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执照遗失了怎么注销

1、准备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当初发放的是正副本,注销时须将正副本原件上交。2、办理清税证明。3、办理注销。携带所需材料到辖区工商所办理即可。

营业执照遗失了怎么注销

2,工商营业执照怎么注销

个人营业执照怎么注销需要的材料有: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2.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在工商所领取)3.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4.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经营者不能到场的提供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流程:1.去国地税把税务登记证注销(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2.拿到税务注销证明后再来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注销以后执照正副本工商所收回,给你一张注销通知书就算是注销完成。3.如果办了《组织机构代码证》,就去当初办这个证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公司注销:https://www.91kaiye.cn/gszx/

工商营业执照怎么注销

3,如何注销营业执照

首先要写一份“注销营业执照”的申请,写明事由,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签字(如果是个体的执照,负责人签字就可以了),然后带着你最近的资产评估表,去工商局就可以了。到工商局,有什么具体要求,他们会跟你说明的。执照一旦被注销了,权力与义务也就消除了。

如何注销营业执照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怎么注销

注销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的流程如下:1、先找到营业执照正副本,当初发放的是正副本,注销时须将正副本原件上交。如若丢失,则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2、办理注销还需要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必须是本人的身份证;3、如若本人现场来不了,可以委托代办,但必须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4、办理注销前,先看一下执照是否为两证合一的执照,如果执照上印的是注册号,则不是两证合一的,不需要开清税证明。如果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是两证合一,需要开具证明。该证明在国税或地税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5,怎样注销工商执照

你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是属于哪一类型的,是个体户还是个人独资企业?如果是个体户,连续六个月未营业,工商部门就会自动将你的执照作停业注销处理了。
要注销工商营业执照,可是我的营业执照弄掉了,可能要先补办一个,然后才能按正常手续注销,营业执照注销是先注销国地税。

6,营业执照不用了怎么销户

营业执照销户的方法如下:1、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2、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它会收回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是什么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

7,怎么注销营业执照

准备好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想要注销工商执照,必须要上交原件,如果不慎丢失,要登报声明。准备个体工商户负责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清税证明,两证合一执照不需要当地国税或地税开具证明。材料准备齐全后就可以去当地辖区的工商所办理注销个体工商执照了,若注销时本人无法到场,可以委托别人代办,委托人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和委托书。

8,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

需要你出示税务部门的注销证明才可注销业执照。很麻烦的,可以不管它,逾期不检工商部门自动注销。不影响你将来申请办照。
按照法律的规定,工商注销营业执照是无需税务机关的注销证明材料的,象我们这里,只要把管理费缴了,带上营业执照与个人的身份证就可以到工商所办理注销了。他如果真要你出具,你可以叫他们也具依据。如果退一步的话,你可以叫税务部门出具一个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的证明或其他材料。
不需要钱的。直接把营业执照正副本拿到注册的地方填写注销申请表就行了。
1.需要注销因为不管理它你的名字在工商系统会成为黑名单,因为正常的申请是企业注销,自动的是企业吊销是有区别的,吊销了三年内是不可以办理公司的。2.如果需要正常的注销的话你的程序是先去到税务所里把税务注销,你的行业是于地税所等办理了税务注销会给注销单你拿着税务注销单去工商就可以办理工商执照注销。

9,工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

(一)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提交基本资料规范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自然人股东签字,公司股东盖章),股东会决议内同应包含:公司注销决定、注销原因。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二)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基本资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注明注销的原因;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注销大致程序如下:先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然后向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税务会对公司进行清查后,出具允许注销意见书,这时就可以到工商局去申请公司注销,工商局会要求公司在公开媒体出具清算公告,在规定时限内,无其他单位对注销提出意见,工商局会给你办理注销手续的。   具体步骤: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它会收回营业执照.(注意工商注销前要先在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报样要给工商局的)。二、你单位没有生产经营,这种情况,最好到单位注册工商局去一趟,详细咨询需要提交的资料。
程序:注销国税、地税,然后注销开户行,再去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
到所在地工商局领表格,他们会告诉你餐体流程的。
那你的执照正副本,本人身份证,如有印章也得拿去,就行了。我是工商的,不收费
要注销工商营业执照,可是我的营业执照弄掉了,可能要先补办一个,然后才能按正常手续注销,营业执照注销是先注销国地税。

10,公司拿到营业执照但不想办了怎么注销

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决议,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确认文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确认文件。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内容包括:依《公司法》公司财产清理情况,通知、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偿情况(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公司债务等),股东对清偿后的公司财产进行分配的情况,公司所有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7、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如清算报告中已提供清税证明原件的,可以不另行提供。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2、因合并、分立而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的,无须提交第4、5、6项材料,提交合并协议或分立决议、决定。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注册公司:(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2人有限制为3万以上,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需一次缴足。(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09年始,部分地区有可以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文件,但是对于此类申请人,申请对象有所限制,适用于注册资本低于1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办理注销手续即可。具体分析如下:办理步骤:一、清算组备案 有限公司以股东会决议形式解散,须由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解散公司的决议作出之日起15日内,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工商局备案。 清算组备案需向工商局提交以下材料: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该决议须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二、清算破产清算过程中发现资不抵债的,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进行破产清算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三、税务注销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注销税务需向公司注册地税务专管员联系,按其指示进行税务注销程序。 四、工商注销 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应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申请注销登记需向工商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3、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股东会确认决议须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4、经确认清算报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5、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律依据: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九十一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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