规定如下: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1.5%;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二、二套房缴纳规定如下: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3%的税率征税。

6,房产过户权集调查要什么证明

一、房产过户需要带什么证件(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菁英地产帮您解答
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的手续: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3、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7,武汉市不动产权属证明办理程序

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一、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2、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5、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二、所需资料(1)《某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当事人的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已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来源证明(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7)《竣工验收备案证书》(8)经审查的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界址点坐标成果表、不动产测量报告、宗地图、查丈表、墙界表、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等);(9)相关税费缴纳凭证;(10)其他必要材料。三、办理时限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0个工作日是上限,并不是必须办理30个工作日。需要注意的是,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才能受理,审查时限不包括公告时间。为了方便群众和企业,登记机构将会进一步优化办事程序,尽可能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事时限。四、旧证换新证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权籍调查或数据整合。2、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5、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五、旧换新所需资料(1)《某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3)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房地产权属证书。(4)补发不动产权证还需提供:刊登遗失声明的公告材料(刊登的遗失声明需满15个工作日)。费用在国家尚未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收费标准的情况下,本着不增加企业、群众负担的原则,不动产统一登记收费项目和标准仍按现行政策执行。具体费用要结合办理的业务类型和面积等来具体核算。六、办理时间一般情况下,不动产登记窗口上班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如适逢节假日需调整时间的,则按国家有关节假日安排执行。上班前两小时内为窗口收件高峰期,建议市民尽量提早前来排队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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