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流程,一个本科毕业生如何在上海落户
来源:整理 编辑:大上海生活 2023-02-04 22:55:12
1,一个本科毕业生如何在上海落户
一个本科毕业生如何在上海落户,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后,符合上海人才引进标准的,可以申请落户。二是和上海户籍居民结婚,满10年后,也可以落户。只要满足国家规定的大学生落户上海的要求就可以落户,一般四级要过什么的。具体要求,在网上输入大学生落户上海的关键词就可以知道。名牌大学一个月2500—3500左右,普通的就1500—3000不等。
2,毕业生 落户上海
到上海办理准入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准迁证,拿到上海落户,详细的不清楚经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审批同意进沪就业的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 (上海高校和外地高校),到上海市就业需办理落户手续的程序:(总的精神根据沪教委学[1996(34)号]文件的规定,外地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在一年 见习期内申报常住户口手续,建户口落入本单位集体户口内,接受单位没有集体户口的,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
3,上海毕业生落户
杭州的政策是:先把就业协议拿来杭州与杭州的单位签订开出报到证,再与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单位交纳的社保清单等毕业证发了后再带相关的材料到杭州的人才市场落户经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审批同意进沪就业的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 (上海高校和外地高校),到上海市就业需办理落户手续的程序:(总的精神根据沪教委学[1996(34)号]文件的规定,外地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在一年 见习期内申报常住户口手续,建户口落入本单位集体户口内,接受单位没有集体户口的,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
4,应届毕业生落户上海
经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审批同意进沪就业的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 (上海高校和外地高校),到上海市就业需办理落户手续的程序:(总的精神根据沪教委学[1996(34)号]文件的规定,外地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在一年 见习期内申报常住户口手续,建户口落入本单位集体户口内,接受单位没有集体户口的,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你可以请教你们公司的人事,如果你们公司可以挂靠户口的话,就好办了。 你携带相关材料去人才中心,人家会给你开个同意落户证明,然后去相应派出所开户口准迁证。 然后你拿着这个准迁证去老家办事。。具体的你可以在网上查查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 一般公司人事都清楚的。 祝你顺利!
5,应届毕业生的户口及档案具体办理程序是什么
毕业生离开学校后,必须到当地警署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内)。
? 获得进沪批复通知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办理进沪落户程序
获得《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的毕业生在取得《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后,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和材料要求办理落户上海户籍的手续。
1、办理落户单位集体户口
用人单位有本单位集体户口的,可办理落户单位集体户口。用人单位办理时需要以下四份材料:
1) 《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第一联)
2) 《报到证》原件
3) 《户口迁移证》原件
4) 本单位集体户口簿原件(或户口所在警署提供的集体户口证明)
备齐材料后,携带有关材料前往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和《迁沪落户确认单》,然后携带所有材料到落户警署办理落户手续。
2、办理落户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体户口
用人单位没有集体户口的,可以办理人事代理服务委托手续,落户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体户口(延安西路900号)。
具体要求参见:就业政策篇《用人单位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人事代理委托手续的告知》。
3、办理落户直系亲属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上海有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毕业生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直系亲属为户主,可以申请落户直系亲属处。 毕业生首先要填写《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投靠直系亲属入户申请表》(一式二份)(可通过网站www.firstjob.com.cn下载中心下载),并经落户警署同意盖章和单位同意盖章后,同时携带以下材料: 1) 《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第一联 2) 《报到证》原件 3) 《户口迁移证》原件 4) 与户主关系证明原件 5) 迁入户口本 6) 单位办理介绍信 前往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和《迁沪落户确认单》,然后携带所有材料到落户警署办理落户手续。4、办理落户配偶处
已婚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可申请落户配偶处(配偶需为户主)。个人征得落户派出所的同意后,可携带:
1) 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第一联
2) 《报到证》原件、结婚证、配偶户口簿
3) 《户口迁移证》原件
4) 单位同意落户配偶处证明
等材料前往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和《迁沪落户确认单》,然后携带所有材料到落户警署办理落户手续。
5、办理落户自购商品房处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上海自购商品房(房产证上需有本人姓名),个人征得落户派出所的同意后,可携带:
1) 《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第一联
2) 《报到证》原件
3) 房产证
4) 《户口迁移证》原件
5) 单位同意其落户房产处证明
上述材料前往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和《迁沪落户确认单》,然后携带所有材料到落户警署办理落户手续。
6,怎么在上海落户
6/6 分步阅读1/6居住证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这个条件可以说是不算很难,大多数人很是可以满足的。2/6社会保险在持有上海居住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其实这就是考核你对上海的贡献,以及是否真的打算定居上海。3/6个人纳税在持有上海居住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这也是在考核你的对于上海发展的贡献,毕竟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4/6职业技能在上海市依法被聘为中级技师以及中级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又或者具有中级以及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并且职务与所学专业相适应。说白了就是,当地政府希望多引进人才。5/6个人档案也就是说,你在上海期间不能有任何的不良案底,不能够违反生育、治安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毕竟引进的是人才,是有助于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员,而不是有碍于社会安定的人员。6/6其他上海人才落户需要积满72分,上海普通落户则需要积满120分。具体的计分标准则需要查阅上海积分落户积分项目、积分细则以及分值。——百度经验梓阳无依工具/原料 学历相关证明,工作相关证明和户口相关证明方法/步骤 1 获得上海户口 的条件:1、本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三十五岁以下的人员; 2、本市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3、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本市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5、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人才引进,顾名思义,人才是前提,所以最首要的就是你的学历了,学历越高越好。上面5个条件满足其中一个就可以了。2 哪些人更容易获得上海户口:1、211,985大学的上海本地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表现优异。2、在上海创业,开办公司。3、在科研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杰出人才。4、在上海本地有名的高新企业就业,表现优异,如果是企业管理层人员就更有把握了。能力超强的直接考上海公务员,考上之后直接可以转上海户口了。3 如何办理人才引进手续?办理人才引进需要准备很多的材料。大体如下: 1、引进人才单位的申请函(含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原件等); 2、引进人员申请表; 3、引进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 4、引进入员的学历证书; 5、引进人才条件认定证明; 6、外省市同意调动的函(原件); 7、引进人员的近期体检表; 8、引进人员的政治表现,业务考核情况(原件); 9、能够反映引进人员业务能力的材料,如奖励、专著、论文等有关材料; 10、调动及随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迁出迁入地地址、派出所名称及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其它必须的证明材料。准备完这些材料就可以去上海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原则上十个工作日就能发出调令。实际操作可以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注意事项 引上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上海市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外地落户上海目前来说不可能了,如今连蓝印户口都取消了,即使你在上海买了房子,也落不到户口.最近有听说如果你在上海工作,并且在公司的职位很高,可以通过公司落上海户口,不过听说通过率很低,具体你可以询问有关部门! www.muadoo.com
7,怎样办上海户口
一、基本条件
申请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上海市户籍的,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和行为;
2、学习成绩优良,具备规定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3、一般为应届毕业研究生,上海普通高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所属普通高校、列入“211工程”的地方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与市政府鼓励的就业项目(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本市农村镇校任教”和自主创业等)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4、已与第(二)款规定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一般应为直接录用)。
(二)用人单位一般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机构,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且在2005年4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应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除外)。
二、学业要求
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的进沪就业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学习成绩,外语与计算机能力方面须达到以下标准:
(一)学习成绩的基本要求为: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外语能力要求为:获得大学外语四级证书或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以上证书(外语专业不作要求)。
(三)计算机能力要求为: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文科专业学生为“一级”,理工科专业学生为“二级”;所学专业属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的,不作要求;毕业研究生可免于提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可不作上述要求:
1、所学专业为体育学类和艺术学类。
2、因“支边”、“支内”父母一方户口由上海迁出的。
三、申请材料
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的进沪就业应届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由用人单位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完整递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学习成绩评定表》,样张见附件。可从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irstjob.com.cn下载)。
(二)由学校或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三)填写完整的就业协议书(有因毕业生未能办理户籍可解除就业协议条款的,不予受理)。
(四)由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盖章的成绩单(一般按学期分列)。
(五)由学校或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六)由学校或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在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期间获各类奖证书的复印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证书复印件。
2、国际性和全国性竞赛(含地方赛区)获奖证书复印件。
(七)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八)其他材料:
1、毕业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支边”、“支内”的,须提供:
⑴由父母当年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⑵“支边”、“支内”工作经历证明;
⑶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毕业生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上海市的,须提供:
⑴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⑵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在本市创办企业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学校或培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4、毕业生在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专利的,须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除上述材料以外,如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认为确有必要,可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毕业生的聘用岗位属科教兴市重大项目等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
递交的申请材料如出现弄虚作假,则取消毕业生或用人单位的申报资格。
四、受理地点和期限
受理地点: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延安西路900号)。截止时间为2006年5月31日。
五、审核标准的结果与公布
审核标准另行公布。
审核结果在受理截止期后20个工作日内统一公布。
注:各类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紧缺专业的名单可在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irstjob.com.cn上查询。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事局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2:
200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
申办《上海市居住证》办法
一、申领条件
(一)被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用人单位录用的普通高校2006届非上海生源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符合本市重点发展领域(详见《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和紧缺专业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学历限制为大学专科毕业(具体办法及标准另行公布)。
二、申领主体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一)的人员,需申领《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由本人或者聘用单位向上海市或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二)的人员,需申领《居住证》的,由聘用单位向上海市或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三、申请材料
(一)《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表》(可网上下载,需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二)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三)落户外省市的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已婚人员为配偶申领《居住证》的还应提交《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复印件(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租房居住的提供租房合同,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单位出具证明,借住沪籍亲友住房的提供亲友户口簿及其书面证明,验原件)。
(五)聘用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六)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七)《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如未办理《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的,可直接提交以下第(八)(九)项材料:
(八)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须经指定机构验证);
(九)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四、申办程序
(一)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1、非上海应届生源高校毕业生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递交以下材料:
⑴填写完整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可从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irstjob.com.cn下载);
⑵《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递交进沪就业办理上海市户籍申请的可免于提交)。
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可委托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代办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2、对申请人资格验证审核后,出具《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共两联,见附件)。其中,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报到期限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第二联用于申领《居住证》。同时,对于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出具去外省市落户所需的《就业报到证》。
3、《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受理时间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
(二)《居住证》申领程序
1、申领人(本人或聘用单位)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向上海市或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市人事局进行审核认定,核定《居住证》有效期限,并由市或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将审核认定结果通知申领人。
3、通过审核认定的申领人到指定地点采集图像等信息, 缴纳《居住证》工本费25元人民币,领取《办理通知书》。 4、申领人按照《办理通知书》的要求,领取《居住证》。 五、受理时间、地址和咨询电话 详见上海市人事局政务公开网(www.21cnhr.gov.cn)。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事局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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