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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有哪些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二)以有毒有害动植物为原料的食品;(三)以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制作的食品;(四)市人民政府为防病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禁止使用前款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作为原料,用于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懂法才能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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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禁止生腌海鲜怎么处罚

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生产、销售腌制食品的,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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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查阅收集有关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常识

一、有虫眼的果品不要吃  专家提醒:有虫眼的干鲜果品最好不要吃。生活中常有这样的现象:有些苹果、梨、桃子上有虫眼,但并未发现虫子,这主要是洒了驱虫药,因此,有虫眼的果品上含有大量的杀虫剂,多食会危害健康,所以,一但买到有虫眼的水果、坚果最好不要食用。  二、选购牛奶要避免“两高一低”  专家提示:消费者在选购牛奶时要避免“两高一低”:即高温、高钙和低脂。  首先,牛奶消毒不是温度越高越好。因为牛奶的营养成分在高温下会遭到破坏。  其次,各厂家牛奶本身的含钙量差别并不大,有些厂家在天然牛奶中加进了化学钙,但这些化学钙并不能被人体吸收,久而久之在人体内沉淀下来甚至会造成结石。  最后,牛奶中的脂肪不是越低越好;牛奶也不是脱脂就好。很多人担心喝了牛奶会长胖,其实牛奶当中所含的脂肪不可能直接转化为人体脂肪,所以,认为喝牛奶会长胖是一种误解。  三、冰箱内食品也能引起中毒  冰箱并不是食品保鲜、储藏的保险柜。许多疾病正是吃了冰箱内不新鲜的或是被污染的食品所致。人们在往冰箱中存放食品时常出现生熟食品混放现象,以致食品污染或变质,造成食品再污染。  冰箱冷藏的温度在0-5℃,这温度对大肠杆菌、伤寒杆菌等没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它们的大量繁殖会造成食品的变质。所以,食用这样的食物后,会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这就是人们所不知道的“电冰箱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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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的贮存和运输,以及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市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的生产、贮存和运输、市场销售,农业投入品的经营、使用,应当遵守本条例的有关规定。第三条 本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属地监管、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形成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合力。第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在食品安全方面承担下列职责:  (一)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二)制定食品安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  (四)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督查考评;  (五)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调查处理工作;  (六)研究、协调、决定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职责问题;  (七)市、区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督考评、应急管理等工作,承担委员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本条例和市人民政府规定建立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应当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第七条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市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进行组织指导。根据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要求,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处置中监管职责存在争议、尚未明确的事项,先行承担监管职责。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本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对本区域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农业部门负责本市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以及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出本市食用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和检测方法的建议,负责生鲜乳收购的质量安全、畜禽屠宰环节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的监督管理;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市食用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规划、协调城乡食品商业网点布局、酒类流通和消费领域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粮食部门负责粮食收购、贮存活动中粮食质量以及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负责本市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商行政管理、经济信息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环境保护、教育、住房和建设、文广影视、通信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相关食品安全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具体职责,由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5,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办理

  以下是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流程,其中重中之重就是编写企业标准文本。  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须知  一、办事项目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  二、办事依据  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2、《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三、申请范围  1、市局受理范围:生食水产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辐照食品等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2、区县分局受理范围:市局受理范围之外的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四、办理程序  (一) 申请  申请企业标准备案时,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2.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 企业标准文本及电子版;  5.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及电子版;  6. 产品技术要求的检验报告;  7.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属于委托生产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生产的合同复印件。属于委托办理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延续备案的,应当同时提交原企业标准文本。  (二) 受理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或各区县分局进行形式审查,对合格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 审核  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企业标准备案后,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应到现场审核。  (四) 备案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或各区县分局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备案的决定。对于准予备案的,在标准文本封面加盖备案章,标注备案号,作为企业标准备案凭证。  五、办理机构/部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察处、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各区县分局、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所  六、受理地点  1、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窗口  地址:上海市河南南路288号  电话:021-63356017  时间:周一至四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5:00  周五 上午 9:00-11:30  2、各区县分局受理地点(另见单页)  七、办理时限  1、收到申请材料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受理后十日内作出备案决定。  八、收费标准  此项目不收费

6,新食品安全法区别于从前的条例

【新区别于从前的条例】 从1995年施行的《食品卫生法》到今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由“卫生”到“安全”,两个字的改变,折射的是我国食品安全从立法观念到监管模式的全方位巨大转变。这部与每一个人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民生法律有哪些亮点,有关专家对这部法律进行了解读。 消费者可索10倍赔偿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专家解读:各类食品问题层出不穷,关键就是食品企业的违法成本很低。新《食品安全法》将赔偿标准大大提高,这种既有人身损害赔偿,又有惩罚性赔偿,加大了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对其起到震慑作用。 明星代言要担责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专家解读: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始作俑者是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但明星的虚假代言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明星对虚假广告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于理公平,也有必要,对目前愈演愈烈的虚假广告起到遏制作用。 统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法》第三章共九条明确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要求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专家解读:目前我国食品标准散、乱、差,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国家标准等重复交叉、层次不清,部分标准老化,缺乏前瞻性。《食品安全法》从四个角度严格食品安全标准,即统一发布,动态调整,以人为本,鼓励企业制定严于、高于国家、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问题食品”要召回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专家解读:实行食品召回制度,不仅要靠企业自觉,还要强调政府的责任,在企业不主动召回的情况下,政府要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食品免检成历史名词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专家解读:现在出现安全问题的食品不少都是免检产品,“三鹿奶粉事件”表明免检并不等于安全。为此,新法明确规定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将此前国务院废除免检的措施法制化。 目录以外的任何添加剂都不能用 《食品安全法》从第四十三到第四十八条规范了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应用,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专家解读:食品添加剂就像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能改善食品品质、延长食品保存期、便于食品加工和增加食品营养成分,同时也可能带来危害。新法规定添加了食品添加剂目录以外的物质,哪怕是对人体无害,也是违法行为,这为“蒙牛”特仑苏事件作了注解。 安全评价由“事后”提至“事前” 《食品安全法》第二章共七条规定了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要求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物理性和化学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专家解读: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制度是确保我国食品安全的基础性工程,意味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由外在表面现象为主,深入到食品内在的安全因素,由被动的、亡羊补牢、事后处理的旧思路转变为主动的、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的新思路。这是一个很大的转变。
不知道! 好想改了几个字吧!以前是“卫生”现在改成“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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