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府21号文件,实施 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
来源:整理 编辑:上海生活 2023-04-25 14:39:39
1,实施 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
《实施 《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文件号:
沪府[2006]89号
2,2022关于调整上海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通告
为切实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保证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等相关法规,经上海市府同意,现就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一)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2055元/月; (二)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644元/月; (三)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420元/月。 二、上述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本通告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上海市人社局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通告》(沪人社规〔2021〕21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人社局 2022年6月22日
3,上海市关于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问题的若干规定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异地落户: 由本人持(1)释放证、解除劳教或少管证明书;(2)在乌市直系亲属的户口簿;(3)在乌市直系亲属的单位或街道办事处证明,到现住地派出所申报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经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记得采纳啊
4,上海农民集中居住两兄弟住一起的有优先权吗
具体需要政府相关分配规定。相对集中居住就是宅基换房。2019年中旬,上海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切实改善本市农民生活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进一步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若干意见》(沪府规【2019】21号),以下简称21号文。顾名思义,“集中居住”就是相对农村目前每户一栋房一块地的分散式居住模式,以城市较为集中集约的居住模式为理想目标提出的。那为什么叫相对集中居住呢?其实上海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其实已经好多年了。2016年,上海市政府就印发了《关于促进本市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的若干意见》(沪府【2016】39号),以下简称39号文。而在此之前,全市就已经试点了各类集中居住的方式,典型的如近郊中心村的建设。21号文其实是39号文的2、0版,而“相对”则是指除了“向城镇集中居住”这一种选择外,亦可采取其它的集中方式。换句话说,只要比原来节约土地就行了。集中居住不是动拆迁。集中居住就是平移居住,即国家收回宅基地再在其它地方给你一套或几套房子。那集中居住算拆迁吗?这是二码事,集中居住并不等同迁。拆迁是因城市发展需要,由政府统一强制征收土地,用于建设开发。拆迁农民由于失去可耕作的土地,身份转变为居民,农保转成社保,土地也从此与你无关。而集中居住则是让农民自主选择退出或置换宅基地,政府将土地复垦或作他用,但地还是集体的,土地流转收益还是村里的。而人不管住到哪,农民还是农民,农保还是农保,也不改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红的权益。可见,集中居住和动迁的根本目的不一样,运作方式不一样,土地用途、权属不一样,可获得的身份福利不一样,因此补贴和安置的政策、方式也不一样。简单来说,动迁是你不得不走,政府也会给予相对较丰厚的回报;集中居住是给个饵请你走,走不走你来定,不过也不是没有办法逼你走。因此,就很有必要评估下这个饵是不是该咬,怎样选择才不至于后悔。那为啥同村隔壁老张是动迁,我就是集中居住了?那是因为老张运气好,他家宅基划入了国家征地的范围。范围外的原本只能眼睁睁看着别人发财,但现在好歹多一种选择,尽管待遇不如动迁那么优惠。其实动迁涉及的量很小,需要有中奖的运气,而集中居住量大面广,多数人都有资格参与。
5,外地人需要办什么手续才能办上海居民居住证
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所需材料及程序
一、受理依据
《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2002年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发布)、《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2004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发布)。
二、受理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以不改变其户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的国内人员;
2、申报单位的注册资本一般应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单位为分公司,其在外地总公司一般应为大型或特大型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投资创办的知识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需出具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可不受上述注册资本的限制;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属受理范围(含人才派遣机构派遣的人员);本市用人单位在外省市分支机构招聘的外省市人员,不属受理范围;
3、申领《居住证》,应由申领人本人凭身份证或者聘用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直接申报,其他单位或个人不能代理申报。
三、申请材料
1、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
2、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市住所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附单位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借住在亲友家的提供户主的房产证或者户口本、书面同意入住证明以及户主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寄宿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6、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包括二级)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体检证明3个月之内有效);
7、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合同离截止日期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
8、目前所在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为分公司的,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有派遣资质的人才代理公司,还需提供岗位协议书)。
四、其他事项
1、为未成年独生子女申报随员,提供子女户口本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16岁以上的提供在读证明)。
2、为未成年的非独生子女办理随员,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或者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父母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为配偶申报随员: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户口簿复印件(需外地详细住址)。
4、退休人员办理提供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下列材料可以增加分值,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提供:
(1)专业技术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有关推荐证明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申领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出具配偶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个人收入证明(近期三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缴税单);
(4)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五、工本费
按照市物价部门规定,收取工本费人民币25元。
六、受理地点
申领人应向单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的受理点申报。
具体事宜你可以上21世纪人才网 http://www.21cnhr.gov.cn/egov/egov-new.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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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外来人口缴纳上海城镇保险
看了您的介绍后,我一一详细回答如下: 先要作情况介绍: 一、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有五个保险组成,不是您说的“四险”。 五险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缴费的工资基数为:本人的上年度的工资总额(如新办保险的,则为第一个月的全月工资)。 注:缴费的工资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市平均月工资的60%,目前为3566元*60%=2139.6元,如低于2139.6元,则以2139.6元保底计算。当然,以上年度全市平均月工资的3倍封顶(如高于这个工资的,则有单位和员工商量,购买补充养老保险,与本案无关,不在这里说明了)。 缴费部份分为:单位支付部份和个人支付部份。分别为: 1、单位缴费部份:总共是缴费的工资基数的37%; 其中: 养老保险:22%; 医疗保险:12%; 失业保险:2%; 工伤保险:0.5%; 生育保险:0.5%; 2、个人支付部份:总共是缴费的工资基数的11%; 其中: 养老保险:8%; 医疗保险:2%; 失业保险:1%; 工伤保险:不缴 生育保险:不缴 二、您说的一金,是住房公积金。 缴费的工资基数同“社会保险”, 缴费为14%,分别有单位和个人各支付一半,即7%。 有了上述的情况说明后,我可以为您解答了: 1、外地城镇户口,在上海工作的,必须缴纳上海城镇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依据: 1)社保:沪人社养发(2009)22号文件《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是从2009年7月1日起实施。 2)住房公积金:沪公积金管委会(2008)2号文件《关于2008年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是从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但您的工资扣除了社保和公积金个人支付部份,在正常上班(即没有请病事假)的情况下,达不到最低工资的,由单位补足到最低工资,注意:是单位补足,不是让员工“掏腰包”。让员工掏腰包补足到最低工资,单位是违法了。 依据:沪人社综发(2010)21号文件《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一条有明文规定: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从960元调整为112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其中:(一)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综上所述,您的第一个问题,解答是: 让您“掏腰包”,单位违法。 让您参加上海的城镇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合法,也是政府要求这样做的。 2、您在江苏缴的,我不清楚江苏省的规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你在江苏省的社保暂停缴费。 在上海已在缴纳,将来离开上海时:养老金的个人账户(8%,即您个人支付部份)是可以迁移回去,在全国可以连接起来合并的,算你累计缴费年限。 另要说明的是:养老金分个人账户和统筹两大部份。列入个人账户的是8%,随着个人可以转移。统筹部份(22%)是不能带走的,留在当地。------这与本案无关,我不多说了。 转移的具体操作是:离开上海时,单位会到社保办理转出手续,同时你到上海的区社保中心申请社保迁出办理一张“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带身份证、上海社保卡),然后你到江苏省社保中心申请办理转接手续,在江苏办理的具体程序,您要到江苏问了,我不清楚江苏省情况。 3、您提到的公积金部份: 离开上海时,可以提取全部的公积金,即公司支付的7%和个人支付的7%,当然包括其中的利息。 需要说明的是:您一旦提取后,账户不再保留。如果又在上海工作的话,则在新的单位,需要再开一个账户。 顺便说一下,您离开上海,如果不提取的话,单位会到公积金中心办一个“转出”,如果以后您仍在上海的新单位上班,则您告诉新单位,您的账户,会接上去,新单位缴;如果没有上海的新单位,则公积金中心把您的账户暂封,编入“封管办”,等您以后有新单位时接上去,或您提取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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