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解除,上海离退休不足5年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来源:整理 编辑:上海生活 2023-06-22 00:09:28
1,上海离退休不足5年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离退休不到5年,而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那么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解决,要求公司取消决定。在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的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可以在作出对劳动者赔偿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满15年以上的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2,上海市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证明是不是退工单
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3,失业人员如何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文章施正祥 失业人员在接到终止劳动或工作关系通知后的一个月内向档案所在地的人才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填写M《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人员登记表》、《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人员情况卡》、《上海市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失业登记表》、《上海市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失业情况卡》,同时办理《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失业证》。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应递交能证明本人失业的有关证明文件和材料。如《上海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学校出具的有关情况、本人户口薄、身份证、一寸照片二张等。 人才机构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对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人员的失业种类进行审核,在确认其失业后,发给《失业证》,同时对享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核发《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人员领款证》并核定其应享受的失业救济期限、失业救济的标准。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持《领款证》的失业人员可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次月起,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逾期不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或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后不按期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但因发生失业保险待遇争议而延误领取的除外。(完)
4,上海的公积金封存需要什么材料
一、上海的公积金封存需要什么材料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清册》(附件十); 2、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上海市职工退工通知单》复印件; (2)《上海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解除工作关系审批表》复印件; (3)《上海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解除工作关系证明》复印件; (4)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如法院判决书)的复印件; (5)其他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 3、单位欠缴或可能欠缴需要确认单位和个人缴存情况的,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劳动手册、养老金核定表、单位补缴清册等相关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二、申请条件 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未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 提示:上海的公积金封存需要什么材料?上海的公积金封存是指员工暂时将公积金转入其他账户的流程。办理的时候需要出具离职证明或是职工退工通知单等。
5,上海市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要办理哪些手续
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清劳动者所有的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 转移手续。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根据沪劳发[95]19号《上海市单位招工退工管理办法》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应其办理录用手续用人单位须录用劳动者之日起月内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机构办理用工登记手续 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时应持下列证明:录用人员《劳动手册》、单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副本外商投资企业还需要出示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登记证》 单位已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机构代管档案委托其代办录用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办理退工手续办理手续时应填写式三联〈上海市职工退工通知单〉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两周内单位所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属职业介绍机构办理退工手续 办理退工手续时应持下列材料:被退职工《劳动手册》、《上海市职工退工通知单》、《上海市职工失业保险费缴纳证》 单位已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所代管档案委托其代办退工手续
6,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
估计难办,你是自己辞职的,属于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受《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保护。看看有没有其他变通办法。*“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认定职工因自行离职或辞职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工作关系的,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一般情况下,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以用人单位出具的《上海市职工退工通知单》或《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解除工作关系证明》上填写的退工原因为依据,认定退工性质。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但本次失业前的缴费年限可以在以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时使用。例:章某于99年4月辞职后申领失业保险金,被告知不能享受。99年8月,章某重新就业,试工三个月后被辞退。他再次去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部门根据章某上次辞职前的缴费年限5年,核定他可以领取10个月失业保险金。*持蓝印户口的失业人员不能享受本市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之一是:“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蓝印户口不属上述范围。相关链接:《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相关规定: 第八条 (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 单位与在职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后,应当告知其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在15日内到单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办妥退工手续。 失业人员应当在接到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通知后的3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时,应当递交证明本人失业的有关材料。 在职期间被劳动教养或者被判刑收监执行,现被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的人员,可以在回到原户籍所在地之日起30日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第九条 (申领的审核) 就业服务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之日起15日内对其失业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对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 第十条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二)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三) 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四)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五) 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一条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1年,但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可以视作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第十二条 (剩余期限的合并计算) 失业人员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保留。重新就业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后又再次失业的,核定其期限时,应当将其剩余期限合并计算。合并计算后,失业人员连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第十三条 (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十四条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 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后,可以自审核确认其具备条件的次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起始时间应当自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就业服务机构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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