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外地人口落户政策

2005年的人口抽样:

上海人口近1800万,常住外来人口近450万,比例为4:1左右。

现在外来人口应该更多了吧。

上海,简称“沪”或“申”,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中国国家中心城市,中国的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地处长江入海口,隔东中国海与日本九州岛相望,南濒杭州湾,西与江苏、浙江两省相接。

上海是一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拥有深厚的近代城市文化底蕴和众多历史古迹。江南传统吴越文化与西方传入的工业文化相融合形成上海特有的海派文化, 上海人多属江浙民系使用吴语。早在宋代就有了“上海”之名,1843年后上海成为对外开放的商埠并迅速发展成为远东第一大城市,今日的上海已经成功举办了2010年世界博览会、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上海国际电影节等大型国际活动。

上海辖16个市辖区,总面积6340平方公里,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日照充分,雨量充沛。上海气候温和湿润,春秋较短,冬暖夏凉。1月份最冷,平均气温约4℃,通常7月份最热,平均气温约28℃。

上海是中国重要的的经济、交通、科技、工业、金融、会展和航运中心,是世界上规模和面积最大的都会区之一。2014年上海GDP总量居中国城市第一,亚洲第二。上海港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均居世界第一,是一个良好的滨江滨海国际性港口。上海也是中国大陆首个自贸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地。上海与江苏、浙江、安徽共同构成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已成为国际6大世界级城市群之一。

2. 上海市外来人口落户政策

上海2021年外来媳妇落户条件是指,在外省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满10年或者年龄达到35周岁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落户。外省少数民族、华侨子女和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结为夫妻的,可准予迁移户口。

3. 上海外地人口落户政策最新

依据上海公安部门的规定:对于夫妻分居一方在异地户籍的、要在上海入户的要求为:

1、结婚时间不足一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1) 配偶一方是高级职称;(2) 配偶一方是博士;(3) 配偶一方是获省部级奖项者;(4) 上海户口方是中级职称3年以上者;(5) 上海户口方是本科有学位,专业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者;(6) 上海户口方单位是集成电路企业者,而上海户口方是技术岗位的;(7) 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在沪工作3年以上者。

2、 结婚3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1)上海户口方有中级职称但不满3年;(2)上海户口方是硕士,毕业3年;3、结婚15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户籍办规定,与上海户籍人口结婚期满15年的非以上人员。

4. 上海外地户口落户

外地户口能在上海买车,需要的手续是:

1、选好汽车销售商,然后去选车,有必要进行试驾;

2、确定选择的车辆,并与销售商定好合同;

3、交易双方分别提供相关的证件和资料,签订合同;

4、合同签订后,买家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定金;

5、交易双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车辆,并付清全款;

6、销售商应当将车辆的相关证件和代办的相关证明一同交付买家;

7、买家取走车辆,并联系保险公司提供车辆信息,购买相关保险;

8、车主准备相关材料,到本地办理上牌手续。

5. 上海外地人口落户政策规定

第七次人口普查:

根据(中国)上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红黑统计公报库 (hongheiku.com)数据:

常住人口:全上海市常住人口共24870895人。

户别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外省市来沪常住人口为10479652人,占比42.1%,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8977000相比,十年共增加1502652人,增长16.7%。平均每年增加150265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6%。

6. 上海地区落户政策

上海“五个新城”落户政策

1、五个新城的“居转户”年限有条件的由7年缩短为5年;

2、新城学校、医院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在应届生评分落户时可以加3分;

3、放宽新城自行引进特殊人才的操作自主权;

4、在新城工作并居住的人,可积累额外的居住证积分。

7. 外地户口上海落户政策

  按照规定,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办法》同时规定,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 (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三)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四)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满足以上条件者,需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同时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三)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纳税完税证明;(四)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五)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六)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七)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将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持证人员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和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及相关证明办理迁移落户手续。持证人员的配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现有投靠落户政策办理。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8. 上海外地人落户口要求

外地人在上海落户要求:

1)上海居住证转户口的条件:

2)根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来沪创业、就业人员均可通过申请以获得上海户籍:

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3)同时,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3、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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