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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跨年度的费用发票可以入账吗

可以进行跨年度报账分为以下四种情况:发票报销第一种情况:应在年终结账时,在无附件的情况下,按照发票金额确认成本、费用。取得发票后,将相应发票作为附件补充至原记账凭证,并在收到发票当期确认进项税(可抵扣的专用发票)。在次年汇算清缴前取得相应发票的:可以在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在次年汇算清缴前未取得相应发票的:在当年的汇算清缴时,应进行纳税调整,在收到发票的年度再去进行追补(当然不能超过5年)。第二种情况:在年终结账时,应按预计金额确认相应的成本、费用。在收到发票后,根据实际发生金额,对原预计金额进行调整。如果取得的发票与预计金额存在差额,取得发票的时点发生在出具财务报告前,应调整当年的账务和财务报表,取得发票的时点如发生在财务报告后,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差错更正,但是进项税应计入取得发票的当期。税前扣除的情况与第一种情况的处理方式一致。第三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操作空间就比较大了。既可以按照第二种情况进行处理,也可以视为次年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账务和税务处理。为安全起见应选择按照第二种情况进行处理,视同开票当期的成本、费用处理更为简便。第四种情况:对于存货:即使收到发票也并不意味着马上可以税前扣除,因为存货必须要经过入库、领用、生产、销售等环节后,结转成本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此处要和增值税进项抵扣区分好)。一般来说发票都会在实现税前扣除前取得,也没有什么纳税调整。但如与特殊情况,存货已经实现销售,相应发票在实现销售年度的汇算清缴前仍未取得,则应进行纳税调整。在取得发票后,在进行追补。对于固定资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的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在企业未收到发票时,对固定资产应进行暂估入账后并进行折旧,然后按照国税函(2010)79号进行税前扣除。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法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跨年度的费用发票可以入账吗

2,财务管理中跨年度支付违反什么规定

财务管理跨年度支付主要违反涉及所得税。你最好不要这样做要是被税务局查了,真的很麻烦。第三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发票管理法律法规,不缴纳、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纳、少缴或者骗取2倍以下的罚款,获得的税收。纳税人擅自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账簿、会计凭证,不缴纳或者少缴应纳税额,多报支出或者在账簿中不报或者少报收入,经查处拒不申报的。经税务机关通报或虚假申报,逃税金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30%以下,且逃税金额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元,或者因偷税漏税被税务机关二次行政处罚后偷税漏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次以上。但不超过逃税金额的五倍;逃税金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逃税金额1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逃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拓展资料:1、扣缴义务人未缴纳或者少缴以前款所列方式代扣代收的税款,占应缴税款的百分之十以上一万元以上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罚。跨年度发票不抵税,原则上不能收取跨年度发票。跨年发票具体报销办法如下:发票收回金额计入“管理费用减差旅费”。预付款是贷款。会计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 - 差旅费,贷:其他应收款-老板姓名费用。2、纳税人跨年度取得的发票税前扣除:可暂按账面金额计算预付,最终按税法规定办理,免去手续繁琐的退税。逾期的票据和其他有效凭证可以在成本和费用发生年度的税前扣除,即企业应当先增加成本和费用发生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再减少应纳税额。原扣减项目所属年度的收入,在实际收到发票等法定凭证的月份或年度内,由此产生的费用等扣减当年可能造成的多缴税款发生的项目,可在收到发票当年应缴纳的年度企业所得税中申请抵扣。如果抵销不足,将在随后的年份延期。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抵扣或者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的期限不得超过3年。3、企业所得税法第53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照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纳税年度计算”。这导致“跨年度处理事项”。 《发票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货物、劳务等经营活动时,应当向收款人索取发票。如果企业用税法不认可的凭证入账,计入成本,就会产生白条费用。根据会计法: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管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虚报账目、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其他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4、各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其他会计核算。材料及相关信息,不得拒绝、隐瞒、虚报。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进行监督检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采用权责发生制,计入当期收入和费用。资金是否收到、支付,均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本期已收到和支付的资金,也不视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七条规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用,按照租赁期限平均扣除。因此,跨年支付的租金不能一次性扣除。

财务管理中跨年度支付违反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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