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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公积个人怎么查

在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上可查,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查询密码,验证码就可以

西安公积个人怎么查

2,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午几点下班

中午11:30-13:30肯定是没人的。
下午5点以后就下班了。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午几点下班

3,怎样查找国家电网职工房屋基金

通过属地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查询;通过缴费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使用下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卡到住房公积金机构查询。
期待看到有用的回答!

怎样查找国家电网职工房屋基金

4,高分悬赏西安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问题

1.跟原单位财务协商,自己出钱交,这个一般都是财务管2.找一个报纸上的公积金咨询 ,转到他们的单位账号,可以的 3.保管你档案的人才市场也可以给你交
拿着钱和档案科就可以了
把你原来的住房公积金转到新的单位就可以了,就像养老保险一样,年限是累计的。你最好打电话问问公积金中心的工作人员,因为每个地方的公积金政策不太一样

5,西安铁路局公积金中心电话

西安铁路局住房公积金中心已经于2011年底移交到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满意请点击手机客户端右上角“采纳答案”,谢谢!
公积金中心为缴存单位职工提供了办事大厅触摸查询机查询、网上查询、电话语音查询(12329)等方式,职工可以很方便的查询自己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职工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柜台查询、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等查询方式,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支取情况。

6,西安公积金卡挂失补办

个人办理流程:银行选择:个人根据需要在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和北京银行在北京地区所有网点,或在建设银行(部分网点)中自由选择联名卡申领银行;申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柜台办理联名卡申请手续,在完整填写好个人信息后,申请人应当明确和银行约定是否需要卡面印制姓名拼音以及是否配发“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审核:银行对申请资料真实性、是否符合办卡条件、与公积金中心比对相关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不能通过审核的,银行告知其具体原因;制卡和发卡:对于通过审核并选择卡面上不需要印制姓名拼音的,银行现场制卡并发放给申请人。对于选择卡面印制拼音姓名的申请,银行与申请人另行约定发卡方式与时间。
公积金卡丢失后,带身份证去建行各网点挂失,然后补办住房公积金卡。二、住房公积金龙卡的挂失职工本人持身份证件到发卡行提出书面挂失申请或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提出口头挂失申请。办理书面挂失时,发卡行当时记录职工挂失申请信息,冻结职工住房公积金龙卡银行储蓄账户。职工撤销挂失的,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中国建设银行挂失申请书》到发卡行提出撤销挂失申请。职工挂失住房公积金龙卡并申请补卡的,按以下程序办理:(一)建设银行受理职工补办申请1、办理时限经办行受理补卡申请后,10个工作内为职工重新制作住房公积金龙卡。2、办理程序经办行受理职工补办申请,依据系统记载信息为职工重新制作住房公积金龙卡。

7,西安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具体位置在哪

西安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是在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西安市振兴路137号。自2015年10月13日起,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整体搬迁至振兴路137号院落,10月26日起新址对外正式办理业务。10月19日至23日,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项业务暂停办理。??经市政府同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办公场所及办事大厅自2015年10月13日起整体搬迁至振兴路137号院落,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中心机关新办公场所及办事大厅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137号。邮政编码:710068。中心所属各分中心、区(县)管理部办公地址不变。??二、10月19日至23日,中心(含分中心、管理部)暂停对外办理各项业务,各受委托银行暂停办理公积金各项业务,中心网站及相关系统暂停使用。??三、10月26日起,中心新址正式对外办理各项业务,各受委托银行及中心所属各分中心、管理部恢复办理公积金业务。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计划财务处、会计核算处、信贷管理处、信息管理处、法规与审计稽核处、归集与其他住房资金管理处、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管理处11个机构,下设省直分中心、西铁分中心、长庆油田分中心3个分支机构和新城区管理部、碑林区管理部、莲湖区管理部、雁塔区管理部、灞桥区管理部、未央区管理部、阎良区管理部、临潼区管理部、长安区管理部、蓝田县管理部、周至县管理部、户县管理部、高陵县管理部13个派出机构及西安市公租房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起草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组织执行。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  (六)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申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账的核销。  (八)负责其他住房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九)监督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负责住房公积金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立、维护、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与安全。  (十一)负责对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指导、监督、考核。  (十二)拟订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十三)公租房公司主要承担市政府下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和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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