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市2020年公务员遴选
正常情况下,一年一次,会在年中的六七月份进行。非正常情况下就不好说了。公务员遴选是上级部门补充人员的一种方式,北京市的市属机构也经常选用这种方式选拔出优秀的基层公务员进入本单位工作,但一年基本上就一次,多了会影响基层工作的开展,也占有遴选部门的人力物力。
2. 2022年北京公务员遴选
《2022年山西省定向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现已公布!从公告中获悉,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26日,2022年山西选调生报考条件如下:
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政治使命感和远大抱负,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服从组织分配。
(二)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报考,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院校为本科院校(不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
国内高校大学本科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国(境)外大学研究生须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
(三)大学本科生199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9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岁。
(四)品行端正、作风朴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法律法规和具体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优先选调具备以下条件的人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主要职务连续1年以上;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表彰奖励。
选调条件要求的资质、经历、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有明确要求外,均以公告发布当月计算。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经考核考察政治素质不达标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3. 2022年北京市公务员遴选
根据2022年山东省定向选调生招聘简章,定向选调工作分期分批开展,先期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开展。其他定向选调职位及计划另行发布。
4. 北京市2020年公务员遴选面试真题
一、具体看招聘公告要求了,可以参考《中共涿州市委组织部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地市不一样,要求也会相应的不同
5. 2020年北京公务员遴选职位表
可以去,具体要求如下:
2020选调公务员(公安系统),你们知道有哪些基本条件吗?
1.对党忠诚,热爱公安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须有3年以上公安机关工作经历(2017年4月14日前参加公安工作);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这6类人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曾受到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调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6. 2019北京市公务员遴选
2020年10月26日-10月30日,2021年北京选调生报考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朴实,品学兼优,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三)学习成绩优良,学历期间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国(境)外高校非北京常住户口留学人员应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等条件要求。
(四)截至2020年10月,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下述条件之一(京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具备下述第2项条件):
1.中共党员;
2.学历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学生奖学金;
3.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报考定向选调的人员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非全日制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范围内。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或聘用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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