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税减免政策有哪些

比如,差旅费补贴,比如误餐费,可以避免,缴纳个人所得税
路过,来看看。
这些直接报到销售费用或者办公费用里面。
好像只有企业减免的。

个税减免政策有哪些

2,我国现行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我国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 主要就是税收返还政策 一些税收洼地 为了招商引资,吸引一些企业带动当地的经济。 就会在税收方面提供一些优惠 比如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按比例返还。 据我所知,江苏苏北地区具有类似的政 企业在当地注册新公司就可以享受,希望能帮助到你。

我国现行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3,天津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分地方,一般在有国家扶持的地方比较优惠。 龙井市亚太互联网产业基地优惠政策: 1、增值税按入库总额的23.1%奖励给企业; 2、营业税(含营改增部分)按入库总额的70%奖励给企业; 3、印花税按入库总额的50%奖励给企业;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地方没有权利自行设置优惠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天津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4,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都有什么

你应该看:最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营业税及条例、个人所得税法等等涉及各个税种的法律条规; 熟悉基本法后,购买优惠政策汇集,经常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和所在地税务局的网站,查询新文件并熟悉。 熟悉主要多看案例,多实际操作就快了。
你那看关于 纳税筹划的 书籍吧 有好多呢 你买09年以后出版的 因为09年好多政策都变的 企业的纳税筹划 不单单是企业所得税 比如 营业税 新技术的收入 符合相关政策 可以免税 我们所基本在做 营业税的减免 你直接上国税 地税的网站看 在法规库看看
就叫税务筹划,你如果想知道所得税优惠政策,你上国家税务总局的网,搜索就可以找到。

5,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国家为了扶持某些特定地区、行业、企业和业务的发展,或者对某些具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给予照顾,在税法中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   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有企业所得税优惠、营业税优惠、个人所得税优惠、城建税优惠、房产税优惠等。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有:   1、免税 对某些特殊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税法规定免征某种税收的全部税款的规定;   2、减税 对某些特殊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税法规定免征某种税收的部分税款的规定;   3、退税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将已经征收的税款,部分或全部退还给纳税人;   4、优惠税率 税法在规定某一税种的基本税率的基础上,规定一个或者若干个低于基本税率的税率,对某些特殊纳税人和征税对象按照这种较低的税率征收,作为对其的一种鼓励和照顾;   5、起征点 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的数额,征税对象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   6、免征额 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中免于征税的部分,凡是规定有免征额的,对免征额部分不征税,仅就超过免征部分征税;   7、缓缴税款 纳税人因资金周转发生困难,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推迟缴纳税款;   8、其他 如税额扣除等。

6,个人所得税减免

个人所得税缴纳规定:个人所得在2000元或以内不用缴纳,超过2000元超过部分: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好象还没听说过个人所得税可以免交的,一般企业所得税倒有二免三减的政策,但也要附合条件才可以的.
个人所得税是交的,但可以利用一些优惠,如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算方法、发放一些出差补助费等可以达到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少数民族的没有个所税税收优惠
问题表述有些含糊不清。 根据你的提问,判断估计是在问:投资者年底取得的母公司的分红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要交,要按照20%税率缴纳股息利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母公司代扣代缴。
你把工资做进福利费用啊,让公司多交保险啊,住房公积金啊,这些是不用交税的!这样最大程度的合理合法避税!
要交, 如果对方是公司的就不用,在个人所得税上没具体的规定

7,个税优惠政策

个税的优惠政策,又叫做附加专项扣除,具体规定如下: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章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前款所称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第六条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经父母约定,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第三章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第七条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第八条个人接受同一学历教育事项,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该项教育支出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也可以由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支出扣除,但不得同时扣除。 第四章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第九条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部分)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由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第十条纳税人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由纳税人本人扣除。 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第五章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第十二条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第十三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第十四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第六章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十五条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00元(每月1200元); (二)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三)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第十六条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所在城市,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其经常居住城市。城市范围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七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十八条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十九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 第七章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条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采取指定分摊或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第二十一条其他法定赡养人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实际承担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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