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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延安市内有个人贷款吗

有,但一般要有熟人,私下打听,才可放啊。采油厂内有那么多有钱人还愁没的贷吗?

请问延安市内有个人贷款吗

2,在延安办理个人贷款有何条件

只要你有抵押的东西,,银行评估超过10W就可以贷款,,不管是谁都可以,,必须要有抵押和评估。。。。

在延安办理个人贷款有何条件

3,我想 陕西延安贷款

可以拿房产证做抵押的一般银行房产抵押都会做的 可以拿房产证做抵押的,你的房子是自建房还是商品房,要是自建房是不能抵押贷款的。 另外还要看房子的新旧程度,要是旧房子,也不能办理。 一般对于新的商品房,且没有债权关系的,可以办理抵押,银行会给你指定一个评估公司,评估公司会以低于市场价格来评估。最后银行会在评估价格上,按照房子的新旧程度给你按比例贷款,一般是评估价格的70%。 建议你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找个人贷款公司或者中介。欺诈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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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延安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一、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职工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购(建)自住住房的,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降低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执行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执行30%;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三、放宽职工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质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1、缴存职工购建自住住房且所购建的住房无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的,可以使用职工本人、配偶、第三方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质押申请贷款。其中:申请贷款额度在20万元以内,本人及配偶月缴存公积金之和大于月贷款本息偿还额50%的,可不再提供第三方住房公积金账号质押保证。2、缴存职工在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他人贷款提供保证期间、被保证的贷款连续一年以上本息正常偿还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质押保证人在被保证的贷款期限过半且本息偿还正常的情况下,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被保证的借款人和其他保证人同意、贷款银行审核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审批之后可以退出质押保证,所涉及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予以解冻。四、积极推进异地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买自住住房、能够在缴存地提供抵(质)押保证的,可在缴存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在房屋购买地申请贷款。五、延长贷款的期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可延长至职工法定退休年限后5年,最长不超过30年。其中单纯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质押申请贷款的,贷款截止期限不超过借款人及质押人法定退休时限。六、允许借款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1、缴存职工采用房产抵押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连续两年贷款本息偿还没有发生逾期情况的,借款人及配偶可按年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每次提取额不大于上一年度贷款本息偿还额。2、缴存职工采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质押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贷款总期限已过半且本息偿还没有发生逾期的,借款人及配偶可按年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每次提取额不大于上一年度贷款本息偿还额。七、大力推进按揭贷款业务,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延安新区建设和居民下山工程。八、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工作方法,要积极协调房产、银行、评估、开发企业等相关部门,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贷时间。要进一步落实管理人员责任,强化贷款管理,提高贷款质量,确保贷款本息能按期收回。要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贷款资金在阳光下运作。

5,西安银行延安分行贷款有哪些类型

西安银行延安分行贷款的种类 如下,请参考:银行贷款的种类就是指贷款的形式。按着《贷款通则》的规定目前中国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形式主要有:委托贷款、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票据贴现等四种形式。同时,各商业银行面向市场积极进行金融创新推出了许多适应中小企业需要的贷款品种。 1)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办理个人委托贷款的基本程序是: 一是由委托人向银行提出放款申请。 二是银行根据双方的条件和要求进行选择配对,并分别向委托方和借款方推介。 三是委托人和借款人双方直接见面,就具体事项和细节如借款金额、利率、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进行洽谈协商并作出决定。 四是借贷双方谈妥要求条件之后,一起到银行并分别与银行签订委托协议。 五是银行对借贷人的资信状况及还款能力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然后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并经银行审批后发放。 2)信用贷款 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其特征就是债务人无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担保仅凭自己的信誉就能取得贷款,并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为还款保证的。这种信用贷款是我国银行长期以来的主要放款方式。由于这种贷款方式风险较大,一般要对借款方的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以降低风险。 从目前实际看,银行发放信用贷款的基本条件是: 一是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至少在AA-(含)级以上的,经国有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审批可以发放信用贷款; 二是经营收入核算利润总额近三年持续增长,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0%的良好值范围,现金流量充足、稳定; 三是企业承诺不以其有效经营资产向他人设定抵(质)或对外提供保证,或在办理抵(质)押等及对外提供保证之前征的贷款银行同意; 四是企业经营管理规范,无逃废债、欠息等不良信用记录。 3)担保贷款 担保贷款是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其一,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 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或者承担债务。同一债务由两个以上保证人保证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规定保证人与贷款银行要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与贷款银行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在实际执行中若发现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其二,抵押贷款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一般情况下,银行能给与的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抵押物的60%~70%。法律规定抵押人和贷款银行要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抵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在实际执行中若发现抵押合同不完备的可以补正。 其三,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权利质押是指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质押与抵押相比,最大的特点是质物必须移交给银行占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法律规定出质人和贷款银行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在实际执行中若发现质押合同不完备的可以补正。 4)票据贴现 票据贴现是指借款人将未到期商业票据(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转让给银行,取得扣除贴现利息后的资金。俗话说,杀头的生意有人做,赔本的买卖无人干。票据贴现当然要有利可图,银行在接受企业的票据时,在原价基础上打个折扣,被称为贴现。商业银行把票据转让给同行叫转贴现,接受方银行如果票据太多,影响放贷获利,就把票据转让给中央银行就叫作再贴现。这种贷款形式指的是借款人手头拮据,急需资金,用商品交易得来的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申请放款,以融得急需的生产经营资金。采用这种方式贷款,银行在贴现时要扣除利息,并不是按票面金额全部贴现的。正是靠着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的利差,票据市场商家云集,大小企业你来我往,热闹非凡。这种融资方式的好处之一是银行不按企业的资产规模来放款,而是依据市场情况(销售合同)来放款。企业收到票据至票据到期承兑之日,往往少得几十天,多则半年,资金在这段时间处于闲置状态。企业如果能充分利用票据贴现融资,远比申请贷款简便,一面且融资成本很低。 5)综合授信 即银行对一些经营状况好、信用可靠的企业,授予一定时期内一定金额的信贷额度,企业在有效期与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综合授信额度由企业一次性申报有关材料,银行一次性审批。银行采用这种方式提供贷款,一般是对有工商登记、年检合格、管理有方、信誉可靠、同银行有较长期合作关系的企业。 6)信用担保贷款 目前在全国3l个省、市中,已有100多个城市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这些机构大多实行会员制管理的形式,属于公共服务性、行业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组织。担保基金的来源,一般是由当地政府财政拨款、会员自愿交纳的会员基金、社会募集的资金、商业银行的资金等几部分组成。会员企业向银行借款时,可以由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予以担保。另外,中小企业还可以向专门开展中介服务的担保公司寻求担保服务。目前全国共有955家担保公司,当企业提供不出银行所能接受的担保措施时,如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信用保证人等,担保公司却可以解决这些难题。 7)买方贷款 如果企业的产品有可靠的销路,但在自身资本金不足、财务管理基础较差、可以提供的担保品或寻求第三方担保比较困难的情况下,银行可以按照销售合同,对其产品的购买方提供贷款支持。卖方可以向买方收取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以解决生产过程中的资金困难。或者由买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卖方持汇票到银行贴现。 8)异地联合协作贷款 有些中小企业产品销路很广,或者是为某些大企业提供配套零部件,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松散型子公司。在生产协作产品过程中,需要补充生产资金,可以寻求一家主办银行牵头,对集团公司统一提供贷款,再由集团公司对协作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当地银行配合进行合同监督。也可由牵头银行同异地协作企业的开户银行结合,分头提供贷款。 9)项目开发贷款 一些高科技中小企业如果拥有重大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初始投入资金数额比较大,企业自有资本难以承受,可以向银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对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稳定项目开发关系或拥有自己研究部门的高科技中小企业,银行除了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外,也可办理项目开发贷款。 10)出口创汇贷款 对于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银行可根据出口合同,或进口方提供的信用签证,提供打包贷款。对有现汇账户的企业,可以提供外汇抵押贷款。对有外汇收入来源的企业,可以凭结汇凭证取得人民币贷款。对出口前景看好的企业,还可以商借一定数额的技术改造贷款。 11) 自然人担保贷款 2002年8月,中国工商银行率先推出了自然人担保贷款业务,今后工商银行的境内机构,对中小企业办理期限在3年期以内信贷业务时,可以由自然人提供财产担保并承担代偿责任。自然人担保可采取抵押、权利质押、抵押加保证三种方式。可作抵押的财产包括个人所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和交通运输工具等。可作质押的个人财产包括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和记名式金融债券。抵押加保证则是指在财产抵押的基础上,附加抵押人的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事项,银行将会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 12) 个人委托贷款 中国建设银行、民生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一项融资业务新品种——个人委托贷款。即由个人委托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一种贷款。 13) 无形资产担保贷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无形资产都可以作为贷款质押物。即以依法可转让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作为抵押物获得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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