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区绿化改车位犯法吗

犯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私自更改绿地为车位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而小区的绿化带,属于城市绿化面积,未经批准就改成停车位,是违法行为,依法要受到行政处罚。可以向当地城建绿化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行政执法局投诉。

小区绿化改车位犯法吗

2,民法典小区绿化改建车位

法律主观: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将小区内原有的绿化带改为车位,系改变建筑区划内附属设施的行为,应该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或者经业主大会同意。《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小区绿化改建车位

3,绿化要改车位还不是免费

如楼上所说,这些由绿化改成的车位也属全体业主共有,因为原来的规划已经确定,现在绿化改建车位,占用的是业主共有空间,而且不管是谁让改的,首先应取得业主同意,所改车位可以由物业代管,缴纳一定租金和物业费,租金收入归全体业主。
物业真如果一日孤行,走得太远,那我们绝对不能袖手旁观。简直没了王法,本来已有的车位占用了公共空间,物业就在挑拨离间,有相当一部分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的车被人为划痕了,物业有很大的嫌疑,在小区内被划痕,是在监控范围内的,但物业好像不配合,这说明了什么……

绿化要改车位还不是免费的

4,利用小区绿化改造停车位有相关规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扩展资料:《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管理条例

5,小区绿化地可以拆除改作车位吗

不可以,绿化地是公共财产,是非盈利性质的。车位是具有盈利性质的便民服务
回答即可得2分经验值,不可以,绿化地是公共财产回答被选为满意回答可同步增加经验值和财富值
你是想被告上法庭呢?还是想自找麻烦?如果你是物业的最好不要有这种想法;如果你是业主,你也不要有这种想法,到时候让你恢复,你要花不少银子,切记。
你好!如果是官方就是物业的需求,取得许可之后是可以的。但若是居民就不允许。一旦被发现擅自改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这是不允许的,要取罚款或是更严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6,小区绿地能否改为停车场

这个你要问物业额~ 小区绿地是公共地方,不能随便改动的,不然会有纠纷
物业公司将绿地改为停车场,作为业主可以制止该行为。法律依据如下:依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所以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公有。作为业主共有的绿地,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才可以改为停车场。(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所以如果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公共绿地被改为停车场,且未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则业主有权利制止,反之则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利改为停车场。其他情形,就是物业服务公司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绿地的权属不属于全体业主,则物业公司不需要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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