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坚持分级办学、属地管理原则。义务教育段招生在教育局指导下,由逍林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教办和各学校负责实施。
3.坚持分类别、按顺序录取原则。公办学校按照户籍优先原则,对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分类别依次安排入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按照量化积分高低排序入学。
二、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具有逍林镇户籍适龄儿童、符合市级及以上相关政策的非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其父母一方须持有效的逍林镇《浙江省居住证》且已办理量化积分)。
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儿童,或者去年已办理延缓入学的儿童,统一到逍林教办办理相关手续。
2.初中一年级:招收符合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公办中小学原则上不接收义务教育段其他年级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插班。
三、招生办法
1.报名时间
小学一年级:5月14日至5月18日(每天7:30-22:30)。
初中一年级:5月21日至5月25日(每天7:30-22:30)。
2.报名要求
(1)要求在本镇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含随迁子女),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进行入学报名。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慈溪市”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报志愿。(操作步骤详见文末视频。)
(2)逍林镇户籍儿童少年可以在本镇公办或本市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随迁子女可以在量化积分入学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
(3)选报民办学校者志愿填报分为第一批次志愿和第二批次志愿,每批次可填报两个志愿。第一批次的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所有志愿一次性填报完成。
(4)监护人应确保在招生管理系统上所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如信息虚假,将直接影响适龄儿童少年的正常入学。报名截止日期后,招生管理系统上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四、录取流程
按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工作要求,本镇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公办学校录取
户籍在本镇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划定的施教区进行录取。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未录取的儿童少年自动进入第二阶段招生程序,按下列先后顺序统筹录取。
1.未被本市民办学校录取,但属于本镇公办学校第一阶段录取的适龄少年儿童。
2.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引进人才子女、非中国籍适龄儿童少年、驻外机构工作、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对象子女根据国家、省、宁波和慈溪市有关教育政策安排入学。
3.虽有慈溪市户籍,但父母双方均为丧失监护能力的残疾人,跟逍林的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要求在监护人户籍所在施教区学校就读的;
4.父母离婚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上的关于子女的判决来确定其就读学校。若住房判给一方,因特殊原因,子女随另一方寄居在逍林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的,要求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
5.适龄儿童少年在逍林有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世居逍林,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为依据认定)而无对应户籍的。
6.随迁子女按照其父母的量化积分(只计积分高的一方)从高到低由招生办录取并统筹安排。未录取者做好回户籍地学校入学的准备,或由民办流动人口子女学校进行招录。
7.通过正常程序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回本镇就读,不再视作学区生,由教办统筹安排入学;已被本镇公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再参加民办学校或其他乡镇公办学校的报名工作。
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若有其他特殊情况,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5. 浙江省居住证积分怎么得
居住证办好了就可以积分了。
居住证只要在有效期内,就可以积分,并不需要说办好了多久才可以办积分。
居住证的积分算法是有效期累计越长,积的分数越高的,就算是刚刚办好,也可以有一个基本的积分。有效期只有一年,如果想积更高的分数,一定要一直保存在有效期内。在到期前的一个月,要到派出所申请续期,当场可以办理完成的,并不需要多跑。
6. 浙江居住证积分怎么算
般情况下,积分申请受理2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将会收到积分核定完成的提醒短信,申请人可以通过点击“新杭州人家园”公众号底部菜单栏“积分管理——积分查询”,或者持《居住证》到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查询本人的积分情况。
7. 浙江省居住证有什么用和杭州居住证
浙江居住证是指所居住的地址、时间的登记。外地人口户口落户必须先办理居住证,可以通过居住年限积分落户;市民卡是用来交社保用的,开通市民卡,可以乘地铁,乖公交,骑公共自行车等等。
市民卡同样是医保卡,住院、门诊、买药都可以刷市民卡,医疗保险金额可以直接用过市民卡刷卡扣除。
8. 浙江省居住证积分有什么用啊
居住证积分标准120分,可享子女教育,社保等待遇
凡在沪稳定工作,居住,并参加上海职工社会保险的持有居住证外来人员,均可申请居住证积分:居住在标准分值为120分,达标者可在乎享受子女教育、社会保险、证件办理、住房、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公用服务待遇。昨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内容和申办流程。
向特定和重点领域倾斜
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的设计,突出来沪人员的实际贡献,强调对特定领域和重点区域的政策倾斜,为特定公共服务领域来沪人员大和远郊重点区域设定了专门指标。
指标体系还突出了积分的递增累加效应,建立逐年逐级递增累加机制,为长期在本市工作生活的来沪人员建立良好的预期。对特定对象如没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还设定专门指标,以实现政策的平稳过渡。
9. 浙江省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
可以下载天府市民云APP,进入首页即可查询
10. 浙江省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
居住在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江干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行政区域内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
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持有本市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3、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注意,申请积分落户必须要有居住证!
申请人持有的《居住证》功能中止的,其积分暂时失效,核定的积分不作排名。申请人在《居住证》功能恢复且积分重新生效后,在规定期限内,仍可参加积分排名并享受公共服务或积分落户。
积分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居住证使用功能终止的,其积分永久失效:
(1)不再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不予签注的;
(2)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连续满三年;
(3)已转为本市市区常住户口;
(4)居住证持有人死亡。
拓展内容:
申请人持有的《居住证》功能中止的,其积分暂时失效,核定的积分不作排名。申请人在《居住证》功能恢复且积分重新生效后,在规定期限内,仍可参加积分排名并享受公共服务或积分落户。
积分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居住证使用功能终止的,其积分永久失效:
(1)不再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不予签注的;
(2)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连续满三年;
(3)已转为本市市区常住户口;
(4)居住证持有人死亡。
11. 杭州市居住证积分有什么用
一年一次。同时,2021年因为是新旧政策过渡期,受理时间延长半个月。2022年恢复正常时间,受理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按照新《杭州市居住证积分落户细则》开展积分落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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