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户口之亲戚落户问题有必要首先解释一下 直系亲属户口迁移

公安概念上的上海 “直系亲属”是指父母与子女关系、夫妻关系、(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关系、公婆与儿媳之间或者岳父母与女婿关系;“户口迁移”是指上海户籍的直系亲属符合条件可以互相迁移;“投靠”是指外地户籍人员因婚姻(外来配偶)、亲属关系(父母、子女等)、迁入具有上海户籍的亲戚处;远亲需特殊条件(知青子女等)。“挂靠”是指外地户籍人员因就学等原因将户籍迁入上海成为集体户口。想取得上海户籍,按目前政策,有如下途径:1、所学专业为上海紧缺专业,成绩优秀,并被上海用工单位聘用,符合条件,按《引进人才直接落户审批》条例取得上海户籍,没有年限的限制;2、毕业后,被上海单位录用,单位为你办理《人才类居住证》,7年后符合条件,申请上海户籍(按指标轮候);3、与上海户籍人士结婚,满10年,35岁后转为上海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申请条件:房屋出售,而在本市确无处落户的。申请材料:(1)申请人的入户申请书;(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3)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4)申请人在本市确无他处落户的相关证明;(5)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发生变化或已购置房屋后必须办理户口迁移的书面承诺。(6)房屋出售的申请人须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流程:1、在本市无实际居住地的市内户口待定应当向原户口迁出地或注销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2、其他人员应当向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3、申请人向拟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后,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要求,向申请人告知应提供的相关证明和材料。4、对证明和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由社区民警对申请人的居住房屋等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核实报告,提出是否予以入户的意见,报派出所领导审批。5、经公安派出所领导批准同意入户后,申请人方可办理入户手续。
把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就可把户口转到人才中心。

上海户口之亲戚落户问题有必要首先解释一下 直系亲属户口迁移

2,新上海人父母户口投靠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新上海人父母户口投靠政策: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上海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上海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上海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原上海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上海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父母子女投靠入户需要准备的资料: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近亲属投靠需要准备的资料:出具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证明和与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新上海人父母户口投靠政策是什么

3,上海户口 夫妻投靠

配偶户口落户上海具体流程如下:在结婚还未到10年的前4个月中,一些文件已经可以开始准备了,尤其是外地户口一方,有些文件可以趁休假办理掉:(1)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说明情况,索取“窗口服务告知单”和“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里面有详细的要求夫妻双方准备的资料以及如何填写申请表;(2)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3)双方要提供结婚证和结婚登记档案:上海市是在双方登记结婚的地方的档案馆去调档,因为婚姻登记处会把这些材料转给当地的档案馆进行保存;(4)女方是外地户口,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手册,上海户口的男方才能到街道开具计生委的证明;(5)提供双方所在地街道的计生委开具的“婚育状况证明”(证明你的家庭情况和子女情况,以及婚姻状况),需要街道和街道的上级单位都要盖章。办理的时候街道会告知你;(6)外地户口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7)外地户口一方的上海市的“居住证”,须满一年;(8)外地户口一方原籍的“养老保险手册”和当地社保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9)如有子女且已落户上海,须提供,“出生证”和幼儿园的就读证明文件,“预防接种证”;(10)外地户口一方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11)若上海户口一方如果原为外地户口迁入上海的,须提供当初入户的原始迁移文件,去当初接收户口的上海的派出所办理;(12)准备齐了以上材料,填写“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13)带上所有材料,并备好复印件,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让办事人员预审核,可以提前去,这样做的好处是万一有什么证明文件没有办齐,办事人员会告知你,你可以及时补办材料;(14)等结婚10年期满,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递交资料,一般没有特殊问题,2个月内可以开出准迁证,持准迁证在40日之内回外地原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可以委托外地家人代办。
你老公什么职称?属于干部类看第一个文件。办起来麻烦一些,但是要求分居时间短一些。且要求在上海工作。  你老公没有职称一类,如符合第二个文件,就直接在社区申办,办理快捷一些。要求分居时间长。不强调在沪工作。  结婚12年,应该可以按照第二个文件办理。  或者下面两个文件: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沪人〔1999〕122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03]9号  受理条件  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且身体健康的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以及经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其他部级荣誉称号)、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2、在外地的配偶符合本市当年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  3、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  4、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5、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  为了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现就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提出若干实施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女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下同),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下同)落户。  (二)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关于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关于老人投靠  (一)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可以的,在户籍上叫夫妻投靠,手续如下: 1.让你老公去东北他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他的户籍证明,无违法犯罪证明后到你的户籍地。 2.你拿上上述的两个证明,你俩的结婚证,你的户口本,再写一份申请落户报告,去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要求落户,派出所会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你出具调查报告,然后去治安大队审批后给你出具准迁证明。 3.你丈夫拿准迁证明回他东北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在开具迁移证后回你户籍所在地。 4.你拿迁移证到你派出所落户。 5.你俩的户口就到一起了。

上海户口 夫妻投靠

4,2022年投靠落户上海老人如何投靠子女落户上海

投靠落户上海包括:夫妻投靠落户上海、子女投靠落户上海、老人投靠落户上海。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下老人如何投靠子女落户上海。一、老人投靠落户适用范围 原本市户口外迁人员及配偶投子女户口、上海支内、知青回沪投靠子女或外迁孤老投亲属户口等情况。二、老人投靠落户条件 非上海户籍的一般账户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普通城镇职工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女性管理技术岗位满55周岁;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的地方是上海,且缴费年限满15年了,可以在上海办理申领养老金。 根据政策规定上海支内、知青,或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外迁人员及其配偶,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的老人(普通城镇职工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女性管理技术岗位满55周岁;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就投靠上海落户: (一)夫妻双方均为本市外迁人员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2)无子女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上海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3)外省市无子女,并且其在上海的子女因应征入伍、出国出境、死亡、失踪或判刑等原因被注销上海户口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上海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二)夫妻一方为本市外迁人员,其外省市配偶婚姻登记满10年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2)无子女的,夫妻一方为上海支内、知青的,且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可以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上海的合法住所处落户,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应在其本人拥有的上海合法住所处落户。其外省市的配偶可以随迁,或待上海支内、知青回沪落户后再申请落户; (3)上海支内、知青已死亡的,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可以在他们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4)如果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有上海户口的人员死亡的,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外省市无子女的,可以在他们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上海外迁人员如果属于单身老人,并且没有生育、领养过子女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可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上海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老人投靠落户上海指的是父母投靠子女落户上海,但是这种投靠方式只有原本是上海户籍的人,因工作在外地落户的,现在年迈需要回来上海落叶归根的,可以投靠子女或其他亲属落户。新一代落户上海人,外地户籍父母是无法投靠落户上海的。三、老人投靠落户流程 (一)线上办理 第一步:打开上海一网通办官网,在搜索框中,输入“老人投靠”,点击搜一下。 第二步:在跳的页面中找到“外省市户口迁沪落户审批(老人投靠本市子女落户)”,点击“立即办理”。 第三步:输入身份号和密码登录账号,选择办事情形,选择区、选择办理地址,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的落户材料。 第五步:网上提交申请经审批同意落户,开出准迁证,持准迁证在在40日之内回外地原籍派出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第六步:持《准予迁入证明》及入户地的户口簿,至入户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二)线下办理 第一步:申请人携带落户申请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提交落户申,让办事人员预审核。 第二步:经派出所审批同意落户,开出准迁证,持准迁证在在40日之内回外地原籍派出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第三步:持《准予迁入证明》及入户地的户口簿,至入户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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