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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金缴费比例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确定,以深圳市为例: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1%,个人缴费费率为0.5%。【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2,失业保险费率是多少呢

2%或者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计算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缴费基数,即明确缴费的范围。如企业所得税的基数是企业所得额。从国外有关规定看,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一般为工资,单位为工资总额,个人为本人工资。二是费率,即缴费义务人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定率征收失业保险费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一直采用的做法,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各地可以根据情况统一规定各单位以哪一个时期的工资总额和工资额为缴费基数。 如:可以上一年度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平摊到本年度各个月份,每月按相同数额征收;可以上月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按实际发生数确定征收数额;对工资总额不易认定的,可由负责征缴的机构参照当地工资水平和该单位生产经营状况核定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的确定方法应与单位相一致。 拓展资料: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另外,社会保险分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低,从100元到2000元为年缴费基数,各省属地还可以提高缴费基数,但一般不能超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各省的属地规定每年都有变化。按全省上年城镇非私营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为缴费基数,上限可以是平均基数的三倍,下限可以为平均基数的60%。

失业保险费率是多少呢

3,天津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以单位职工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险种及其比例: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3.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4.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5.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天津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4,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是什么

一、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是什么1、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如下:(1)失业保险个人缴费1%;(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2%;(3)具体情况根据所在的地区的相关政策为准;(4)失业保险是职工失业后,领取生活费的。2、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二章失业保险基金第五条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三)财政补贴;(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第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七条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第八条省、自治区可以建立失业保险调剂金。失业保险调剂金以统筹地区依法应当征收的失业保险费为基数,按照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筹集。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失业保险调剂金调剂、地方财政补贴。失业保险调剂金的筹集、调剂使用以及地方财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失业人员数量和失业保险基金数额,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适当调整本行政区域失业保险费的费率。二、五险一金是什么五险一金是:1、养老保险是为了老有所养,劳动者到法定退休年龄可领取退休金;2、医疗保险是职工生病作为医疗报销用的;3、失业保险是职工失业后,领取生活费的;4、生育保险是职工生育作为生育报销和有关待遇的;5、工伤保险是职工发生工伤,支付医疗费用或赔偿有关工伤待遇的;6、住房公积金是住房改革,企业和劳动者各缴纳一定的住房基金,符合提取条件可以提取,也可再购买商品房时享受更低的住房贷款利息,减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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