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经济趋势

最近不是特别好!建议规避风险,小心地雷!

市场经济趋势

2,与中国已有的经济特区相比上海自贸区的积极意义有哪些

专家分析,上海自贸区对中国经济的意义堪比当年深圳经济特区的设立,自贸区以开放促改革,为服务业投资带来突破,也有助于中国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等国际大舞台;尽管各地的优势和特色不同,上海可能成为未来自贸区建设的一个样板,一些规则性的创新可以复制和推广。  负面清单: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  “负面清单”是上海自贸试验区内一项典型的制度创新,它体现了在投资领域“非禁即入”的原则,即除了清单上规定不能干的,其他都可以干,且不再需要政府事前审批。  “负面清单”事实上是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明确政府需要管的事,而不是无限制伸手。试验区采用这种新的经济管理模式,与新一届政府强调的简政放权、职能转变在本质上一致,能够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  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总裁王新奎说:“今后的方向是宽进严管,该放的权力放到位,该管的事坚决管好。”  境内关外:降低成本并提高市场竞争力  上海自贸试验区建立在保税区的基础上,但与保税区的“境内关内”模式相比,试验区将真正走向“境内关外”。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说,包括保税区在内,我国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110余个。货物进保税区时,需要事先登记,并且是“暂不征税”,而不是豁免。自贸试验区将按照“一线彻底放开,二线高效管住”的要求,改革现货物“先申报、后入区”的海关监管模式,允许企业“先入区,再申报”。凡符合国际惯例的货物均畅通无阻,不存在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  上海进出口商会会长冯郑州表示,仅上海一地,就有超过87000家外贸企业。试验区实施“境内关外”模式,将根治外贸企业面临的通关难、结汇难等老问题,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服务业开放:营造平等准入市场环境  与WTO主要着眼于货物贸易不同,“扩大服务业开放、促进服务贸易”是自贸试验区的重要任务。方案提出,选择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以及社会服务领域扩大开放,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者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  金融创新:率先试行利率市场化  今年以来,我国的金融改革快马加鞭,从金融“国十条”出台、取消贷款利率下限到最新的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在改革的“最后一公里”路上,自贸试验区将扮演重要角色:在试验区内,实现金融机构资产方价格实行市场化定价;推动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和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开放,允许金融市场在试验区内建立面向国际的交易平台;逐步允许境外企业参与商品期货交易等。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的一般商品和服务都实现了市场化定价,但资金等核心要素价格仍然受到管制。试验区在这方面的先行先试意义重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隆国强说。  资本项目可兑换:助推人民币国际化  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是自贸试验区内最受瞩目的金融改革之一。  试验区将探索面向国际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建立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全面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化。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现跨境融资自由化。  复星集团首席执行官梁信军对这项改革有很高期待。推动金融开放,必然会遇到一些不可预知的风险。他指出,试验区试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会让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局部连接。  【政策亮点】  金融服务领域。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  航运服务领域。放宽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国际船舶运输企业的外资股比限制,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管理试行办法。  商贸服务领域。允许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通过文化主管部门内容审查的游戏游艺设备可面向国内市场销售。  专业服务领域。对试验区内的外商独资建筑企业承揽上海市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时,不受建设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限制。  文化服务领域。取消外资演出经纪机构的股比限制,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为上海市提供服务。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娱乐场所,在试验区内提供服务。  社会服务领域。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四大使命】  分析人士指出,通过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可以以开放促改革,建立融入全球新格局新规则的“倒逼”机制,实现我国开放型经济的转型升级。总体来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将承担四大使命:  1、主动顺应全球化经济治理新趋势新格局。新的全球化经济治理格局正在形成,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就是要主动顺应这种新趋势新格局,更加积极主动地开放,打造我国新时期面向世界、深耕亚太的战略载体。  2、主动对接国际贸易投资新规则新要求。  3、主动塑造我国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新红利新优势。据介绍,为适应国内外发展新形势,以开放促改革势在必行。  4、主动承担全国开放先行新使命新战略。  【专家观点】  上海自贸区有望成为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第二季  原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贺铿在谈到中国发展时表示,中国的经济进入提质增效的第二季。这个“季”,而不是第二期,季就是季节性变化,跟过去不能一样了,夏天过去了,我们不能再穿春季的衣服了,进入第二季,就必须保证怎么样提质、怎么样增效的支撑,这就需要改革。这个支撑就是各种经济,主要的经济体,各种经济体要有平等的市场竞争环境。30多年前深圳特区开启了中国市场经济的第一季,是由深圳特区开启的,上海自贸区有望真正成为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第二季。  将开启中国金融改革新阶段  汇丰亚太区行政总裁王冬胜表示,上海自贸区将开启中国金融改革的新阶段,为全球最活跃经济体的发展带来更多灵活性和新选择。中国经济日趋成熟,需要更成熟的金融服务以充分发挥其增长潜力,而上海自贸区的成立正体现了这一大趋势。  成为汇率市场化的试验田

与中国已有的经济特区相比上海自贸区的积极意义有哪些

3,市场经济动态

国家宏观调控占主导地位,找准一个无人开发的机遇,调动能调动的资金,会取得不小的财富。。。

市场经济动态

4,结合上海自由贸易区的改革谈谈我国政府应怎样转变职能

一、市场经济中政府的经济职能经济社会的发展历史已经证明,市场经济是人类社会目前为止最具效率和活力的经济运行机制和资源配置手段,但由于市场本身具有盲目性、自发性和滞后性,会出现诸多市场失灵的情况,如公共产品的提供问题、市场垄断的产生、外部性问题、社会收入分配不公、信息不完全等。为应对市场失灵,保证经济的有序、健康运行,政府需要介入经济过程中,履行相应的职能。首先,提供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框架,维护市场秩序。经济主体的各种平等、自由的权利、界限都需要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来保护,提供和维护市场健康所需要的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监督规则的执行是政府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经济职能。其次,进行微观经济管理。政府可以直接生产或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财政补贴、政策优惠等方式刺激私有企业生产那些市场供给不足的产品,也可执行价格管制、市场准入管制、环境管制[1],或是通过在市场上的购买活动间接影响社会资源配置。第三,进行制度创新。制度是影响经济发展的根本因素,激励的制度创新可以促进促进经济发展的实现。第四,维持宏观经济稳定,着重宏观调控。政府必须运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以达到“熨平”波动、解决失业和通货膨胀等问题。二、我国政府履行经济职能存在的问题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到目前的市场经济体制,我国政府经历了五次大规模的改革和调整,政府的经济职能也经历着从“全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从程序到方法,从人员到设备,从法律规范到思想观念,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和更新。但从深层次的角度观察,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政府经济职能的“越位”是指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范围过广,束缚了经济主体积极性的发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深刻影响,政府通过各种渠道控制着各种资源的分配权,对社会生活过多干涉。例如政府通过市场自治组织(如行业协会、商会等)直接管理社会、企业,直接干预社会经济活动,主动负担起过多的社会责任等[2]。“错位”是指在处理政府与社会关系时,由于缺少市场经济制度条件下的约束和规定,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没有正确把握住应有的尺度,将社会的自治和自主意识限制住。例如金融行业的准入、长官意志、行业垄断、法规体系的薄弱,程序性法规的匮乏,政府官员大量的寻租行为等。“缺位”主要是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了需要政府发挥一定职能,但是政府没有发挥或者发挥的不充分现象,主要表现在政府宏观调控的范围和力度不足或方式失当,不能提供满足社会需要的公共物品及服务,不能保障公民的自身福利,缺乏保护公平竞争的法律法规和措施等。我国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政府对部门管理方面工作明显强于对行业管理工作,这就导致大量行政性企业的出现,这些行业部门利用自身行政特点阻止其他经营者进入和参与本行业的经营活动,如石油、电力、电信和铁路等行业。同时利用自身对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干涉企业经营决策战略,领导人任免等;其次是地区垄断,地方政府利用地方行政权力资源,设置贸易壁垒,提高市场准入资格,阻止其他地区的等同商品进入本地区,来确保该地区商品的垄断地位。其后果是将我国整体市场分割开来,形成若干个小市场,严重的阻碍了商品、资金、物质的流通;同时造成了市场中各个经济主体的分配不公,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全面健康发展。当前我国政府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一大批行政审批项目,并在各地广泛设立行政服务中心,推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并联式审批、阳光下作业、规范化管理”的运行模式,但依然存在许多问题。首先,我国行政审批依旧过多,例如2014年2月,海南省人大代表展示了一个投资项目到办完所需要的手续,包括了30多项审批,盖上百个章,最少经历272个审批日。其次,我国仅仅依据国家部委现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文件来推动行政审批改革,缺乏统一科学合理的标准,而且各级行政机构都有行政审批定权,行政机关可以根据自身利益随意设置审批事项。第三,我国政府在行政审批环节普遍存在“重审批、轻监管”,“重权利、轻义务”,“重利益、轻服务”的现象。一些政府部门只注重与自身既得利益相关的项目,在审批过后很少对审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管理,许多符合审批条件的经济主体进入市场后因为质量不高,竞争力不强,效益不好,很快就被淘汰,甚至有利用审批获得合法身份后在市场中大肆侵犯公共利益,对公共财产和人身权益造成极大伤害[3]。此外,政府机构的盲目扩张导致政府部门机构过度庞大,人员质量参差不齐,人浮于事,无法实现市场经济中政府理应体现出的高效、便捷等特点。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要求资源在市场经济规则下实现合理配置和有效分配。但在我国市场经济环境还缺乏完备的法律保障,没有一套健全的法律体系和机制,也欠缺对有限法律的灵活运用,同时现在主要以“人治”为主,“长官意志”、“拍脑袋决策”时有发生的前提下,政府执法意识和观念缺失,人治色彩依然存在与某些环节和过程中,造成执法的隐蔽和主观臆断[4]。由此造成市场竞争的不公平。不能限制市场垄断,不能有效禁止市场不正当交易,因此市场经济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三、上海自贸区实践中我国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与创新2013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上海自贸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以本国(地区)法律和规定为基础,在本国(地区)境内设立的区域性经济特区。这种方式属一国境内关外的贸易行为,也就是某一国(或地区)在其辖区内建立一个区域进行对外贸易,对贸易活动不过多干预,且优惠或免除对外运入货物的过路费。上海自贸区由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机场保税区和洋山港临港新城组成,实行政府职能转变、金融制度、贸易服务、外商投资和税收政策等多项改革措施,试图成为中国经济、政治新的试验田。根据目前国务院以及商务部公布的方案和具体实施的政策来看,上海自贸区管理中政府进行经济职能转变主要采取了监管模式创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完善法制保障、进行地方立法实验等举措。自贸区实施“一线彻底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创新监管服务新模式,“一线”指国境线,“彻底”被不断强调。同时探索施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即法无禁止即合法,规定企业“不能做什么”,让市场较以前发挥更大的作用。而且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对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研究制订试验区外商投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负面清单,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②。对外资施行准入前国民待遇而不依赖当前已有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主动放弃行政控制,这点说明此次对监管模式创新的目的是消解政府部门因其行政管制而产生的设租、寻租的机会。因此,自贸区建设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是利用现有的开放试点里,简化步骤,减少政府行政管制,提供一条整合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的有效路径。以“轻审批、重监管”为中心,减少对自由贸易区经济发展产生阻碍的行政审批。建立统一受理、综合审批、并联审批和高效运作的服务模式,建立和完善信息网络平台,使不同部门协同管理,摆脱传统的各个部门各自为政的现象,提高效率。更改12项行政审批事项为备案制,降低了行业准入门槛,并意味着政府从事前审批向事后监管的方向转变,减少了行政审批事项、打破垄断,防范目前体制中因政府行政干预而产生的设租现象。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减少政府行政干预经济过程方面也用相似作用,所以负面清点管理模式在未来应当应用于国内企业而不仅限于外资企业。建立行业信息跟踪、监管和归集的综合性评估机制,加强对试验区内企业在区外经营活动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和监督。建立集中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提高执法效率,在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知识产权、工商、税务等管理领域,社会力量被积极鼓励参与市场监督,实现高效监管,体现了政府在市场监督方面向社会放出本属于它们的权力,并且可能在未来会形成统一的市场行政监管机构。提高行政透明度,完善体现投资者参与、符合国际规则的信息公开机制。完善投资者权益有效保障机制,实现各类投资主体的公平竞争。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并授权,试验区内,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暂时停止实施《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3部法律的有关规定,暂时停止实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试行期为3年。同时强调地方立法对于上海市的重要性,上海为了符合自贸区发展需要可以制定相关有利的法律法规。总的来说,在上海自贸区内,政府对监管市场经济活动的创新以及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管职能、减小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力度、“重监管、轻权力”、改革审批制度,并进行地方立法试验等举措,甚至进行整个管理体系的创新再造,以期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消除市场分割,都是在实践“小政府,大社会”和服务型政府,理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努力实现高效的、市场化的宏观调控管理,以及有效、审慎的风险管理。这是创新的改革思维,也是理清市场和政府最优边界,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最新尝试。四、推进我国政府经济职能转变的政策建议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必须做到依法行政,明确落实政府行为的法律责任[5]。而实现法治化管理,必须树立法律的权威以及政府乃至整个社会的法治意识,要用完善的切合市场经济法律和规则代替政府的发号施令,代替政府的政策措施。政府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要明确立法先行的思想,应当在《宪法》、《立法法》和《行政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划分政府的经济管理权限,在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监督的作用,限制政府行为过程中的恣意和专断,使其更好完成协调、监督、引导和宏观调控的作用。同时,这次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上海自贸区暂停施行的外贸三法和文物保护法的部分条款的举措是我国法制史上首次出现的暂停现行法律制度的现象,说明我国法律制度仍有部分与国际自由市场经济贸易相冲突的部分,同时说明我们政府亟须进行更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制、法规建设,加强自身法律体系与国际贸易大环境的联系。政府应逐步向市场放权,将精力投入到宏观调控和对市场的监督中,营造公平、高效的市场环境和保证市场的有序进行,建设服务型政府。同时政府机构还能相应落实法定质询、罢免等追究责任的具体程序,创设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责任制度,强调对市场经济政策制定的责任意识,建设责任型政府。在促进政府经济职能转换的前提下,政府应精简经济职能相重合的机构,提高工作效率。裁汰冗员,营造人才创新新环境,提高行政人员本身的素质,增加公务员渎职、腐败的风险和成本,修改和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采用绩效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量化政府效率的评估指标,多方面确定评价政府效率的标准,使政府效率易于评断,容易监督。同时可以采用科学化、电子化手段和方法解决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方便政务及时向公众公开,如推行电子政务,加强各级政府网站建设等,可以更好实现政府行政管理高效、公平、合理。政企合一是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问题,使得国有企业不能成为市场主体,干扰了统一的市场规则对各个市场主体的平等[6],而政企分开的要求是政府不得再担任企业经营权主体,即将现有政府所拥有的所有权的企业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通过设立董事会,实行股权多元化,将所有权从政府手中转移到多数代表公民所有者的其他机构。因为国有企业的所有权最终属于人民,所以所有权必须交由代表人民意志的机构,而不是由政府具体代理,最终形成“政府所有”的经营机制。同时,政府应当承担起本应由政府承担但实际由国有企业承担的公民福利和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减小国有企业应承担政府的社会职责而付出的成本,做到政府向国有企业放权让利的同时也要收回本应由政府承担的责任。

5,市场经济回归

金融危机...主要是坏帐问题...得从美国次贷危机说起...有兴趣你可以去看...特别是现在信用卡的使用,也是造成这个的一定原因

6,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两种方式

按转型的速度划分:分为激进式转型和渐进式转型。 激进式转型。指实施激进而全面的改革计划,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尽可能多的改革。大多数学者把俄罗斯和东欧“休克疗法”的经济改革称为激进式转型。激进式转型注重的是改革的终极目标。 渐进式转型。指通过部分的和分阶段的改革,在尽可能不引起社会震荡的前提下循序渐进地实现改革的目标。多数学者把中国“摸着石头过河”的经济改革称为渐进式转型。渐进式转型注重的是改革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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