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继续教育已学学分是什么意思

财政部刚颁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第四章是“学分管理”。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规定提到继续教育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规定了不同形式下如何折算学分。比如:十九条之(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又规定:“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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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教育学分怎么

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取得的总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科目明细表》中自行选择学习科目,所选科目学分合计不少于60学分。如完成省人社厅规定的公需科目学习,视同取得30学分。点击测试我适不适合学会计 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如下: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2、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4、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继续教育的相关信息,推荐选择恒企教育。恒企教育扮演职业教育培训行业资源的整合者,不管是会计行业、IT行业、设计行业,还是其他新型行业和领域,恒企必须立足于整合资源,把产业资源、国家资源、社会资源和恒企自身的资源整合起来,将教育引申到每一个有关联的产业,恒企教育励志要做这个行业资源的集大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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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会计继续教育 必修课

考试范围就是你自己选的课程,貌似是从题库里根据你的学习内容挑出来的,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会计继续教育的必修课,在不同年度,对各类会计人员规定的科目有所不同。具体科目由各地财政部门确定。 原则是:应当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统筹规划,强化服务,注重质量,全面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二、说明:除学习内容外,财政部文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还明确了1、继续教育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并规定了各种形式的学分计量标准。比如: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3、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三、详细规定请参看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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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如何抵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经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一)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二)参加经主管财政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网络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三)参加主管财政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六)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扩展资料:《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一)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二)参加主管财政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三)参加主管财政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六)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八)参加主管财政部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5,会计继续教育学分多少分达标

考试分数要求与学分情况相同,由于不同地区的会计继续教育考试要求不同,所以各地对于继续教育考试分数要求也不尽相同,大致分为以下几种:1.无需考试:即有些地区只需完成会计继续教育的课程学习即可,没有相关的考试要求。2.考试分数至少达到30分:有些地区考试分数只要达到30分即可通过。3.考试分数至少达到60分:这一类分数要求也是大多数地区的考试分数要求,学员达到60分即可及格。当然,还会有个别地区的会计继续教育考试分数的要求不在上述范围内,具体的相关要求学员还需以当地会计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为准。说明:因继教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东奥会计在线提供的以上会计继续教育学分要求及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学员以当地会计管理部门的官方通知为准!
财政部刚颁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第四章是“学分管理”。 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规定提到继续教育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规定了不同形式下如何折算学分。比如:十九条之 (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 又规定:“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6,会计毕业可以用分数抵继续教育的学分吗

嗯,可以抵的不过你要跑趟财政局去登记哦。还有在你去财政局的时候建议你先打电话问问你们当地的财政局情况。然后再去免得你走冤枉路
浙江省的可以。哪个省的查哪个省的文件。《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浙财会》〔2013〕43号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财政部、省级、市级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领军人才考试,或参加财政部、省级、市级财政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24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考试管理机构公布考试成绩的时间为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或学历教育(包括专科),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学校出具的成绩单时间为准,取得学历或学位当年没有成绩单的,则以学历或学位证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相关文件的签发日期为准,无正式文件的,以课题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刊上发表时间为准,既无文件又没公开发表的课题不得折算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论文发表时间为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至第三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 (七)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合格成绩公布时间或表彰文件的签发日期为准。
我试过,拿会计专业毕业证去可以抵继续教育的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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