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如何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5、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6、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上海如何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上海怎么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具体如下:1、首先,办理人要到公积金中心提出支取申请,公积金中心会一次性告知支取时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及办理的流程,同时会出一份住房公积金的支取申请书。2、同时,申请人也需要向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工作单位会对事情情况进行审核,如果核实无误的话出具证明,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加盖预留印鉴。3、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各项证明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此加以审核。4、办理人做好自己的工作后,就要交给工作人员办理了。工作人员首先要的是审核,经过公积金中心主管领导审核后,会在申请人的相关材料上签字。5、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话,公积金中心出具取款支票,并委托相关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办理人即可去相应的银行指定柜台提取住房公积金了。

上海怎么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3,上海公积金如何提取呢

提取的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死亡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或户口为外地,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回外地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结清贷款的一次性提取提取的时间: 购房提取需在产证办出后方可申请提取,同时职工自产证发证之日起有六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六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的提取,必须自结清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超过三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提取的手续: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审核通过后银行会将款项划转入您名下的建行活期储蓄存折。提取的材料: 1、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3、购房合同、购房**、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上海公积金如何提取呢

4,上海公积金怎么提取

一、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住房公积金在提取前可以查看一下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余额。 2、我们如果是因为辞职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去公司的财务去领取申请表。如果辞职很久了,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拿一份申请表。这两份证明是需要公司盖章的,一份申请表和离职证明!里面内容不会填写的可以咨询公司人事部的或者是空着。 3、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会有。 4、要准备好申请资料之后,排队等候办理。 5、把资料提交给银行之后,等到公积金到账即可。 二、上海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三)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四)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五)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六)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十一)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上海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买房,装修房子。具体可以查询了住房公积金返回顶部 公积金转出(1)您被新单位录用,请及时将新单位名称及其公积金帐号通知我司,以便我司将您的公积金关系直接转入新单位。 (2)退工后一个月若未提供新单位相关信息,我司会将您的公积金账号转入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办。 公积金提取(1)请携带以下材料到我司开具公积金提取证明 - 非沪籍员工调离上海时,提取上海缴纳的公积金:携带身份证原件、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离职证明(无离职证明的,到我司开具)。 - 购房提取: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 注:如需直系亲属办理,另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委托书、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2)提取住房公积金地点和所需材料,请直接与建行指定网点联系。 个人公积金信息查询(1)柜面查询:您可携带身份证到市、区公积金受理网点进行查询。 (2)网上查询:您可登入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进行查询。(3)电话查询:您可拨打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咨询电话5382 8766/95001100(声讯电话)进行查询。 (4)单位查询: 您可到原缴纳单位向具体经办人员查询。
要买房才能提! 1.盖有房交局备案章的合同原件一份 2.银行的借款合同原件一份 3.首付款的发票一份 4.单位所开具的提取公积金的相关材料(这个要说一下,你们财务应该有相应的固定表格) 5.身份证 6.结婚证 辞职后可以办理公积金转出手续,人保也是一样的,到时候去新单位上班后,可以接着交纳!
买房、装修听说买车也可以!
1是买房子的时候贷款可以用 2是要退休了以后才可以拿出来 还在工作的话是取不出来的
我想各地的政策应该基本一致吧! 如果你买了新房,凭借购房合同就可以取出!或者你有重大的房屋修缮,也可以取出! 最后一种情况就是你退休了,就可以取出!

6,上海公积金提取方式是什么

上海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七条有关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一)享受本市廉租住房政策的;  (二)承租经济适用住房的;  (三)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用住房,月房屋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职工,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但须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第三条 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除提供本人的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还应根据情况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的,应提供由区(县)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配租通知》和《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  2、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的,应提供由区(县)住房保障机构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  3、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三)项的,应根据不同的就业状况提供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经市、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公有住房租用凭证》)和有效房屋租赁付款凭证。上述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包括以下几种:  (1)对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应提供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2)对于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或自由职业者,应提供当年度的纳税凭证;  (3)对于处于失业状态的职工,应提供其户口所在街道出具的职工家庭收入证明。  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申请提取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时,还需提供相互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能够证明相互之间关系的户籍证明)和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出具的同意提取确认书。  职工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申请手续的,可以委托其配偶或直系血亲代办。代办人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与提取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提取申请人的书面委托。  第四条 职工符合支付房租提取条件的,可每半年一次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申请人凭审核单到指定的建设银行办理提取和支付手续;不准提取的,受理机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五条 提取金额以职工当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实际存储余额按十元倍数取整(账户保留十元以下)。  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的职工,每月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度不应超过租赁房屋的月租赁费用与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差额部分;  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的职工,每月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度不应超过租赁房屋的月租赁费用;  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三)项的,每月可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度不应超过租赁房屋的月租赁费用扣除家庭月工资收入20%后的差额部分,且每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不超过1000元。  第六条 受理机构有权对申请人申报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对和审核。  申请人有义务事实提供并应接受受理机构的相关调查、核对和审核。  第七条 本办法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本办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试行。

7,上海公积金如何提取

申请范围: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建设银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要件: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2)委托办理的: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3、其他证明材料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办理流程: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如果你确信你今后不会再回上海工作,那么你可以办理外省市户籍职工回原籍销户提取业务;如果你今后还有可能回上海工作,建议你办理购房提取,保留住房公积金帐户,因为住房公积金帐户销户后一般不予再建立。具体流程如下:如果是购房提取的话:一、办理流程职工购房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就近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二、相关证明材料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请他人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如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2、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提取人如与产权人不一致的情况,提取人只能是产权人的配偶、直系亲属、同户成员)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注意事项1、凡职工购房申请提取本人、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等多名成员的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不得分期分批办理提取,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包括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总金额不得大于购房款。2、 职工自产证发证之日起有六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六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是销户提取的话:一、办理流程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就近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二、相关证明材料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请他人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如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2、外省市户籍证明、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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