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电话是多少

62441200
松江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松乐路151号电话:021-57823427-4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电话是多少

2,我在1月8号办的上海公积金租房提取第一次月底到账为什么第二次

我是租赁提取,一个月最大限度是2000,但第一次到账6000,所以应该是管三个月,三个月后要再次申请。
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1. 原则上是在你办理完公积金提取手续后三个工作日打到你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内,一般第二天就到账了。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个人结算账户。可以第4个工作日到银行柜台或atm机上查询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是否到账,不到账可以电话12329咨询。 2. 在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提交后,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银行会直接汇款到个人账户。 3. 主要看审核时间,不同的地方办事效率有差异,只要审核通过应该很快会到账。
准确来说,可能是你的公积金余额不够!比如你设置的每月提取2000,公积金是一次性打款3个月的,就是6000。这就导致你的余额不足,无法正常打款了。你可以试试把每月扣款设置为1000元,这样一次性打款3000元,你的公积金余额就就符合要求了。上海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就可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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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公积金不能提取

不可以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或者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也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后,其依法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不受影响。所以离职不在适用范围(我也是外地人, 买过房子后提取过一次)
《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七条规定:职工符合规定情形,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核实后,应出具提取证明。单位不为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的,职工可以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或者受委托银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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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积金违规提取归还后有责任吗

这是上海一则信息,你参考一下。违规提取公积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提高工作效率,防止违规提取行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市将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工作。  本市为确保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依法合规,严格审核,加强监管,提高工作效率,制定必要的提取审核操作规范,提取受理过程中通过信息联网查询审核职工提取资格,提取受理后通过政府部门间协作核查职工申报信息真实性,防止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发生,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权益。  缴存职工应当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规定,以真实的行为和证明材料提出提取申请; 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违规提取行为提供便利。凡职工购买本市或外省市自住产权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该所购住房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交易可以提取一次。如该住房确因职工自住需要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发生交易的,职工可凭有效证明材料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并说明情况,市公积金中心将对职工购房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  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的,如已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如尚未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已建立劳动关系但尚未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需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期间,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据悉,在提取审核过程中如对职工提取行为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可要求职工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也会向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如发现违规提取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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