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的便民服务平台在哪里

中国上海政府官网公众服务
现在每个地方都有

上海的便民服务平台在哪里

2,上海事局政务大厅的网址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90号海事大厦 邮编:200086 总机:021-66072700
支持一下感觉挺不错的

上海事局政务大厅的网址

3,上海公安网上办事大厅

上海户口买上海的商住房,户口能迁到商住房所在地吗?什么叫商住房??要么就是商业用房、要么就是居住用房,商住房那是不存在的,都是房地产商忽悠人的。商业用房就不能落户口,居住用房才可以落户口,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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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安网上办事大厅

4,上海移动网上营业厅

手机无法发送短信处理方法:1、检查手机状态是否正常,是否有余额,能否正常接打电话;2、如果是给所有用户都发送不了短信,建议检查短信中心号码或者拨打当地的客服热线10086转人工咨询一下3、如果是给某一个人发送不了,也有可能是对方的原因。
登陆网上营业厅: <a href="http://wenwen.soso.com/z/urlalertpage.e?sp=shttp%3a%2f%2fwww.sh.chinamobile.com%2f" target="_blank">http://www.sh.chinamobile.com/</a> 然后在话费服务里面可以选择详单查询——查询当月详单就可以了。

5,上海市健康证查询

1、电脑浏览器百度搜索上海市从业人员预性健康检查信息系统,选择图示链接进入。2、下一步弹出新的窗口,会看到其中的主页。3、这个时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输入相关信息,如果没问题就点击查询。4、这样一来等看到对应的结果以后,即可实现健康证查询了。
前往百度APP查看回答上海健康证查询入口在“上海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信息系统”官网查询入口:点击进入查询(提示:查询时,如果出现无法打开网址的情况,请拨打上海市卫生热线021-12320或上海市民服务热线021-12345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温馨提示:在【本地宝APP】首页搜索【健康证】即可获取上海健康证查询入口、健康证办理流程、办理材料、办理预约、办理地点,健康证体检结果查询方法,上海健康证查询网址,健康证有效期查询等。更多2条
亲戚在上海办了健康证,前几天去体检了,现在想查询结果,但是不知道怎么查询,那上海市的健康证怎么查询呢?
jKZ.sh.cn
上海市健康证查询中心
健康证仅是个身体检查合格、从业人员的健康指标,并非职称、学历证书什么的。 你看你健康证就知道了,都没统入编号埃 所以,是无具可查的。 但是,如果你想在家里上班的话,凭此证,虽然异地,但上岗用及GSP检查是一样等同效力的。

6,上海市居住证办理网

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应当交验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填写申请表格。 已经取得居住证的,应当交验居住证。 与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员办理居住登记的,应当提交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身份证明;与非深圳市户籍的承租人共同居住的,还应当交验承租人的居住证。 通过网络、传真等方式申请办理居住登记的,应当按照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已满十六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一)在深圳市从业,包括就业(含家政服务)、投资兴办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在深圳市内拥有所居住房屋的产权; (三)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 (四)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市从事文化艺术创作; (五)在深圳市经批准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全日制办学机构中接受学历教育;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满十六周岁或者不符合前款条件的人员,发给《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第二十条 申办居住证应当交验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填写申请表;申办《深圳市居住证》还应当按如下规定提交文件资料: (一)以从业提出申请的,提交合法注册单位提供的就业证明或者申请人所投资的经济组织的工商登记注册证明; (二)以拥有物业提出申请的,提交申请人所居住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产权证明资料; (三)以人才、海外人才身份申请居住证的人员,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分别发给人才类居住证、海外人才类居住证; (四)以创业或者文化艺术创作提出申请的,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确认材料; (五)以学习提出申请的,提交办学机构出具的学习证明。 受理机构在受理居住证申请时,对二十至四十九周岁的已婚育龄妇女应当核查其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对不能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的,应当书面告知其在申请居住证之日起三个月内补交计划生育证明和自愿参加政府提供的免费孕情检查,并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在规定期限内补交计划生育证明的,按规定发给居住证; (二)经孕情检查未怀孕的,发给《深圳市临时居住证》,在规定期限内补交计划生育证明的,按规定转为《深圳市居住证》;逾期不能补交的,其《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期满不予延期; (三)在规定期限内无法补交计划生育证明且未参加政府提供的免费孕情检查或者经检查怀孕的,不予办理居住证。 市公安机关应当将采集的计划生育信息及时提交市人口与计生部门,人口与计生部门应当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对计划生育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单位人事专员代交材料须凭单位介绍信一、书面材料 1、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 2、身份证及居住证原件,留复印件。 3、居住证有效期内最近一年的在沪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证明和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和小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注意事项 1、学历、住所、用人单位等与申请有关的信息发生改变时,请参考首次办理提交申请材料; 2、请参考审核打分办法,及时提供可以增加分值的书面材料。 3、在系统升级前,请至首次申请的受理点申请续办。华育文化 62454656

7,上海户口办理咨询

似乎没什么好的办法了。连买了房子都不给办户口的上海,我也想问问到底有什么办法了。
现在最好的就是人才引进政策,父母符合条件,孩子随调,有暂住证就可以参加上海卷的高考,这是目前合法的关于外来户口在上海考试的方法。 办理上海市人才引进与人才《上海市居住证》 为个人解决申请上海市居住证问题(cw9开头的) 其中包括有学历和无学历的,主要为其子女能享受上海市统一高考难题。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办理a类或b类即: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与境外人才《上海市居住证》。(为无学历人员解决子女就读问题咨询---特别推荐)。 特别提示:《人才引进居住证》的主要功能和待遇 1.子女在上海就读,享受上海常住户口同等待遇,取得本市高中文凭,可以参加上海卷统一高考,报考本市高校。(沪教委基[2002]60号) 2.可以缴纳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金等相关事项。 3.享受上海市创业辅导及申请非正规就业(可免税3年,可提供贷款), 4.可免签证香港旅游等。 5.享受其他上海常住户口的同等待遇。
上海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一、受理依据 《上海市人才流动条例》、《上海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实施办法》(沪人[1999]51号) 二、受理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单位,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中央及外省市单位在沪分支机构。 根据市政府人口综合调控精神,优先满足本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的人才。 三、受理条件 (1)本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2)本市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3)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4)本市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满三年)的人员; (5)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 以上符合第(1)(2)条还须提供学位证书;符合(1)条规定申请引进的已婚人才,夫妻双方必须同时符合该项规定须提供学位证书,其子女可随迁;符合第(2)、(3)、(4)、(5)规定调沪的人员,年龄应在50岁以内,符合上述条件的已婚人员其未退休配偶、未成年子女须随调、随迁。 被引进人员应是本市用人单位所紧缺急需的主要技术攻关人员或业务骨干,本人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应与用人单位的产业发展方向一致。 四、申报材料 1、引进人才单位的申请函(含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 2、引进人员申请表; 3、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副高级以上还须提供评审表或批复); 4、引进入员的学历、学位证书; 5、学历、学位证书的验证报告; 6、外省市同意调动的函; 7、近期体检表(二级以上医院出具,一般应在6个月内); 8、引进人员的政治表现,业务考核情况; 9、能够反映引进人员业务能力的材料,如奖励、专著、论文等有关材料; 10、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三年以上的聘用或劳动合同; 11、调动及随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外省市户籍证明及本市迁入地户籍证明(户主同意落户证明、房产证明等); 12、婚姻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未婚证明等)、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已婚未育证明等) 13、其它必须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一般应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受理部门在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备齐书面材料后,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向市、区(县)人事局申报; 2、经批准后,调动人员持《调令》、《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迁户落户确认单》、本人身份证到本市迁落地所在区(县)公安分局的户政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3、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外省市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持《调令》到外省市原单位办理人事关系调出手续。 4、调动人员到本市调入单位报到后,填写《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须填写完整)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人事档案需委托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应及时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5、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迁户落户确认单》、《存档凭证》以及《调令》复印件到原调沪手续承办部门换领《申报户口证明信》。 6、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申报户口证明信》、《迁户落户确认单》、入户地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六、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30-17:00 七、受理机构 (1) 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上海市大木桥路123号) (2)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浦东:上海市商城路660号;浦西:上海市中山西路620号) (3) 上海市各区县人事局委托受理机构 网上受理:上海市引进人才网上服务系统--------------------------------------------------------------------------------文件链接: 附件一:上海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实施办法(沪人[1999]51号) 附件二: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03]9号) 附件三:上海市人才流动条例 相关链接: 上海市各区县人事局委托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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