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出入境管理局官网

恐怕要到上海的法国领事馆办理,具体手续可以打电话问一下上海出入境管理局,每个区都有的,市局在浦东

上海出入境管理局官网

2,上海F签证邀请函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如何办理

前往上海的外事办,上海的商务局或者上海外经贸局,办理邀请函。建议你登录上海外事办的官方网站,上面有网上申请的流程说明,我在这里就不做赘述了。

上海F签证邀请函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如何办理

3,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网站

你凭香港颁发的入境许可,及你所持有效的通行证到上海出入境申请即可。
你可以直接去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的网站查询!【选为满意答案】谢谢.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网站

4,上海外事局

上海外事局没有的,也许你是说上海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调动靠关系。新人进去的话,要通过公务员考试,外语水平要高,也要有一定关系。业务上归外交部管,所谓“外事无小事”,所以还要政审。

5,请问上海办理护照的地方在哪里有网站地址吗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处,网址:http://www.china110.com/police/plhotline/plchurj/办理护照地点:浦东民生路1500号,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靠近新世纪公园3号门,科技馆不到一点,杨高路下去,在丁香路和迎春路的交界,614、隧道四线都可以到达,具体路线可查询16088160,交通路线电话)。办理时要带的东西:1、户口本2、身份证3、200元4、除工作日外的10天,也就是说一共是14天后可以拿(也可以快递直接到家)

6,上海外事服务中心

因为工作的原因,经常需要来外事服务中心帮客户办理公证书的认证,每次去人都蛮多的,送认证和结账都要拿号先。窗口一般开4个,取件是不用排队的。几个小伙子都蛮好的,效率比较高,态度也很亲切。有一个女的就不咋滴了。每次到那里都感叹这年头出国的是在太多了,环境尚可。
你好,建议你先清楚下上海外事服务中心这个机构,下面是服务中心的资料:上海外事服务中心是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下属涉外服务单位。中心本部设总经理办公室、出国服务部、护照签证送递部、综合业务部、外宾接待部、出入境中介服务部和财务部,并设有上海外事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外事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和上海申外票务服务有限公司三个子公司。总经理:王明扬 地址:铜仁路258号九安广场3楼 邮编:200040 电话:62792412然后,你学的是法语,想来这个单位工作,那么就需要了解这个机构的人事,事业单位的话就要参加事业编考试等等。假如你想应聘的机构只是普通企业单位,那么就关注下其招聘信息吧,比如搜索:上海外事服务中心 招聘,等等。给你个官网地址,详细的自己看他们的主页咯!加油吧,少年!http://www.11fa.com/有事儿百度hi我

7,办比利时探亲旅游需要什么手续

  比利时探亲签证所需递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护照:可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此护照在申请人返回中国后,仍需具有至少3个月的有效期。请递交2份护照完整复印件(护照所有的非空白页均需复印)。   2) 2份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1份注明填写日期,并经申请人签名的签证申请表。表格请用荷兰语、法语或英语填写。表格须贴一张2寸照片。   - 请写明赴比利时探望的亲友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表格第34条)   - 请写明子女的姓名,出生地,出生日期,即使他们不与您同行(表格第42条)   4) 由拥有在比利时永久居留权或者拥有比利时国籍(如果其不居住在比利时) 的经济担保人填写的经济担保书 (annex3bis)。该材料可向经济担保人所在市政府或者比利时驻各国大使馆、领事馆索取。该经济担保书须经认证方才有效。中国驻比利时大使馆颁发的经济担保书无效。请递交2份经济担保书的复印件。   5) 关于经济担保人的有足够经济担保能力的官方证明(即工资单或者税单。银行出具的证明书或者银行存单无效)。*1   6)由当地市政府签发的经济担保人在该市的登记证明;以及经济担保人比利时身份证或永久居留证的复印件。(持有有限期居留证的人员不可作为担保人)   7)您的个人经济能力证明(如若有可能提供)。   8)同探访者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2   9)工作单位准假公证书: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职位,工作单位准假前往比利时探亲,及准假期限。   *或就读学校准假公证书:须注明申请人姓名,学校准假前往比利时探亲,及准假期限。在校学生在寒暑假及公众假期之外的探亲申请不予接受。   *或退休公证书。   10) 如果被探望的比利时亲友不是经济担保人,则还须提供由当地市政府签发的他(她)在该市的登记证明,以及他(她)的比利时身份证或永久居留证的复印件。   11) 两个写有中文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及邮政编码的信封。   12) 根据比利时领事馆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   13) 如若比利时领事馆认为有必要,申请人将被要求与签证官面谈。   注意: 所有材料均需一份原件及一份复印件(除第1、2、4条)。   所有材料需由申请人本人亲自递交。   每周一到周四上午9:30至12:00接收签证材料。   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4:00-16:30领取签证。   本领事馆只接受完整材料。   所有材料将送至有关部门审批。   本领事馆会及时将签证结果通知申请人。   *: 所有公证书须经上海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或各省市相关外事办公室认证,然后交至本领事馆认证。   *1: 担保人的月收入须达到800欧元+150欧元×由其负担的家庭成员人数+150欧元×由其作经济担保的人数。   *2: 被探亲属仅限于二级以内的血亲和姻亲(子女、兄弟姐妹、 (外) 孙子 (女) 、 (外) 祖父母)。探望其余亲属( 如叔舅姨姑、姑表兄妹、侄子女等)的申请不予接受。

文章TAG:上海市政府外事办官网上海  上海市  上海市政府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