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是否规定在企业连续工龄满10年不允许无理不续签劳动合同是

没有,根据劳动法签定合同 自由

上海市是否规定在企业连续工龄满10年不允许无理不续签劳动合同是

2,上海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如何规定

一、 上海 合同到期不续签 有补偿吗,如何规定? 上海合同到期不续签是有补偿的,其规定是:劳动 合同到期 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续签,劳动者还在继续工作,按照《 劳动合同法 》规定要求,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 工资 。 二、相关的法律 法规 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龄 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 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上海市政府对于这个问题在法律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只要是双方存在 事实劳动关系 的,就应当 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到期了单位没有及时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反了 劳动法 中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是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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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员工合同到期不续签的问题上海

不用赔 因为现在的合同没规定一定要续签 你提前和他们说是出于礼貌和方便之后的交接等事宜 你有选择不续签的权利 同样的 合同到期后 公司也可以不和你续约 难不成因为他们不和你签 你就去告他们? 都是一个道理
不需要
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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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劳动合同续签规定

1、主要是单位出一份续签合同意向书,在原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让员工签署,如果员工不签署,就不用赔偿,直接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即可;如果员工同意签署续合同,那么就在合同到期当天签署新的合同。 2、如果公司有其他需要,那么可以要求提供其他文件。不过第一次合同,应该已经建好员工档案,所以没有什么资料是需要补充的了。 二、办理劳动合同续签流程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与对方进行协商,依法续订劳动合同; (二)续订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已有较大改变,双方应重新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条款变动不大,双方可以签订《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并明确劳动合同延续的期限及其他需重新确定的合同条款; (三)续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将双方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附原劳动合同)一式两份,送有管辖权的劳动鉴证机构进行鉴证,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延续手续。 三、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4、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合同。 5、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7、企业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 如您情况比较复杂,欢迎你咨询专业律师。

5,上海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给补偿

租赁合同到期后,租客应该主动找房东进行续签,如果不续签就应该即刻搬离,不续签也不搬离的需要缴纳违约金吗?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应搬离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租客仍然继续居住,那就表示双方默认了两者间的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一方可以随时终止终止合同关系。如果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租客不续租的,应立即搬离,如果继续居住的,房东可要求房客支付房租,房子拆迁时,可要求房客立即腾房。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租赁合同未到期的,应对租客予以相应的补偿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要求租客搬离,那么,可认为是房东要单方违约,要支付房客违约金。由于租赁合同未到期,临时通知房客搬迁,可能会对齐生活工作有一定的影响,房东应该对房客做出一定的补偿。违约金的形式: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② 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1、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这项新的补偿的计算开始时间为2008年1月1日,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不和你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你六个月的工资。 详情可以参阅《劳动合同法》第44条、46条5项的规定。

6,未再续签的合同是否会自动续约

同上
文章肖马先生:另外我还想请教一个问题:由于我们公司的效益近来一直不好,所以公司想迁址并成立新公司(我们公司原来的性质是上市的股份制公司,而新公司的性质转变为非股份制公司,即股份制公司将我们作为不良资产剥离),并且公司近来一直在拟定关于对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进行一次性经济赔偿了断的方案,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结束后,再到新公司和职工签订新合同,那么我们这些作为有固定期限合同的人员是否也可以要求公司和我们先将原合同进行一次性经济赔偿了断,然后再到新公司签订新合同。请速给予答复,谢谢!肖马答复:这首先要看你与公司合同中关于续订合约是如何说的,如果合同中对这个问题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到期没有异议,合同自动延续3年”,那么就应当按合同的规定办理。如果合同对续订没有规定,而你在合同到期后还在原单位工作,那么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视为合同自动延续,但延续的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因此并不能说一定延续3年的。另外,像您这种情况,如果公司再要解除合同,那么在经济补偿问题上,您前面的工作年限也是有效的。应当提醒您的是,由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虽然双方仍保持着事实劳动关系,但这种关系是不稳定的,所以您应当坚决要求公司尽快续签合同。现将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若干问题的通知(三)》[沪劳保关发(2000) 46号]有关规定介绍如下:八、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属于终身合同。订立或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条件,当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可以终止。正在履行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终止条件的,可以按约定的终止条件履行;未约定终止条件的,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进行约定。九、劳动合同当事人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可以将一方提前若干时间通知对方作为劳动合同约定终止的条件,提前通知的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在按此约定条款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按《规定》(指《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下同)第二十八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提前通知的,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提前通知的时间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实得工资。十、劳动合同当事人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不得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内容约定为终止条件。十一、劳动合同当事人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一般不得将法定的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若已作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时,该解除条件适用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您可以要求原公司解除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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