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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诉申诉的格式如何写是行政官司

对行政一审判决不服,直接提起上诉就是了
不明白啊 = =!

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诉申诉的格式如何写是行政官司

2,法院行政庭一二三庭分别工作范围

估计你是搞错了。全国任何一家法院都没有行政庭设一、二、三庭的。只有民事审判庭和刑事审判庭有设一、二、三庭的。行政案件很少。2015年5月1日没有实行登记立案制之前更少。一家县级法院一年才办理二、三十件案件。怎么可能设三个庭呢?

法院行政庭一二三庭分别工作范围

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

上海市知高级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民事、民商、知识产权、海事海商、金融、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申诉审查庭、未成道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执行局等内。此外还设有办公室、政治部、干部培训处、审管办、研究室、行政装备处、监察室、法警总容队、法制宣传处等综合部门。
对二审不服申诉是否可直接到最高法?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

4,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到底是基本工资还是工资总额具体

1、如果你工资是银行转账到你卡里的,如果你的劳动合同没注明有些收入项目是非工资体系的,那么你每月到账多少,就是实际工资多少。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是月平均工资,即你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你做了6了月,就6个月实际发了多少除以6就是月平均工资。2、如果你的钱是一部分是转账,一部分拿现金,那只能算转账金额或劳动合同上的金额;3、如果全部拿现金,如果你手头没有公司财务部人员签名或盖章的工资条,这样就很难说明你是多少工资。单凭一张打印的工资单是不能作为有利证据的。公司会有办法拿出笔你实际拿到的工资低的表。至于怎么搞,在此就不多说了。4、工资结构项目一般包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销售提成、地方福利费及其他补贴....。如有特殊约定的其他收入,符合规定的可不计算在工资中。 注:双倍工资为:你入职后30天内公司没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上班未满1年的,从你入职后的次月开始计算双倍工资。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若干问题的解答》上高级法民一庭调研指导【2010】34号3、关于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的确定经研究认为,劳动关系双方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仍无法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数额的,可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确定。如月工资未明确各构成项目的,由用人单位对工资构成项目进行举证,用人单位不能举证或证据不足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确定。按上述原则确定的双倍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这个你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的,好像是两个月未签署合同的将视为无定期期限合同,享受的加班待遇是和签署合同的正式工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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