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求工业用地买卖合同范本和注意哪些事项

(同意LZ的回答)不可以,他们是骗你的,如果你没拿到土地证,又付了农民土地赔偿,到时候你就会赔了夫人又折兵。他们会不承认的。

求工业用地买卖合同范本和注意哪些事项

2,上海市松江区工业用地上所建房屋能否作为使用权房屋转让

您好,我国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依法取得的土地需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工业用地上可以建设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房,但是这些房屋不能销售,只能作为该工业项目的附属用房。如果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建设住宅用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以给予处罚,责令恢复原用途。如果已经改变,并符合调整后的城市规划,可以补缴土地出让金,从而实现性质改变。工业用地只能建设厂房或工厂办公房工人宿舍等附房,不得建设商业性住宅房。如果建造并销售的话就是违规行为,可以去上级主管部门举报投诉。严重的话开发商要负法律责任。 望采纳谢谢
应该能吧,不确定。

上海市松江区工业用地上所建房屋能否作为使用权房屋转让

3,工业用地转让规定是什么

1、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2、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工业用地转让规定是什么

4,工业土地出让交付条件如何约定

出让土地交付:由双方当事人约定  出让土地的交付,是双方当事人关于合同标的物-建设用地使用权-履行方式的约定。按照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合同履行方式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分次的;既可以是在一定时期内的,也可以是分期的。就出让土地来说,各地在实践中交付的时间包括:(1)合同签订之日交地;(2)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交地;(3)发《交地通知书》之日交地;(4)合同约定将来的某个时点前交地。交付的土地应具备的条件在实际出让中也有差异,既有生地出让,也有熟地出让,熟地出让中土地的开发程度也不一样,有“三通”、“七通”、“九通”之别。一般来说,净地和熟地出让可以缩短开发建设周期,尽快建成项目。因此,有条件的地区基本上都是完成拆迁安置和基础设施配套后,再实施出让,这也是国家政策倡导的,但也不排除现状出让的情况。因此, 2008年文本明确土地交付的时间和交付时应达到的土地条件,均由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
1、 契税在办理土地使用证时缴纳,因为是一次性的,迟交早交出入不大。 2、土地使用税从获取土地时开始算起,土地出让合同中应该明确交地的时间,从理论上说,到了那个时间就进入计税期,如果土地出让部门没有按时履行合同交底的话,可以按合同上的条款追究责任,直至提起诉讼。但实际上,国土部门和地税部门一般都对这种情况进行内部协调,你只要在国土部门出个证明,就可以向地税局要求延期开始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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