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房可以出租吗,上海哪些区域最好详细点有公房出租
来源:整理 编辑:上海生活 2022-12-18 07:28:52
1,上海哪些区域最好详细点有公房出租
上海都有房子出租啊,你的公房定义是什么?上海地区公房是指产权在国家,个人只有使用权的房子
2,上海的公租房能否合租
3,上海公租房可以转租吗
公租房转租违法,业主单位发现转租的,可以收回公租房。父母的公租房转给子女不算转租,但要到公租房管理机构变更承租人。如果原租赁人在承租期间享受了政府租赁补贴,更改承租人之后,原补贴取消。上海公租房不可以转租1.公租房不可以转租或出租,根据《公租房管理办法》,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2.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3.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4.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
4,没有上海常住户口可否成为公房承租人
只要符合条件,可以继续承租公房。 上海恒杰律师事务所占波律师: 你有权办理变更承租人户名,并继续承租该公房。 根据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局《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意见(二)》第十二条之规定:“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 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一)原承租人的配偶;(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三)原承租人的父母;(四)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你虽然没有上海常住户口,但该意见还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的人员虽然没有户口但也可以具备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资格: 一,在本市无常住户口,但因与原承租人或同住人结婚而在该公房内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 二,因服兵役、就学、服刑等原因,户口迁出原承租人生前承租公房,但在原承租人死亡前已实际居住在该公房内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 所以说,你符合上述规定,可以成为该公有住房的承租人。
5,上海市公租房政策有哪些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申请条件一、上海公租房去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申请。二、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具体细则有: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已与上海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在上海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申请时未享受上海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三、申请上海市筹公租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具有上海常住户口,且与上海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两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市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含两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租房的。
6,上海市公房可否转让如何办理转让手续
未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可以进行承租权(即使用权)的转让和交换。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主要是独用成套公房,不可以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但可同步进行政策购房和上市交易。公房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应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由受让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公房的转让和交换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另外,下列公有居住房屋不得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一、整幢独用的花园住宅;二、属部队、宗教团体所有的或者在学校校园内的;三、产权不明晰的;四、承租人拖欠租金尚未结清的;五、依法代管或需要落实政策的;六、已列入户籍冻结范围的;七、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八、列入本市危棚简屋改造或者住房成套改造计划的;九、其他依法应当由出租人收回的。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出租人应当同意承租人进行房屋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承租人欲将不可售公有住房(即现未纳入本市可出售范围的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须符合本市关于公有住房差价交换的有关政策规定,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使用权房转让”(但独用成套的使用权房禁止转让)。承租权转让一般应有如下几个步骤:一、签订合同。承租人转让前应征得同住成年人书面同意,在与受让人洽谈有关转让事宜后,签订《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二、办理征询。承租人应持《租用公房凭证》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征询表》,向公有住房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物业公司进行征询,出租人或物业公司应自收到征询表的七日内给予书面答复。三、办理审核。双方当事人订立上述转让合同后十日内,应持转让合同、租用公房凭证、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承租权转让审核手续。房地产交易中心在取得出租人或物业公司的征询意见之日起十三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四、办理存款。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的受让方应持双方当事人已签署并由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盖章的《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及当事人身份证证明,以转让方的史义到指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存款手续,银行收款后,开具《个人住房特种存单》。承租人凭此向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准予公用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五、办理变更租赁关系。
7,上海租用公房作为经营办公用房有那些规定
一。租用公有非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办公用房
租用公有非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办公用房,租赁当事人应当使用上海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的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出租人应当在收到承租人提供的有关调配文件后15日内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及转租,由租赁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房地产权证或授权委托书、租赁(转租)合同、租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出租人可以收取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6个月的房屋租金。出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保证金,在房屋租赁期间,不得挪用租赁保证金。租赁关系终止时,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承租人拖欠的租金、损坏房屋的赔偿、违约金等合同约定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当归还承租人,不足部分出租人可以向承租人追索。
二。租用公有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办公用房
租用公有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办公用房的,必须经房屋所有人、相邻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书面同意,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承租人要求改变公有房屋用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2)符合房屋使用安全。
(3)不影响相邻房屋的使用。
(4)不影响文物和优秀近代建筑保护。
改变房屋用途涉及规划建设管理的,还须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批。一。租用公有非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办公用房
租用公有非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办公用房,租赁当事人应当使用上海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的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出租人应当在收到承租人提供的有关调配文件后15日内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及转租,由租赁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房地产权证或授权委托书、租赁(转租)合同、租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出租人可以收取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6个月的房屋租金。出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保证金,在房屋租赁期间,不得挪用租赁保证金。租赁关系终止时,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承租人拖欠的租金、损坏房屋的赔偿、违约金等合同约定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当归还承租人,不足部分出租人可以向承租人追索。
二。租用公有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办公用房
租用公有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办公用房的,必须经房屋所有人、相邻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书面同意,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承租人要求改变公有房屋用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2)符合房屋使用安全。
(3)不影响相邻房屋的使用。
(4)不影响文物和优秀近代建筑保护。
改变房屋用途涉及规划建设管理的,还须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批
文章TAG:
上海市公房可以出租吗上海 上海市 公房
大家都在看
-
深圳灯光秀要去哪里看,清明3天假适合去哪里玩
2022-07-14
-
在东莞怎么在网上买口罩,想在网上买口罩
2022-07-14
-
茂名哪里有野生蜂蜜,野生蜂蜜有哪些好处
2022-07-15
-
广州哪里有最好的养老院,广州好的养老院有哪些
2022-07-15
-
济宁临床护士工资一般多少,一个月工资大概有多少
2022-07-15
-
河南平原怎么会发洪水,河南周口会有洪水吗
2022-09-03
-
珠海万国手表怎么样,IWC万国手表排名怎么样
2022-07-15
-
女朋友生日去深圳哪里吃饭,在深圳如何谈女朋友
2022-07-15
-
现在广东蓝球队有多少人,广东宏远到底有多少本土球员
2022-07-15
-
深圳和长春哪里发展好,长春和威海哪个城市好
2022-07-15
-
江门市疫苗预约不到怎么办,如果第二针疫苗没预约到
2022-07-16
-
从广州到云南油费多少钱一个月,两个人自驾从广州走云南进藏
2022-07-16
-
惠州市儿童自闭症怎么解决,自闭症儿童有希望治愈吗
2022-07-16
-
山东省县级事业单位工资多少钱,山东省事业单位的工资是多少
2022-07-16
-
杭州瑞利科技有多少人,杭州有多少家互联网公司
2022-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