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七步规定

是七不吧(1)不随地吐痰 (2)不乱扔垃圾(3)不损害公物(4)不破坏绿地(5)不乱穿马路(6)不在公共场所吸烟(7)不说粗话脏话
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2001]48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居住物业装修管理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物业公司应加强对住宅装修活动的日常巡视和监督,当有业主和使用人入住的,应当督促装修的业主、使用人或施工单位遵守施工作业时间,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08:00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行为。

上海市七步规定

2,上海市七不规范是什么

“七不”规范和“七建”目标 “七不”规范: 不随地吐痰 不乱丢垃圾 不乱穿公路 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 不损坏公物 不说粗话脏话 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七建”目标: 即到2010年把上海建成 法治之城、 健康之城、 生态之城、 礼仪之城、 诚信之城、 学习之城 和友善之城。
不知道怎么
白玉兰. 1986年经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白玉兰为上海市市花。白玉兰在上海的气候下,开花特别早,冬去春来,清明节前,它就繁花盛开,白玉兰花大而洁白,开放时朵朵向上。选择白玉兰为上海市市花,象征着一种开路先锋、奋发向上的精神。
(1)不随地吐痰 (2)不乱扔垃圾(3)不损害公物(4)不破坏绿地(5)不乱穿马路(6)不在公共场所吸烟(7)不说粗话脏话

上海市七不规范是什么

3,上海七不规范分别是什么

上海市民“七不”规范 1.“不随地吐痰”的相应规范是: 应把痰吐在纸中扔入废物箱,也可吐在乎帕中回去洗净。2.“不乱扔垃圾”的相应规范是:把垃圾倒入垃圾桶,实行“袋装化”的地方,应用塑料袋把垃圾装好扎紧,放在规定的垃圾收集场所。S.“不损坏公物”的相应规范是:爱护一切公物设施,包括不在墙上乱涂乱写对损坏公物的现象,应阻止、批评、帮助。4.“不破坏绿化”的相应规范是:积极植树造林绿化,义务管理林木、绿地,人人增强保护绿地的意识。 5.“不乱穿马路”的相应规范是:行人应走人行道,横过划有车道分界线或中心线的车道,应走人行横道、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6.“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的相应规则是:大力提倡戒烟,吸烟者应到指定场所吸烟。7.“不说粗话脏话”的相应规范是:说话应文明、得体、有礼。
1.“不随地吐痰”的相应规范是: 应把痰吐在纸中扔入废物箱,也可吐在乎帕中回去洗净。2.“不乱扔垃圾”的相应规范是:把垃圾倒入垃圾桶,实行“袋装化”的地方,应用塑料袋把垃圾装好扎紧,放在规定的垃圾收集场所。3.“不损坏公物”的相应规范是:爱护一切公物设施,包括不在墙上乱涂乱写对损坏公物的现象,应阻止、批评、帮助。4.“不破坏绿化”的相应规范是:积极植树造林绿化,义务管理林木、绿地,人人增强保护绿地的意识。5.“不乱穿马路”的相应规范是:行人应走人行道,横过划有车道分界线或中心线的车道,应走人行横道、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6.“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的相应规则是:大力提倡戒烟,吸烟者应到指定场所吸烟。7.“不说粗话脏话”的相应规范是:说话应文明、得体、有礼。

上海七不规范分别是什么

4,在上海开餐馆要那些手续在那里咨询

项目名称: 申办餐饮场所的基本条件及申办手续   办事依据:《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办事机构:分(县)局治安部门   办事对象应履行的义务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⑴房屋建筑坚固安全,营业场地面积30平方米以上。危屋、简屋、临时用房或危险物品仓库周围50米内不得开设;   ⑵营业场地的电器设备安装、消防灭火器材的配置、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入通道,按照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   ⑶营业场地的光线明亮,室内照明度不得低于15勒克司;   ⑷营业场地备有应急照明设备,应急照明时间持续20分钟以上;   ⑸酒菜馆餐饮包房每间面积8平方米以上,不得设置内锁装置,包房设有门窗(条件不允许的,窗可设在门上)。窗的宽度和长度各不小于0.6米,并装配透明玻璃,视线清晰,房内无死角;   ⑹咖啡馆、酒吧的座椅靠背和两边隔栏均不得高于1.2米,不得设置封闭式包厢或灯光调节装置;   ⑺配备合格的治安责任人和治安保卫人员。   (二)需办理的事项申办单位向所在地公安分(县)局治安部门申领《上海市公共场所治安许可证》时,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⑴申请报告;   ⑵建筑质量检查部门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批准文件;   ⑶消防监督机构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⑷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上海市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治安业务培训证》以及居住地派出所(警察署)出具的相关证明;   ⑸从业人员的身份证件和务工证明;   ⑹租赁场地的合同证明;   ⑺建筑物及内部设施的平面图和文字说明;   ⑻公安部门需要审查的其他材料。   办事机构应履行的义务   (一)办事顺序   上述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负责受理的治安部门发给申办单位《上海市公共场所治安许可证申请登记表》。申办单位填表后,由治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初审、审核。对符合开办条件的,核发《上海市公共场所治安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须限期改进,逾期不予改进的,停止申办手续,退回报批材料,并向申办单位说明理由。   (二)办事时限   治安部门自受理之日起的30日内,作出审核、审批决定。   收费的标准及依据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95)136号和上海市财政局沪财综(95)42号文规定《公共场所许可证》每证收费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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