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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档案馆在什么地方急

地址在西安市建国路.电话是87418486
支持一下感觉挺不错的

陕西省档案馆在什么地方急

2,陕西省档案条例2017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各单位)和个人从事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档案的管理、收集、整理、保护和利用等活动。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事业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并根据档案抢救、征集、保管维护、保护技术研究、设备设施配置和信息化建设等需要,设立专项经费。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对向国家捐献重要、珍贵档案或者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七条 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省档案事业,对本省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设区的市、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县(市、区)的档案事业,对本市、县(市、区)各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主管档案工作的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对所属单位和辖区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第八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按规定配备工作人员或者设置工作机构,保障档案工作正常开展。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第九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的总体布局,由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规划,提出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综合档案馆的建立,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专门档案馆和部门档案馆的建立,由其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根据需要,依法可以建立档案馆,并报所在地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第十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业务受本级和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主要职责是:  (一)综合档案馆负责收集和管理本级机关、团体、社会组织及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属于国家所有的各种门类的档案和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向社会提供服务;  (二)专门档案馆负责收集和管理某一专门领域或者某种特殊载体的档案,并向社会提供服务;  (三)部门档案馆负责收集和管理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提供服务;  (四)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馆负责收集和管理本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形成的档案;  (五)其他档案馆负责收集和管理各自形成的档案。第十一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档案管理专业知识,接受档案管理岗位培训和档案继续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档案专业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聘任制。  各单位应当对直接接触档案的档案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第十二条 鼓励社会力量建立从事档案咨询、评估、整理、鉴定、寄存等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  档案中介服务机构注册登记后,应当向注册机关所在地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从事档案咨询、评估、整理、鉴定、寄存等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的人员,应当具备档案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第三章 档案管理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根据需要配备图文和声像的存贮、复制、检索技术设备。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  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统一档案信息数据标准,规范档案信息化管理。各级各类档案馆以及各单位档案机构,应当加强电子文件归档和管理,建立档案信息网络和档案信息资源数据库。  各单位档案保管机构应当按照电子档案汇交制度要求,向综合档案馆汇交电子档案和电子档案目录。电子档案汇交制度由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陕西省档案条例2017修正

3,陕西省档案局几点下班

陕西省档案局是在下午6时下班;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陕西省档案局几点下班

4,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第三条 本省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各单位)以及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列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档案业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第五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向国家捐赠重要、珍贵档案或者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第二章 档案机构的职责第七条 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省档事业,对本省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市(地区)、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地区)、县(市、区)的档案事业,对本市(地区)、县(市、区)各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主管档案工作的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各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第八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业务上受同级和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本省各级各类档案馆的总体布局,由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规划,提出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各级综合档案馆、专门档案馆和部门档案馆的建立,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馆的建立,向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第九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的主要职责是:  (一)综合档案馆负责收集和管理所管辖范围内多种门类的档案,并向社会提供利用;  (二)专门档案馆负责收集和管理某一专门领域或者某种特殊载体的档案,并向社会提供利用;  (三)部门档案馆负责收集和管理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提供利用;  (四)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馆负责收集和管理本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形成的档案。第十条 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应当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档案,其档案工作受所在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第十一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档案专业知识,取得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对档案专业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聘任制。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当按照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要求,对本单位的档案资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根据需要和可能配备图文和声像的存贮、复制、检索技术设备,逐步实现档案工作现代化。第十三条 省级各专业主管机关的档案机构应当制定本系统、本行业档案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经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第十四条 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职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文书部门或者业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归档范围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归档。第十五条 各单位的建设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改造、重要设备更新等项目验收、鉴定时,应当有本单位的档案工作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参加,并按照规范要求对所形成的档案资料进行验收。  省、市(地区)、县(市、区)在重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重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鉴定时,应当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的档案工作机构对项目档案进行验收。第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一)列入省综合档案馆收集范围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二十年,向省综合档案馆移交;  (二)列入市(地区)、县(市、区)综合档案馆收集范围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十年,向市(地区)、县(市、区)综合档案馆移交;  (三)列入专门档案馆收集范围的档案,自项目结束之日起一年内,向专门档案馆移交;  (四)列入部门档案馆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馆收集范围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向部门档案馆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馆移交。  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延长移交期限的,应当征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5,怎么把档案从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拿到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

拿着报到证、身份证去取
先去报到,完了把档案托管在人才交流中心,户口没影响

6,陕西省是不是自带档案报到的省份

我是陕西的,考的南京的学校,不用带档案,由教育部门邮寄,貌似是这样的
去当地教育局去档案,自己带到学校

7,陕西的档案需要自己送至大学么

自己开学报到吧自己的档案带上,不要打开,有团档案和党档案也一样,千万不要自己打开
不需要·是你所在高中直接发到大学的·但是团。党关系需要自己迁~~在本校办理手续后自己带到大学··

8,外省毕业的陕西大学生档案在哪里去取

在陕西省大学生就业管理中心,地址:药王洞147号 电话忘了 你打114问下吧 祝你好运~~~~~
业档案么!在解决不了就咨询你们老师或者当地人才中心!,也有学校是让学生自己带过去的,把报到证好好看看!实在不是很明白的话?大学生【毕业】之后档案一般会发至【报到证】上写的地址
i一般的会在西安市人才市场 就是体育场那个.转档案的话 就要你们县开据一个接收证明,然后交给人才交流中心,他们就会把档案发到你们县.

9,陕西万祥档案服务有限公司怎么样

陕西万祥档案服务有限公司是2018-05-11在陕西省西安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公园南路公园壹号11幢2单元11层21101室。陕西万祥档案服务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610135MA6UW8B526,企业法人周春梅,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陕西万祥档案服务有限公司,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陕西万祥档案服务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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