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对60岁退休的军队退役人员有何优待政策

目前,海市对于60周岁退休的军队退役军人(残疾军人、54年以前入伍的老复员军人除外),除了依据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的20个部门颁布的24项基本优待项目以外,对于城镇无业、农村户口的“在乡退役军人、在乡参战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是由与其他省市自治区不同的。从2019年8月起,对城镇无业、农村户口的在乡退役军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267元;对在乡参战退役军人发放生活补助1267元。两者与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标准有相当大的提高。

上海对60岁退休的军队退役人员有何优待政策

2,上海市参战参试退设军人2O20年补助标准

 看下有对应的没1、残疾军人。残疾军人是指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经规定程序和批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按照残疾性质和残疾等级,共享受10级26个标准待遇。  补助标准:从2018年8月1日起    2、“三属”。分别指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根据法定程序,分别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遗属。  部分符合条件的“三属”享受生活补助。补助标准:  从2018年8月1日起,烈属:25440元/人年;因公牺牲军人遗属:21850元/人年;病故军人遗属:20550元/人年。  3、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又称“两参”人员,是指经军委、总部认定的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并参加过作战和参加核试验的军队退役人员。国家对部分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参试人员,发放生活困难补贴。  补助标准:   从2018年8月1日起,“两参”人员600元/人月。  4、在乡复员军人。指1954年10月31日国家开始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持有复员、退伍军人证件或经组织批准复员、未安排工作的人员。(抗美援朝退伍军人属于在乡复员军人的一部分)。  补助标准:   从2018年8月1日起,抗战时期入伍的,1320元/人月;其他时期入伍的,1210元/人月。  5、老烈士子女。老烈士子女是指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  补助标准:   从2018年8月1日起,老烈士子女880元/人月。  6、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后入伍,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或者军队体系医院原始病历记载,退伍档案有相应记载),从部队退伍的人员。  补助标准:   从2018年8月1日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570元/人月。   7、农村籍义务兵。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1954年11月1日施行义务兵役制后至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农村籍和城镇无工作且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退役士兵。  补助标准:   从2018年8月1日起,每服役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52.05元/人月。     8、部分复员干部。指的是1993年至2000年期间,军队干部自愿申请,经组织 批准办理复员落户手续,不安置工作的退役人员。  补助标准:   生活困难的部分复员干部,享受我市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110%的生活补助。   9、军人子女教育。是指户籍、学籍均在西安并在西安就读的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以及当年确定退休、转业军人的子女。

上海市参战参试退设军人2O20年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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