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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哪些文化局可以办理IC卡

文化局可以办理娱乐场所工作需要的IC卡吗

上海哪些文化局可以办理IC卡

2,上海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市公共图书馆的管理,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科学、文化知识的需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图书馆,是指政府举办的,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书刊资料的公益性文化机构,包括市图书馆、区(县)图书馆和街道(乡、镇)图书馆。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图书馆的设置、使用及其监督管理。第四条 (主管部门和协管部门)  上海市文化局(以下简称市文化局)对全市共公图书馆实施统一管理。各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公共图书馆的管理。  各级财政、规划、人事、物价、建设、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房产、土地和邮电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协同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本办法。第五条 (设置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本地区的人口分布情况和图书馆事业的发展需要,对辖区内各级公共图书馆的设置实行统筹规划。  公共图书馆按照行政区域分级设置。有条件的地区,应当设置独立建制的少年儿童图书馆;无独立建制少年儿童图书馆的地区,应当在公共图书馆内开设少年儿童图书室。第六条 (管理原则)  本市公共图书馆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业管理的原则。第二章 设置第七条 (设计方案的审核)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图书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将图书馆的设计方案报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  (一)市和区(县)图书馆的设计方案报市文化局审核;  (二)街道(乡、镇)图书馆的设计方案报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  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设计方案之日起15日内给予答复。第八条 (馆舍面积)  区(县)图书馆的建筑面积应当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街道(乡、镇)图书馆的建筑面积应当达到100平方米以上。  市图书馆建筑面积的要求,由市文化局另行规定。第九条 (阅览座位)  区(县)图书馆的阅览座位总数与本区(县)内街道(乡、镇)图书馆的阅览座位总数之和,应当达到本区(县)人口总数的2‰。  区(县)图书馆的阅览座位应当达到500席以上;街道(乡、镇)图书馆的阅览座位应当达到50席以上。第十条 (布局要求)  公共图书馆分为阅览用房、藏书用房、办公用房和其他用房。  公共图书馆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开设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阅览室。第十一条 (设置登记)  市和区(县)图书馆应当自设置之日起30日内,向市文化局办理设置登记手续;街道(乡、镇)图书馆应当自设置之日起30日内,向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置登记手续。第十二条 (改变公共图书馆使用性质的限制)  公共图书馆的阅览用书和藏书库房必须严格管理和保护,不得任意占用。确需占用公共图书馆的阅览用房或者藏书库房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一)市和区(县)图书馆向市文化局提出申请,市文化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二)街道(乡、镇)图书馆向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禁止在公共图书馆内设置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第十三条 (终止与变更)  公共图书馆合并、分立、撤销或者变更馆址、馆名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向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经批准合并、分立、撤销或者变更馆址、馆名的公共图书馆,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按照本办法第11条规定的程序,向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合并、分立、撤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第三章 书刊资料的收藏第十四条 (收藏量)  区(县)图书馆书刊资料的收藏量应当达到50万册以上;街道(乡、镇)图书馆书刊资料的收藏量应当达到1万册以上。  市图书馆书刊资料收藏量的要求,由市文化局另行规定。第十五条 (收藏重点)  市图书馆重点收藏专利文献、标准文献、本市的地方文献和国内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出版单位出版的报刊、丛书、多卷书以及国外主要出版物;  区(县)图书馆重点收藏本区(县)的地方文献和本市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出版单位的主要出版物。

上海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

3,梅赛德斯奔驰文化中心是归上海文化局管的吗

是的 是文化局和社发局共同管理采纳哦
是的 是文化局和社发局共同管理

梅赛德斯奔驰文化中心是归上海文化局管的吗

4,上海市公共文化馆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市公共文化馆的管理,充分发挥公共文化馆在提高市民文化素质和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中的作用,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文化馆,是指政府设置,向社会公众开放,组织和指导群众文化活动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包括市文化馆、区(县)文化馆和街道(乡、镇)文化馆(站)。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馆的设置、使用及其监督管理。第四条 (设置原则)  公共文化馆按照行政区划设置。  市和区(县)行政区域内分别设置市文化馆和区(县)文化馆;街道(乡、镇)行政区域内设置街道(乡、镇)文化馆(站)。第五条 (主管和协管部门)  上海市文化局(以下简称市文化局)是本市公共文化馆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文化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公共文化馆的管理。  各级财政、规划、人事、物价、建设和房地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协同文化行政部门实施本办法。第六条 (设置规划)  市文化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市公共文化馆设置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区(县)文化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公共文化馆设置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区(县)公共文化馆设置规划,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七条 (建筑设计规范与竣工验收)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文化馆,应当符合公共文化馆的建筑设计规范。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文化馆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市文化局或者区(县)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参加公共文化馆的竣工验收。第八条 (馆舍面积)  区(县)文化馆和街道(乡、镇)文化馆(站)的建筑面积之和,应当达到平均每千人50平方米。其中,区(县)文化馆的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街道(乡、镇)文化馆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  市文化馆的建筑面积另行规定。第九条 (使用登记)  市和区(县)文化馆应当自建成投入使用之日起30日内,向市文化局办理使用登记手续;街道(乡、镇)文化馆(站)应当自建成投入使用之日起30日内,向区(县)文化行政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第十条 (终止和变更)  公共文化馆合并、分立、撤销或者变更馆址、馆名的,应当报办理使用登记的文化行政部门批准,并办理合并、分立、撤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一条 (人员配备)  公共文化馆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体要求由市文化局会同上海市人事局另行规定。  公共文化馆的馆长经市文化局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第十二条 (设备、器材的配置与更新)  公共文化馆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配置、更新专用设备和器材。第十三条 (公益性文化活动的开展)  公共文化馆应当开展下列公益性文化活动:  (一)组织业余文化艺术创作、表演和展览活动,向业余艺术表演团体提供排练活动场所;  (二)免费提供报刊阅览服务,开设免费文化艺术活动专场;  (三)通过讲座、培训班等形式,组织群众学习文化艺术技能和进行时事政治、文化科技知识教育;  (四)收集、整理、利用本地区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形式,组织民间文化艺术交流;  (五)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的学术研究,编辑群众文化理论书籍和资料,建立本地区的群众文化工作档案。第十四条 (文化娱乐活动和其他经营活动的开展)  公共文化馆可以开展多项文化娱乐活动。其中,利用公共文化馆的设施和场地开展文化娱乐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经营活动的,应当征得办理使用登记的文化行政部门同意后,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十五条 (业务辅导)  市文化馆应当对区(县)、街道(乡、镇)文化馆进行业务指导;区(县)文化馆应当对街道(乡、镇)文化馆进行业务指导。  公共文化馆应当做好对群众文化活动的业务辅导工作。第十六条 (公益性文化活动用房)  公共文化馆用于开展本办法第十三条所列的公益性文化活动的房屋(以下称公益性文化活动用房),应当严格管理和保护,不得任意改变用途。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用途的,公共文化馆应当报办理使用登记的文化行政部门批准,并由使用者在本地段由限期落实公益性文化活动用房。  区(县)文化馆的公益性文化活动用房的建筑面积,应当在2500平方米以上。  街道(乡、镇)文化馆的馆舍主要用于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公益性文化活动用房的建筑面积的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规定。  禁止将公共文化馆的公益性文化活动用房转让、出租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

5,想自己出本书上海买个书号要多少钱

外地15000上海20000左右
看类型 是小说 散文 还是图文集 正规书号 就是从上海文化局申请下来的 在10000-20000不等 LZ切忌少于这个价钱的 一定是假的 不要被网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骗了

6,我要进文化局

1、文化局机关分为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是公务员,工勤人员是工人。要成为公务员,一般要通过公务员考试(也可以通过军转安置、办理公务员调任手续进入公务员队伍,但这种几率小)。2、文化局下属有很多事业单位,不用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去。祝你好运,也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7,上海办理了一张夜场IC卡不想做了卡还能退钱吗

这一般是不给退的,但也可以去办卡地方去碰碰运气,如果能够转让出去是最好的。
IC卡、是上海市公安局和上海市文化局联合颁发的一个夜场人员上岗证,目的是为了规范娱乐业,更有效 更简单的一种管理方式 避免太过于混乱 毕竟夜场是事故多发点 请理解。可以注销但是退不了钱

8,我家中收藏一本新增文图幼学故事琼林上海文化局石印值多少钱

民国时期的小学课本,也算是清末民国时期的幼儿早期启蒙图书,石版印刷比木版价格要高点,一本全品相的话目前市场价格大约在60-150之间
你好!1000元打字不易,采纳哦!
只值10元
我是这方面的专家,初步判断价值3万左右,当然要见到东西才定论。

9,上海市文化局办理夜场IC卡多少钱

办理IC卡开始实在上海开始的,原因是因为世博会的举办,因为我们都知道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所以加强管理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继上海之后,北京也实行了夜场上班人员必须办理IC卡的制度。   问题一:在上海办理夜场IC卡后,是否只能在指定的夜场使用?  答:不是这样的,如果你办理是上海夜场的IC后,在上海任何一家夜场都是可以使用的。但超出上海范围是不可以的。  问题二:使用夜场IC卡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答:使用满一年后,需要经过年审方可第二年使用的。年审期限是一个月,超过一个月卡作废,要重新办理,在年审的时候记得带上自己的身份证。  问题三:办卡的收取多少费用?  如果第一次办卡会收取130元的初办费,年审费用是70元。  问题四:办卡的流程是怎样的?  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自己个人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到办理公司,当日办理,一周后取件。  问题五:如果卡不想使用了,可以销毁吗?  可以的,但是需要去公安机关注销掉。  问题六:办理IC卡后,对以后工作结婚有无影响呢?  记录会有,且一定期限内不会注销,对以后工作及结婚一般没什么影响。  问题六:夜场IC卡的使用流程  安装国家规定,夜场从业人员必须在上班时打卡,而是上班时候佩戴此卡,在下班的时候打卡下班。如果卡30天不是有那么就会视为无效卡,如果想再次使用需要去相关部门再次开卡。  问题七:使用夜场ic卡时候注意事项。  一人一卡,不要把卡转借与他人,造成的后果自己负责。  卡不能涂改,不能折。  总得来说,使用夜场使用IC卡后,对夜场的环境得到了很好的改善,希望上面的东西对于将要加入夜场的家里们有用吧。
文化局可以办理娱乐场所工作需要的ic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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