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窃电如何提起诉讼

如果是盗窃你个人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盗窃达到的一定数额,构成盗窃立案标准的,按照盗窃罪论处。
你好!根据《电力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如果盗窃电能,在电力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当事人拒不交纳罚款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构成犯罪的,在法院判决前,电力部门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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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想知道上海现在偷电或者空调滴水举报热线是多少

  上海市电力公司反窃电举报电话:63235503  上海市电力公司所属供电部门地址、电话一览表  --------------------------------------------------------------------------------  序号  单 位  监督电话  报修电话  用电业务咨询  地 址  邮编  一  上海市电力公司  28925800  95598  浦东新区源深路1122号  200122  二  上海市电力公司  市区供电公司  63250595  九龙路399号  200080  1  沪东供电分公司  63930521  九龙路375号  200080  2  沪南供电分公司  64684825  南丹东路218号  200032  3  沪西供电分公司  62283040  天山路1756号  200051  4  沪北供电分公司  56651715  共和新路2511号  200072  5  宝山供电分公司  56844723  泰和路15~17号  200940  三  上海市电力公司  市南供电公司  64855898  钦江路222号  200233  1  闵行供电分公司  64882222  莘庄莘北路268号  201100  2  嘉定供电分公司  59529200  嘉定清河路180号  201800  3  松江供电分公司  57822229  松江乐都路336号  201600  4  青浦供电分公司  69729292  外青松公路6155号  201700  5  金山供电分公司  67961222  金山大道2522号  200540  四  上海市电力公司  市东供电公司  58766334  浦东南路1671号  200122  1  浦东供电分公司  58781421  浦东南路1639号  200122  2  南汇供电分公司  58004249  惠南镇 城东路329号  201300  3  奉贤供电分公司  57412613  南桥镇 南桥路688号  201400  五  崇明电力公司  59623191  59622104  城内北门路235号  202150  1  南门供电所  59622192  城内北门路235号  202150  2  堡镇供电所  59421193  堡镇堡港路159号  202157  六  长兴供电公司  56852075  56852222  1  长兴供电所  56850848  长兴岛凤西路13号  201913  2  横沙供电所  56890323  第九章 窃电的制止与处理  --------------------------------------------------------------------------------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03-09-10 00:00:00 [点击数] 578  第一百零一条 禁止窃电行为。窃电行为包括: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2.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3.伪造或者开启供电企业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5.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  6.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第一百零二条 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 窃电量按下列方法确定: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所窃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确定;  2.以其他行为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标定电流值(对装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  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窃电日数至少以一百八十天计算,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  第一百零四条 因违约用电或窃电造成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损坏的,责任者必须承担供电设施的修复费用或进行赔偿。  因违约用电或窃电导致他人财产、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违约用电或窃电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供电企业应予协助。  第一百零五条 供电企业对检举、查获窃电或违约用电的有关人员应给予奖励。奖励办法由省电网经营企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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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偷电的罚款问题

去找人送点钱,疏通下,少罚点吧,钱是要出的,只看多少了。
肯定需要罚款的,看看给查你家电表的个人少一些,他自己得到,总比给公司强,如果非要6000元的话,一定要开罚款单据,到1个月以后去电业局自己找人查一下是否真的是公司罚款,如果不是再找那个人赔钱,你就ok了,呵呵!
算的时候是按照全部负荷来算的,空调不管你开没有开都算在内算你4盏灯4×40=160w电视=100w冰箱=150w空调=1000-2000w1500×24×30×6/1000=6480度算5毛一度6480×0.5=3240元这只是补收电费,如果还有加上违约电费(也就算罚款)=3240×3=9720收你4000算便宜的了,我们这,要罚你1w呢按6个月算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不知道你窃电的具体时间,但如果你能出具每个月的电费收据,或者其他能证明你窃电具体时间的东西,可能按照你出具的时间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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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请告知上海居民窃电的处罚标准谢谢

3倍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已于今年正式实施,其中的内容就是加大了打击企业和个人用户的窃电行为.上海市电力公司也加大了对窃电行为的调查和处理,现成立了一批专门检查人员,每家每户检查用电情况.下面是上海市电力公司对窃电行为的调查和处理了若干法律问题摘要”分析了当前的上海市电力公司开展反窃电工作的情况,实行违约赔偿金窃电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行政处罚讨论窃电行为的可行性;在调查和处理盗窃电力寻求证据对自己的想法。反窃电工作将纳入轨道的法律制度是唯一的出路。一,前言盗窃电力一直困扰正常电力供应和电力企业健康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窃电不仅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还严重扰乱了正常秩序的电力供应,而且还造成破坏的电力设施,一个重大安全事故,直接威胁到电网安全。窃电难以检查风,主要是一些单位和个人在法律概念的薄弱错误地认为“窃电不偷,不违反法律的窃电”;受经济利益驱动和诱惑,一些个体户,私营,承包或租赁企业,是为了降低成本作为利润窃电手段,从而千方百计,不择手段窃电,形成从过去到现在的发展,个别单位窃电窃电现象。同时由于电源已发出,用于在同一时间和微量元素的特点,大多数窃电手段强大的隐藏,容易销毁证据或转让,特别是对利用高科技电气盗窃罪的证据是很难查处窃电案件不能象其他盗窃案件查处为“人赃俱获”,该查处的工作,电力企业产生了极大的困难。电力公司在惩治窃电行为已采取的态度,并逐步走上了法律的道路。第二,对当前处理窃电行为“违反了使用电力”的法律探讨目前目前,上海市电力公司窃电处理行为,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主要业务是“上海市电力公司的供应业务规则“第八十一条第八章的规定:“该公司的窃电谁查获,除了立即停止其窃电行为,并暂停供电现场。窃电窃电谁应的发电量背部和肩部回到三次默认使用电费。窃电拒绝承担责任,该公司可向上海市电力依法管理。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本公司可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细节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回到了窃电关税被控在同一时间的3倍支付的默认使用电费。事实上三次默认用电已惩罚的性质,这是惩罚性质的违约赔偿金的“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的开放问题。“违约使用电费”是“违约赔偿金”的一种形式。我们知道,法律规定:违约赔偿金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支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财产。根据现行的合同法,处罚法具有以下特点:(1)在合同中商定提前(其中合同的条款)。然而,现有的合同的权力窃电的违约责任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协议;(2)是默认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钱(固定赔偿);(3)是承担责任的协议(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关于违约赔偿金的性质,人们普遍认为,现有的合同法设立了一个罚款制度是非惩罚性的违约赔偿金制度,主要是系统内的赔偿违反合同。即使议定数额的违约赔偿金高于实际损失不会改变这一基本属性。因为根据“合同法”,如过多的违约赔偿金,违反合同可能会适当降低的要求,人民的法院。然而,现有的使用违约赔偿金的3倍,电力,这将是明显的惩罚性质的和“合同法”的立法思想有冲突。窃电是一种犯罪行为。这是在“上海市电力公司的供应业务规则”第八章第80条规定:“盗窃权力是非法的,”有明确阐述。对于这样一个严重违反法律,但只有在“违反用电”和措施,恢复权利的民事制裁是不够的威慑此外,可行性,这种恢复权利仍然是一个问题。我想:窃电行为明显的主观故意,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供电秩序,其进攻的情况下必须作出一种应受惩罚的罪行承担责任,即必须要承担额外的不利法律后果,他们的新义务。这为窃电行为被处以惩罚性措施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制裁的适当的法律制裁。第三,窃电行为的行政处罚的法律探讨我们知道,所谓的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执行情况,行政制裁。主体的行政处罚由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处罚权的活动的国家;行政处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管理的非法活动;行政处罚,以维护国家的具体行政行政行为,其程序更加危害社会的犯罪低。按照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我们发现,如果电力公司作为一个企业对窃电行为的行政处罚,但主要是行政处罚是不合法的现象。我国“电力法”第七条:“电力建设公司,电力公司,电网企业,依法管理自己的业务,并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权力。”文章明确表示,电力公司是一个商业组织,而不是国家的行政职能。目前,上海的电力管理部门的上海市经济委员会电力处。也就是说,它已在上海有窃电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但该部所进行的行为上海窃电处罚,几乎没有可操作性。行政处罚的原则,应该由国家行使行政机关,作为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个重要的国家行政权力和权利的国家的制裁。但是,考虑到实际需要的管理和行政组织和结构的管理现状,“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非组织,通过执行委员会可以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的组织和实施行政处罚的条件是:(一)依照法律规定设立的事业,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c)需要进行非法活动的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应当有条件组织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目前,上海电力公司供应的行政部门委托的条件,每一个供电分公司已成立小组反窃电;相关工作人员的“电力检验证书”,在电力检查项目,有严格的程序要求。在技术评估,上海市电力公司也有很好的条件,如表中的鉴定,确定线路的功率损耗拥有一流的仪器进行技术鉴定。因此,我认为,电力处,完全符合“行政处罚法”已委托组织的条件,只要赋予的权力,以行政的管理,电力供应企业有权向行政处罚,这是目前可行的方法比较。那么,打击窃电行为,保护国家资产,维护正常运行电网具有重要意义,将有力地遏制了窃电行为。第四,查处窃电行为探索的证据法窃电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电力窃电寻求证据的一个重要进程。在这个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电力部门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证据,然后窃电的进程必将陷入不利的地位。我认为:行为的窃电证据,是一种自主性或任意行为的一个非常强大,常常表现在冲突中的权利和权利,这是容易的违规行为和侵犯人权的行为。因此,依照法律规定的证据反窃电工作是一个体现法治。在实际检查的电力供应公司应配备用电检查人员依法办事。检查员应熟悉使用电力和电量的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的电力,以及相应的经过资格考试,持有“电力检验证书”的工作职位。实施用电检查人员检查前应填写“电力检查工作单”,以便搜索用户执行任务新华。用电检查人员进入用户的电力消耗在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少于两个,并应出示“用电检查证。”用户用电检查人员履行职责,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只有在严格按照检查的权力的法律进程,以确保行为的合法窃电查处一个重要先决条件。

5,窃电罚款分担责任

如果窃电已成为事实责任都是你的
1追究窃电行为的民事责任 追究窃电行为的民事责任就是要求用电户承担补交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的责任。“违约使用电费”是违约金的一种形式,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因为供电与用电是一种买卖合同的关系,供电企业和用电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是维护供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合法权益、明确责任和减少不必要纠纷的重要措施;合同签订应合法、合理、翔实、严密、完整,明确规定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其中就要有窃电的违约责任项。按照供电企业与用电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如果用电户窃电属实,供电企业可依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项,要求其承担赔偿电费损失和违约使用电费的责任,追究其民事责任。《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各供电企业追究窃电者的民事责任有两种手段,其一供电企业可以制止窃电行为、拆除肇事者的窃电装置、要求窃电者赔偿损失。其二即供电企业向可以向法院提起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的上诉。实际工作当中,供电企业对所查获的窃电分子基本上是按照《供电营业规则》的有关条款对窃电行为人进行了补交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的处理,只是在违约使用电费的追补上存在差距,因为各种人情关系的存在,有的不追,有的只是象征性的追部分;这样以来使得窃电行为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很难起到有效打击的目的。2追究窃电行为的行政责任 窃电没有达到触犯刑律的程度,窃电者要被追究行政责任。行政责任就是对窃电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它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 事实上自电力管理体制改变后,政企职能分开,执法职能移交给政府部门经贸委,即由经贸委承担了电力管理部门的角色,但是经贸委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限制,队伍的建设略显滞后,电力行政执法几乎没有可操作性。

6,偷电处罚标准是什么

“窃电行为”是一种及其恶劣的行为,采用连接外线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方式逃避记电表的记录。这样的行为首先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可能对其他公民的安全构成威胁,再有是有违公民道德。国家对此严惩不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电力法规定: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窃电数额较大,情节严重,构成盗窃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二条盗窃电力设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电力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阻碍电力建设或者电力设施抢修,致使电力建设或者电力设施抢修不能正常进行的;(二)扰乱电力生产企业、变电所、电力调度机构和供电企业的秩序,致使生产、工作和营业不能正常进行的;(三)殴打、公然侮辱履行职务的查电人员或者抄表收费人员的;(四)拒绝、阻碍电力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第七十一条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首先明确:偷电是一种盗窃行为。是不可取的。偷电处罚标准是: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的规定:1、第71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第72条规定:盗窃电力设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电力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根据刑法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关于数额标准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体规定了数额的标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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