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新政,现在上海推行的房产新政是不是对于外地人来说不能买房了呢付全
来源:整理 编辑:上海本地生活 2022-11-01 01:26:18
1,现在上海推行的房产新政是不是对于外地人来说不能买房了呢付全
可以买房,有优惠政策:对于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给予优惠:一是,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二是,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原来在上海有房,不能买了原来没有,可以买,人均超过60平米交房产税,你是学生,不能贷款。在上海买房需要同时具备3个条件: 1.购房者必须已婚 2.购房者原先在上海无房 3.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 (一次性补交的不予承认) 买居住房只能努力去完成这些条件,否则再多的钱也没可能 或者只能购买商业用途的房子(商住房),则不受限制
2,上海购房新政细则是什么
法律分析:1、首套房:首套房是指买房者仅拥有一套住房,通常对于首套房的贷款要给予一定的优惠。2018年相关规定表明,目前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20%,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是30%。而2套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即4成,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2、公积金政策:在公积金政策方面,根据现行公积金提取政策,买房的首付款是不能直接从公积金账户里面提取。必须先付首付款,再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首套房首付比例为20%;对于拥有一套房已结清贷款,再购买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为30%,此前首付比例则为60%。3、拥有1套住房:对于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金融机构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通常情况下房屋贷款可以贷到房屋评估价的70%,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房屋的评估价要比市场价要低一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商品房预售办法》第十二条 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 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3,上海购房新政策又出台
上海购房新政策又出台?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今年以来国务院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巩固调控成果,今天(10月7日),上海市政府批转了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共十二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最新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作相应调整,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是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三是发挥税收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的作用。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本市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按不同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住房开发项目销售均价低于项目所在区域(区域按外环内、外环外划分)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的,预征率为2%;高于但不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3.5%;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5%。
4,2021年上海购房新政策
上海有关部门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或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上海市限购政策执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上海提出从紧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管理,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品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还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二 加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 加快住房用地出让前期工作,增加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提高商品住房用地的中小套型比例,中心城区不低于70%,郊区不低于60%(供需矛盾突出的郊区,供应比例提高到70%)。三 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提高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年限,将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四 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商业银行应加强对购房人首付款的核查,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如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五 强化市场监管和开展执法检查 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防止捂盘惜售。进一步加强交易管理,将住房限购审核从房产登记环节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规范房产中介行为,强化房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网上签约管理。建立二手房交易资金第三方监管制度。加强房屋抵押管理、房屋租赁管理和房屋产权管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的监管,重点查处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依法暂停其网上销售,降低直至取消其开发资质,并将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涉案房产中介机构,可依法取消相关门店网上签约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区域网上签约资格,予以公开曝光,并将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对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为房产交易提供各种形式金融业务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5,上海买房政策2020最新
提高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上海市限购政策执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品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扩展资料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即日起发布实施。提高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上海市限购政策执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限购令细则中央政府网-上海: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 非沪籍家庭买房社保需缴满五年依据上海市住建委、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同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
自2016年11月29日起,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公积金贷款政策:
在区分首套和二套购房的前提下,调高对第二套改善型购房的首付比例至普通商品房50%和非普通商品房70%、二套普通商品房贷款利率上浮10%、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下调10万元,并停止向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再行发放贷款。
借款人以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确定贷款额度的倍数从40倍下降到30倍;严格执行住建部还款能力的计算比例调减为每月还本额占工资基数不超过40%,以及对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认定标准的口径。
上海住房限购从2011年1月31日开始执行,根据今年“沪九条”新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政策不变,提高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年限,将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63个月累计满60个月。
6,上海购房最新政策2022法师兄
一、上海购房最新政策20221.上海有关部门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或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上海市限购政策执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上海提出从紧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管理,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品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还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加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加快住房用地出让前期工作,增加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提高商品住房用地的中小套型比例,中心城区不低于70%,郊区不低于60%(供需矛盾突出的郊区,供应比例提高到70%)。3.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年限,将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4.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商业银行应加强对购房人首付款的核查,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如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5.强化市场监管和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防止捂盘惜售。进一步加强交易管理,将住房限购审核从房产登记环节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规范房产中介行为,强化房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网上签约管理。建立二手房交易资金第三方监管制度。加强房屋抵押管理、房屋租赁管理和房屋产权管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的监管,重点查处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依法暂停其网上销售,降低直至取消其开发资质,并将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涉案房产中介机构,可依法取消相关门店网上签约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区域网上签约资格,予以公开曝光,并将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对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为房产交易提供各种形式金融业务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二、购房契税新政策2022购买的第一套住房,面积在九十平方米及以下的独户住房,减按百分之一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九十平方米以上的,减按百分之一点五的税率征收契税。购买的第二套住房,面积在九十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百分之一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九十平方米以上的,减按百分之二的税率征收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税税率为3到5%。
7,上海买房条件最新规定 非本地户口购房者必看
对于购房者来说,上海买房条件的最新规定是什么呢?特别是对于非本地户口人士,想买房必须详细了解上海买房条件,以备不时之需。上海买房条件上海买房政策最新规定,在上海浦东新区,离异或者丧偶带子女生活的名下无房产的外地户籍居民,将不能再具备购房的资格;本地居民同等条件下最多只能购买一套,但是还有消息指出,满足该条件的本地居民可以购买两套,是什么带来了这个消息呢?上海买房最新政策有没有指出非本地户口的可以购买呢?上海对离异或者丧偶者都认为是单身人士,有相关人士指出,此种单身人士凭借着新的操作口径,是允许购买一套住房的,而且也被认定是居民家庭。但是这也只是相关人士的指出,并不带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相信的依据,所以,具体是什么样的,还要根据相关的规定来看。上海买房条件就算你不是本地户籍居民,现在也是可以在上海买房的,但是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是以家庭的名义购房,这就明确指出了购房者已婚的身份;第二是家庭中在上海的名下是没有房产信息的;第三提供两年内在上海缴纳的一年以上的社保或者个人税证明,只要满足了条件就可以购买的。上海买房政策1、上海外地人购房政策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上海买房政策2、上海外地人购房政策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购买。所需材料: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薄。上海买房政策3、首套购房需要缴纳上海外来人员综合保险满一年以上公积金交6个月以上你可以做首套、贷款7成、12个以上的税单和社保,可以补社保、因为现在补税单也补能上产证了、如果您是引进人才的话、可以免房产税的。关于补缴社保,市房管局强调,根据本市住房限售政策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须符合“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累计缴纳满12个月”,补缴的不予认可。上海买房政策4、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上海外地人购房条件,即非本市户籍人士购房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以家庭名义购房,所谓家庭指的是购房者已婚;二是该家庭在沪无房;三是能提供至买房合同签署日前两年内在沪累计缴纳一年以上个税或社保的证明。长期居住证满3年的话可以享受上海本地人的待遇,可以直接购房,无需提供税单。(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4-1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买新房,就上搜狐焦点网在城市买了一套房子二手房,房产证写原购房者名字,严格说房产交易没有完成,需要双方去办理产权转账(过户),办理完成后,产证上产权人就是你。至于原来的农村户口迁移到现在买房的城市中,那要看当地是否有房子产权与户口直接挂钩的政策。一般是没有的,进户口要有其他条件,如工作,社保,有的搞积分制等等
8,上海购房新政策2022年有什么
一、单身 非沪籍:单身限购。 沪籍: 1、单独名下有房,限购。 2、单独名下无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之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新购一套住房。 3、单独名下无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之前共有超过3套(含3套),限购。 二、已婚 (一)夫妻双方都是上海户籍 1、夫妻双方在【2011.1.30】之前各自和父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新购2套住房。 2、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无房,可新购1套住房。 3、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1套,可新购1套住房。 4、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2套,可新购1套住房。 5、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超过4套(含4套),限购。 (二) 夫妻双方有一方是上海户籍,另一方是非上海户籍 1、购买首套 房产证 可单独上非上海户籍一人,但需提供满5年 社保 或满5年 个税 证明。 2、购二套房产证必须上海户籍的人上产证,否则限购。 (三) 夫妻双方都不是上海户籍 1、夫妻双方中没有任意一人在上海缴纳满5年社保或满5年个税,限购。 2、夫妻双方中只要有一人在上海缴纳满5年社保或满5年个税,以家庭为名义,可购买一套。 注:满5年社保或满5年个税是指签合同当月不算,往前推算63个月中社保或个税正常缴纳满60个月; 外地人在外地的房产不计算在内,只要上海没有房产满足条件就可以购买。 离异状况下,如果在 离婚 前,夫妻家庭名下只有一套房,根据上海住房 限购政策 ,他还可以购买一套;但如果离婚前,夫妻家庭名下有2套房,甚至更多,离婚后其中一方名下无住房,如今离异不到3年要购房,在核查环节,会核查到3年前夫妻名下拥有2套住房,就不能购房。 三、特殊群体 (一)本市 集体户口 1、按上海户籍政策执行,但需要注意户籍证明号:如90、98、97为上海户籍。 2、户籍证明号:99是挂靠上海地区户口,并非上海户籍,按外地户籍政策执行。 (二)外国籍或港澳台同胞提供满一年的上海 劳务合同 和满一年的税单,可购买一套住房。(要求劳务合同和税单公司必须一致) (三)在读博士、博士后要求已婚并提供学校证明(学历证明),无需提供满五年社保或满五年个税,可购买一套住房。 (四)部队人员 1、原籍是上海户籍,按上海户籍政策执行。单身可购买一套、 结婚 可购买2套。 2、原籍非上海户籍,按外地户籍政策执行。单身不可购买、结婚可购买一套。 注:1、部队须出具证明,并写明 身份证 号、军官证号、户籍状况、结婚状况、 有无未成年子女,出生证编号。 2、部队人士指的是军官、士兵或士官原籍非上海是不可买房的。 (五)临港自贸区购房非本市户籍购房资格由家庭调整为个人;社保年限由原有的5年缩短至3年。外地单身且在临港新片区工作满1年以上(持有未来两年临港 劳动合同 ),即有机会在细则划定范围内购房。 (六)公司名义购房条件 1、公司在上海注册成立满5年。 2、公司在上海累计缴税金额达到100万以上。 3、公司职员人数10人以上,并且按规定在上海缴纳满5年的社保以及 公积金 。 注:公司近年来在上海缴税500万以上的不受成立年限和职员人数的限制。 以上是关于 上海购房新政策 的相关介绍,现在子上海买房子的时候不仅是要满足限购的条件外,如果有能够买多套房子的人,在购买的时候是要咋子啊首付的支付上多付一些比例的金额的,而且在贷款上也会比较的大,贷款的利率高。以用来维持市场的执行。
9,房产新政90平及以下按1缴税 9048平算90平及以下还是90平以上
别想这个问题了,北上广深不适用这个政策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米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米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3)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其中以上第二、三条政策不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实施。http://finance.qq.com/a/20160222/021312.htm你是哪个城市的?不同城市政策不一样! 以下是上海的政策: 《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五、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暂定为0.6%。 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 六、税收减免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四)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五)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六)其他需要减税或免税的住房,由市政府决定。 七、收入用途 对房产税试点征收的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八、征收管理 (一)房产税由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二)房产税税款自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 (三)凡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在办理房地产登记前,应按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主动提供家庭成员情况和由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拥有住房相关信息的查询结果。地方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新购住房是否应缴纳房产税予以审核认定,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购房人。应税住房发生权属转移的,原产权人应缴清房产税税款。 交易当事人须凭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认定结果文书,向登记机构办理房地产登记;不能提供的,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四)纳税人应按规定如实申报纳税并提供相关信息,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承担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由地方税务机关向其追缴税款、滞纳金,并按规定处以罚款。 (五)应税住房房产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暂行办法规定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由市地税局负责制定。
10,2022年上海购房新规法师兄
一、2022年上海购房新规1.上海有关部门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或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上海市限购政策执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上海提出从紧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管理,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品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还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加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加快住房用地出让前期工作,增加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提高商品住房用地的中小套型比例,中心城区不低于70%,郊区不低于60%(供需矛盾突出的郊区,供应比例提高到70%)。3.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年限,将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4.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商业银行应加强对购房人首付款的核查,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如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5.强化市场监管和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防止捂盘惜售。进一步加强交易管理,将住房限购审核从房产登记环节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规范房产中介行为,强化房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网上签约管理。建立二手房交易资金第三方监管制度。加强房屋抵押管理、房屋租赁管理和房屋产权管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的监管,重点查处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依法暂停其网上销售,降低直至取消其开发资质,并将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涉案房产中介机构,可依法取消相关门店网上签约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区域网上签约资格,予以公开曝光,并将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对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为房产交易提供各种形式金融业务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二、限购房新政策不同地方限购规定不一样。(一)北京:在北京市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情况:(1)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2)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2、暂停在北京市向其售房的情况:(1)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2)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3)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二)上海:在上海限购1套住房的情况:(1)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2)连续5年及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2、暂停在上海市向其售房的情况:(1)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2)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3)无法提供连续5年及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三)广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四)深圳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的政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5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五)苏州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购房人需提供现有房屋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书面承诺。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苏州市引进的各类外来人才,凭有关证明文件参照执行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该意见适用于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六)厦门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1、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2、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3、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上述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交易时间按以下方式认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买卖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收件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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