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公房房屋的改建有哪些规定

当然是不允许的。赶紧到公房的产权单位去投诉,如果没人管,那就到综合执法局去。否则影响整栋楼的安全的。

上海公房房屋的改建有哪些规定

2,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质量义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土木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建设工程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建设工程合同的要求,达到安全、适用等特性的程度和状况。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但本市个人建造的自住房屋除外。  凡在本市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四条 (质量核验监督制度)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核验监督制度。凡本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均应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依照本办法进行质量核验,经核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第五条 (管理部门)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行政主管部门;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依照本办法,负责对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日常管理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负责其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工作。第六条 (质监机构及其职责分工)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质监总站)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核验监督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确定本市各质监机构的业务范围,并协调本市质监机构与国务院各部门在沪质监机构的业务范围划分。  市级各专业质监机构按其专业范围和职责分工,负责由市审批立项的建设工程的质量核验监督工作。  区、县质监机构负责由区、县审批立项的建设工程的质量核验监督工作。  国务院各部门在沪质监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本系统在本市的大中型建设工程或指定专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核验监督工作。第七条 (质监机构及其监督员的资质要求)  质监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核验监督条件和能力,并经建设部、市建委或建设部、市建委授权的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核验监督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员(以下简称监督员)应经建设部、市建委或建设部、市建委授权的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核验监督工作。第二章 建设工程的质量要求第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应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三)符合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的要求。第九条 (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基本要求)  建设工程参与各方应贯彻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并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和特点,健全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的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其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承接建设工程任务。  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和技术要求,按有关规定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第十条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要求)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技术标准,不得降低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要求。对无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建设工程,应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明确所采用的标准。  除前款规定外,建设工程合同中还应明确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质量义务。第十一条 (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勘察、设计文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技术标准以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勘察文件应反映建设工程地质、地形和地貌的状况,评价准确、数据可靠。  设计文件中应注明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规格、性能和质量要求,但不得强行指定生产厂家;施工图纸应与其他设计文件相配套,标注的说明应清晰、完整。第十二条 (材料和设备质量的基本要求)  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  (二)符合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  (三)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四)符合设计文件中注明的产品规格和性能;  (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3,上海杨浦区大桥街道88街坊私房想改造找哪个部门

在平凉路上面的。 靠近大连路的
额,这么多问题我还真不好回答。

上海杨浦区大桥街道88街坊私房想改造找哪个部门

4,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0修正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及其监督管理。第三条 (管理部门)  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劳动保护监察工作,依法行使国家监察职能。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是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的行业主管部门;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依照本办法,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的指导。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的指导。第四条 (安全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员)  市建设交通委和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设立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根据市和区、县立项审批的管理权限,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区、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在业务上接受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的指导。  市和区、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督机构)设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员(以下简称安全监督员)。安全监督员应当经市建设交通委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安全监督员的具体资格条件,由市建设交通委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另行规定。第五条 (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负责下列与施工安全管理相关的协调工作:  (一)在施工开始前,组织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文件的安全技术交底;  (二)对施工过程中涉及勘察、设计文件规定的安全问题,及时组织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协调。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任务整体发包给一个单位总包的,应当由建设工程总包单位负责前款规定的协调工作。第六条 (施工工地管理单位及其安全管理责任)  施工工地管理单位应当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持施工工地的基本安全条件和状况符合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施工开始前,组织各施工单位共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各施工单位在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上的衔接进行协调;  (二)对各施工单位在施工交接过程中或者交叉作业时出现的安全问题及时进行协调。  前款所称的施工工地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建设单位或者建设工程总包单位将建设工程的施工任务发包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施工单位承包的,建设单位或者建设工程总包单位为施工工地管理单位;  (二)建设单位或者建设工程总包单位将建设工程的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承包的,该施工单位为施工工地管理单位。  建设单位作为施工工地管理单位的,应当配备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相适应的技术管理人员;未配备技术管理人员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履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职责。第七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负责本单位承担的施工任务范围内全部的安全管理工作。但施工承包合同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八条 (施工安全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的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  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从事电工、金属焊接、起重机械设备操作等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关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明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第十条 (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的确定)  施工工地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开始前,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人:  (一)施工工地管理单位在施工工地的主管人员为全面负责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人;  (二)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为所在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人。  施工工地管理单位应当在施工开始前,将按照前款规定确定的责任人名单报市建管办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备案。

5,厂房改建 扩建 上海

房管局办理流程:受理窗口收件——审核审批——缴费——领证缮证盖章非住宅收费标准:房产登记费按1.5‰收费;测绘费:工业厂房、商住楼房屋:1.3元/平方米;

6,怀德路491弄是不是这次上海旧区改造工作小组成立 5大重点动迁区域

重点五个区域是:虹口区的虹镇老街、杨浦区的平凉西块、黄浦区的董家渡、闸北区的北广场地区以及普陀区的建民村
你好!怀德路491弄属于几街坊如有疑问,请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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