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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昆明的公积金应该怎么弄才能提取交哪些材料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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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用户可以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在窗口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或者可以通过支付宝、当地社保APP等软件来快捷提取公积金。实际上,很多地区都开放了网络提取公积金的业务,用户只需要进入公积金提取页面,提交申请,之后就可以快速提取公积金。只要用户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不管是线下提取还是线上提取,最终都是可以提取成功的,用户不用担心提取失败的问题。住房公积金就相当于一个稳定的巨大存钱罐,国家把我们每月所得的一部分收入存到这个存钱罐里,等到有买房需求的那一天,就可以拿出来使用了。用户可以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在窗口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或者可以通过支付宝、当地社保APP等软件来快捷提取公积金。实际上,很多地区都开放了网络提取公积金的业务,用户只需要进入公积金提取页面,提交申请,之后就可以快速提取公积金。只要用户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不管是线下提取还是线上提取,最终都是可以提取成功的,用户不用担心提取失败的问题。很多城市针对公积金提取是有年限规定的,比如说:如果你从上一家公司离职,已经超过2年的,你可以提取上一家公司给你缴纳的全部公积金。你需要跟之前的公司联系,让他们给你出具一份公积金的证明表,不过一般来说,当你离职的时候,公司已经把这份材料给你准备好了。然后你再去当地的公积金提取办事处,填写一份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还有你的收入证明之类的文件都要准备好。当然,不同的城市对公积金提取的要求是不同的,具体需要准备哪些资料,需要去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如果是有租房或者购房的需要而准备提取公积金的,更加好办,拿着你的租房或者购房正规盖章合同过来,就可以更快地办理好公积金的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3,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已经修改的可跳过此操作流程; (二)公积金提取网上预约:职员→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秘钥)登陆→点击“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模块→填报信息→预约办理时间和地点; (三)办理提取:申请人→持规定的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专柜→业务办结。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如果你的住房公积金已经缴费满一年的情况下: 可以由单位来协助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支取,需要的材料有: 购房合同、发票、贷款证明、个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支取表(住房管理中心领取)、银行卡号等。 以上材料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材料审核好后的5个工作日就会打到个人卡上。自己去也可以,需要了解你们公司的住房公积金编号和你个人的编号,填写支取表时候用到。 咨询电话:96155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4,昆明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何提取

第四条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以下要求和规定办理:(一)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及有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办理,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1、由配偶代为办理的,除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外,还须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有效身份证;2、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外,还须提供本人的授权委托书(签名加手印)、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二)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超过房价总额。拥有房屋产权的共同买受人(配偶、未成年子女除外),按份额提取本人账户内不超过所占份额的住房公积金:1、房屋共有权证中明确产权份额的按份额支取;2、房屋共有权证中未明确产权份额的,买受人及拥有房屋产权的共同买受人按平均份额支取。(三)职工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共同还款人、拥有房屋产权的共同买受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该笔贷款合同中的住房贷款,在该笔贷款未还清前,共同还款人、房屋共同买受人不得以任何其它事由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四)职工购买商住两用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可提金额应减去商业用房的价款;购房时发生贷款的,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时也应扣除商业用房的贷款额度,房屋性质不明确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五)房屋装修、购买车库(车位)、杂物间等,不得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六)职工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含共同买受人、共同还款人),在还贷过程中,住房公积金不得提取销户,其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也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挪作它用。(七)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未按批准用途使用的,在申请人未纠正之前,不得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八)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除追回骗、套取的住房公积金外,自追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5,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呢

有7种方式可以提取公积金,分别是:用于买房;用于租房;用于重大疾病;用于建房;生活困难,低保提取公积金;销户提取公积金;离职提取公积金。以下7种方式可以提取公积金:1、用于买房将房子和公积金联想到一起的话,相信大多数的朋友都只想得到公积金贷款买房,而忽视了提取公积金买房这种方式,当你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被拒时,也可以将公积金提取出来支付首付款或者是偿本付息的。个人个公积金存在的意义就是解决居民住房的问题,所以个人公积金用于买房子这方面其实是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实现的。2、用于租房正如上面所说,个人公积金是用来解决居民住房问题的,展示买不起房子没有关系,租房子住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来支付房租的,但是大家要注意,公积金的提取金额不得高于账户余额也不得高于租房实际所需。现在主要有两种租房形式,一种是公共租赁房屋,一种是市场上的房屋出租,这两种方式租房子都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3、用于重大疾病现在进一趟医院费用可不低,所以很多人生点小病都是硬扛着,等到自己真正受不了了才去医院,一般需要到医院治疗的病都是比较严重的了,并且现在换重大疾病的人也不少,医疗费用常常逼得人喘不过气来。公积金用于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支付,这一点可能了解的朋友不多,在医疗保险和公积金的双重保障下,医疗费用的负担也被大大减轻了。4、用于建房除了买房子租房子之外,还有一部分职工会回到自己的老家修建房子,这种情况下,职工也可以考虑将个人公积金提取出来补贴修建房屋的费用,因为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房屋修建的时候提取使用。这点很多人可能都不太清楚,大家可以在各个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的办理处进行申请和咨询。5、生活困难,低保提取公积金对于生活陷入窘境,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来说,可以领取公积金来度过生活难关。不过,在此情况下,公积金的提取金额以10元位单位,提取金额不能超过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6、销户提取公积金销户时,可提取全部公积金。以下情况可以销户:(1)离休、退休;(2)户口迁出本市;比如在北京打拼多年后,深感生活压力大,决定回老家创业。此时,可以提取全部公积金;(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无期徒刑;(6)死亡。这里要提示一句:公积金与社保缴纳联系密切,大家不要随随便便销户。7、离职提取公积金辞职了,也可以提取公积金。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可以提取公积金。不过有要求哦,不是随随便便辞职就可以提取,辞职后没有找到新工作,才可以提取公积金。通过这种方式提取公积金,两年内不能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取,短期内还不能用公积金买房。

6,请问贷款买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要带些什么资料是必须全部取完

公积金提取材料一、住房类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未全额付清购房款的办理本项提取手续所需资料:(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2)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4)售房单位名称、行号及收款账号;(5)首期付款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6)购房相关要件(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持已在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改房的需持市房改办的“售房批复”及购房协议,购省直房改房的需持资金审批表及购房协议;购集资建房的需持市房产局集资建房批复或省主管部门的集资建房批复及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已全额付清购房款的办理提取所需资料:(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4)《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5)全额购房发票或正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买房租房版)二、非住房类1、职工因离休、退休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4)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本人身份证上注明的年龄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5周岁),并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2、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4)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3、外地在汉从业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买房和提取公积金没有关系啊,提公积金只要提前预约就可以了,贷款要是用公积金贷款的话,要贷公积金卡,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的要带结婚证,房产证又或者预售房合同,银行卡等
购房合同、单位证明、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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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每年的七月、十二月可以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储蓄账号等,这是最基础的,我又查了一些资料,你可以看一下
你是铁路的不?是的话,公积金还比较可观的话,给点回扣(有封顶得),什么也不用了。(如果你想走正常程序的话,购房合同,本人工作证,身份证基本就ok了。)

7,怎样取出公积金

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七)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 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第六条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七条 职工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五)、(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 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八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且同时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第三章 提取额度 第九条 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只能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费用。 第十条 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定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已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六)项规定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本办法实施后并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期间已支付的房租。 第十二条 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二)、(三)、(四)、(七)项及第六条规定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第四章 提取凭证 第十三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按以下各条要求出具相关凭证。 第十四条 职工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配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第十五条 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第十六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下列凭证: (一)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危改还迁房、集资建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及复印件。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还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 (二)职工购买私产房、公有现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 (三)职工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提供区、县级及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复印件。 (四)职工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区、县级及以上房管、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 第十七条 职工离休的,提供市委老干部局和中央各部委老干部局颁发的离休证及复印件; 职工退休的,提供区县劳动部门颁发的退休证、县处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颁发的退休证或退职证及复印件。 第十八条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复印件和天津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天津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及复印件。 第十九条 职工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及复印件。 第二十条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合同、偿还住房贷款凭证及复印件。 每份偿还住房贷款凭证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第二十一条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提供《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复印件、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复印件、支付房租证明及复印件。 第二十二条 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及复印件、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提供职工档案关系所在地开具的该职工未重新就业的证明及复印件。 职工户口迁出本市的,提供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及复印件、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居民户口本及复印件。 第二十三条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及复印件、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及复印件。 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第五章 提取程序 第二十四条 职工凭提取凭证,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第二十五条 职工凭提取凭证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凭证直接到封存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六条 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和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后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中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3年3月1日起实施。 原《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的有关规定》(津房改资[1998]78号)、《关于〈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的有关规定〉的补充规定》(津房改资[1999]70号)、《关于对采取预约购房方式购买公有住房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津房改资[1999]109号)、《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支取有关政策的通知》(津房改资[2001]31号)、《关于调整支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津房委资[2002]49号)同时废止。
要户主的身份证,本人去就可以啊!
取不了
满足条件后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5、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7、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问---hu----名------可----办-------
住房公积金只能在两种情况下提取: 一、住房消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 二、其他情况: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职工户口迁出本市的;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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