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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的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开始

1992年,那个时候不叫住房公积金,也没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那个时候笼统的说法叫住房补贴,由银行或者资金中心统一代收,一直到2004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才成立,直属于都市政府。
不在于你什么时候辞职!关键是你们公司有没有给你们交公积金!!如果没有交,就算1000000000000000000年前就有公积金,你现在也没有!如果交的话,2001年时有了!

四川的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开始

2,四川省公积金提取流程

法律分析: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领取表》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领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四川省公积金提取流程

3,四川省公积金提取办法

可以提取职工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职工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的复印件; (3)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诚信为先,信誉第一;手续正规、安全合法;(注:违法且有任何风险的事情绝不牵涉,并且保证提取后不会影响以后续缴纳情况。所以敬请放心!) 不成功不收费,让我帮你一步到位解决资金周转问题。 有意者请至电:电话号码 详细见我的用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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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经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盖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②购房发票(购现房须提供产权证、不动产发票和契税发票)或付款收据 ③身份证 ④提取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但是一定要注意 :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办理 还有就是你公积金是没有缴存了、你有没有办好托管卡。这个很重要的!

四川省公积金提取办法

4,四川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缴纳比例最高是12%,所以最高标准是2580元。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5,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条与所在单位终止

未重新就业满5年。也可以理解为公积金封存满5年。与就业,失业没关系。
下月将要实施的成都公积金管理新办法: 公积金贷款额度为缴存余额的20倍,首套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再购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9月18日,继近期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成都市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与之相配套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实施细则》出台。实施细则将于11月1日起实行,11月1日前由公积金中心正式受理的贷款申请则将按照原有政策执行。 近几年职工提取、贷款需求越来越旺盛,使得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一直保持在高位运行状态。今年1至8月,成都公积金中心归集住房公积金110亿元,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60亿元,向23840户家庭发放贷款85亿元,资金使用率达到116%。“贷款政策的调整要遵循规范、科学的原则,此次贷款细则的制定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确保政策执行的合规性和延续性。我们希望贷款细则执行后,能让住房公积金更广泛、更有针对性支持市民解决基本住房问题。”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账户余额达到2万元最高可贷40万 实施细则对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进一步突出了“责、权、利”对等的原则。按照新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如果一名职工需要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那么他提出贷款申请时的上月账户余额需要达到2万元。据了解,目前成都市职工的年平均缴存额为1.31万元、平均贷款额为25.8万元。 二套房贷款现有住房面积须低于144平方米 为了突出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集中支持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实施细则对二套房贷款条件进行了调整。新办法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对象仅限于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及未成年子女),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以144平方米作为划分条件,是参照了成都市对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能更有效地服务刚需家庭。”相关负责人介绍。 贷款最长期限恢复为20年 首套房首付三成 为了与2007年颁布的《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一致,保持政策的延续性,新的贷款政策规定贷款期限为20年,首套房首付为三成。 为减轻临近退休职工的月供压力,实施细则对部分职工的贷款年限予以适当放宽,规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的借款人,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实施贷后管理的,经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后,可适当放宽贷款期限至退休后1-5年。贷款期限延长至退休后的,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方能提取本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6,四川省公积金离职后公积金怎么取

四川省公积金离职后公积金怎么取 四川省公积金离职后公积金怎么取,买房是很多的刚需,为了缓解自己在住房上的经济压力,一般人都会坚持缴纳公积金。离职之后我们的公积金也有相应的处理方法。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四川省公积金离职后公积金怎么取。 四川省公积金离职后公积金怎么取1 根据现行四川住房公积金政策,辞职后,带上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并赶写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即可,你辞职,单位已通知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你帐户封停。 辞职后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原籍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 辞职后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1.辞职后公积金提取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合肥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 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四川省公积金离职后公积金怎么取2 只要满足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那么在正常工作日就可以去办理提取。如果是外来务工人员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即可满足条件,可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办理。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 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 、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进城务工人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四川省公积金离职后公积金怎么取3 职工在下列情况下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 (1)被兼并或破产企业的职工未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职工所在单位撤销的; (3)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上岗的; (4)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开除、未重新上岗工作的; (5)职工在服刑、劳教期间的; (6)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批准缓缴期限内的; (7)其它原因需要封存的。职工账户在封存状态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因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账户内余额。 在离职、退休提取从原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处于封存或即将封存状态,可以通过此方式全额提取。 1,租房提取公积金在职职工,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可以通过租房形式提取公积金。 2,建造、大修自住房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通过此方式提取公积金。 3,买房提取公积职工自主购房的,可以通过买房的方式提取公积金。>提取方式出境定居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以及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7,四川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的条件 1、在工作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 2、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本息; 3、月租金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20%; 4、在成都市区域内依法租住自住住房时间在1年以上。 二、办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需提交的资料 1、经房管局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承租公-有住房租赁协议原件; 2、承租私有住房的,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承租住房产权证复印件一份,暂时未办理房屋产权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备案表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 注:需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配偶无联名卡的应提供配偶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配偶方储-蓄账户)、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文件原件。 三、业务办理方式 职工个人办理租房提取业务,采取职工个人到双流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四、提取金额的计算 1、职工因租住自住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职工及其配偶上月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职工申请提取时前十二个月内实际已支付的租金金额。 2、一套住房因房屋租赁行为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最大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 3、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需提取各自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金额根据房屋租赁合同附件内的租赁关系和租金分配方案,在最大提取金额中按比例提取。无租金分配方案的,以平均方式核定每个合租职工可提取金额。
租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所需资料: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5、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发票真伪的复印件。 步骤/方法:1.职工持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 2.经单位核实后,由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完整填写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印鉴 3.职工(或者专管员)持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与单位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分理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4.分理处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5.如经审核准予提取,那么职工就可以凭准予提取的申请书,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了,受委托银行依照管理中心核定的提取额度以入卡(折)方式支付。注意事项房租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15%的条件,已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8,四川省公积金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下月将要实施的成都公积金管理新办法: 公积金贷款额度为缴存余额的20倍,首套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再购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9月18日,继近期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成都市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与之相配套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实施细则》出台。实施细则将于11月1日起实行,11月1日前由公积金中心正式受理的贷款申请则将按照原有政策执行。 近几年职工提取、贷款需求越来越旺盛,使得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一直保持在高位运行状态。今年1至8月,成都公积金中心归集住房公积金110亿元,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60亿元,向23840户家庭发放贷款85亿元,资金使用率达到116%。“贷款政策的调整要遵循规范、科学的原则,此次贷款细则的制定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确保政策执行的合规性和延续性。我们希望贷款细则执行后,能让住房公积金更广泛、更有针对性支持市民解决基本住房问题。”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账户余额达到2万元最高可贷40万 实施细则对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进一步突出了“责、权、利”对等的原则。按照新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如果一名职工需要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那么他提出贷款申请时的上月账户余额需要达到2万元。据了解,目前成都市职工的年平均缴存额为1.31万元、平均贷款额为25.8万元。 二套房贷款现有住房面积须低于144平方米 为了突出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集中支持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实施细则对二套房贷款条件进行了调整。新办法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对象仅限于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及未成年子女),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以144平方米作为划分条件,是参照了成都市对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能更有效地服务刚需家庭。”相关负责人介绍。 贷款最长期限恢复为20年 首套房首付三成 为了与2007年颁布的《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一致,保持政策的延续性,新的贷款政策规定贷款期限为20年,首套房首付为三成。 为减轻临近退休职工的月供压力,实施细则对部分职工的贷款年限予以适当放宽,规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的借款人,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实施贷后管理的,经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后,可适当放宽贷款期限至退休后1-5年。贷款期限延长至退休后的,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方能提取本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9,办理四川省住房公积金需要带什么资料

四川办理住房百公积金需要带的证件和材料: 首先应填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下列证明材料交贷款银行: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及婚姻状况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及《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  3、购买住房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收据;自建住房的应提供批准建房的文件;  4、贷款银行要求度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借款人在申请个人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所购房屋的《内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  2、所购房屋评估报告书;  3、卖房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  4、购房合同。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容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办理住房公积金事项须知一、住房公积金开户:须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填写表册时,职工月工资总额四舍五入保留到十位整数,月应缴额不再收舍。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实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办法,当月托收上月住房公积金。每年一月十五日后,由单位到“中心”领取对账单。三、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有人员增减等变化,必须在变更当月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四、住房公积金转移:职工调出、调入单位都在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先封存,再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封存、转移同时进行。五、住房公积金分户:一个单位分为两个e5a48de588b6e799bee5baa631333332643261或多个独立单位,应由原单位出具分户申请,由新成立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同时加盖原单位和新单位公章,并在《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的备注栏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账号。六、住房公积金并户:两个单位合并为一个单位,双方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应缴至同一月份,并出具加盖有双方单位公章的申请。七、住房公积金补缴:需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可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进行一次性补缴八、缴存基数调整:以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如发生变化,应在每年上半年填报《职工工资基数调整表》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认表》。九、住房公积金支取:销户支取,须先封存,再办理支取;或封存、支取同时进行。其他支取,参照有关规定办理。十、住房公积金托管:填写《住房公积金托管申请表》,出具托管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托管原因证明材料。十一、办理事项时间:住房公积金业务,由单位分管人员统一办理。“中心”星期一至三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 变更、支取等业务,星期四、五办理贷款和账务处理业务。
办理住房公积金事项须知&nbsp;&nbsp;&nbsp;&nbsp;<br>&nbsp;&nbsp;&nbsp;&nbsp;一、住房公积金开户:须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填写表册时,职工月工资总额四舍五入保留到十位整数,月应缴额不再收舍。&nbsp;&nbsp;<br>&nbsp;&nbsp;&nbsp;&nbsp;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实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办法,当月托收上月住房公积金。每年一月十五日后,由单位到“中心”领取对账单。&nbsp;&nbsp;<br>&nbsp;&nbsp;&nbsp;&nbsp;三、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有人员增减等变化,必须在变更当月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nbsp;&nbsp;&nbsp;&nbsp;<br>&nbsp;&nbsp;&nbsp;&nbsp;四、住房公积金转移:职工调出、调入单位都在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先封存,再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封存、转移同时进行。&nbsp;&nbsp;&nbsp;&nbsp;<br>&nbsp;&nbsp;&nbsp;&nbsp;五、住房公积金分户:一个单位分为两个或多个独立单位,应由原单位出具分户申请,由新成立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同时加盖原单位和新单位公章,并在《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的备注栏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账号。&nbsp;&nbsp;&nbsp;&nbsp;<br>&nbsp;&nbsp;&nbsp;&nbsp;六、住房公积金并户:两个单位合并为一个单位,双方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应缴至同一月份,并出具加盖有双方单位公章的申请。&nbsp;&nbsp;&nbsp;&nbsp;<br>&nbsp;&nbsp;&nbsp;&nbsp;七、住房公积金补缴:需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可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进行一次性补缴&nbsp;&nbsp;&nbsp;&nbsp;<br>&nbsp;&nbsp;&nbsp;&nbsp;八、缴存基数调整:以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如发生变化,应在每年上半年填报《职工工资基数调整表》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认表》。&nbsp;&nbsp;&nbsp;&nbsp;<br>&nbsp;&nbsp;&nbsp;&nbsp;九、住房公积金支取:销户支取,须先封存,再办理支取;或封存、支取同时进行。其他支取,参照有关规定办理。&nbsp;&nbsp;&nbsp;&nbsp;<br>&nbsp;&nbsp;&nbsp;&nbsp;十、住房公积金托管:填写《住房公积金托管申请表》,出具托管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托管原因证明材料。&nbsp;&nbsp;&nbsp;&nbsp;<br>&nbsp;&nbsp;&nbsp;&nbsp;十一、办理事项时间:住房公积金业务,由单位分管人员统一办理。“中心”星期一至三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nbsp;&nbsp;变更、支取等业务,星期四、五办理贷款和账务处理业务。<br><a href="http://wenwen.soso.com/z/urlalertpage.e?sp=shttp%3a%2f%2fwww.scjg.com.cn%2fcompany%2fmobon8%2findex.asp%3fep_id%3d368" target="_blank">http://www.scjg.com.cn/company/mobon8/index.asp?ep_id=368</a>

10,四川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有哪些

成都的政策。其它地方差不多: 为进一步加强对职工基本住房需求的保障力度,更好的支持职工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以下简称《通知》)和成都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相关决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于11月1日起做出部分调整。其中,职工贷款申请条件调整为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已有一套住房并结清贷款余额的家庭,再购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调整一 连续缴存六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按照现在执行的政策,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一年,调整后,这一时间将缩短为半年,职工可以更早的提出贷款申请,参加工作时间不长的职工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下月1日起,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符合其他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成都市缴存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从外地调入成都工作的职工,在成都缴存公积金不满6个月的,提供由外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连续正常缴存证明后,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调整二 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 据了解,下月将实施的另一项重要调整为公积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随着房价的上涨,贷款额度相应调高才能更有效的解决职工的贷款需求。“公积金贷款的主要功能是服务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近年贷款业务的运营情况分析,公积金贷款职工以购买首套房和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为主。而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合作楼盘主要分布在二环外,综合考虑区域住房均价等因素,当前条件下,50万元的额度能较好的满足职工的贷款需求。同时,由于近年来公积金贷款需求非常大,我市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一直保持高位运行,目前个贷率已经达到87%,资金使用率达到94%,对贷款额度作出这一调整,既能更好的支持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也能支持更多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此外,贷款额度提高还能给职工带来不少实惠。“额度提高后,按照20年的贷款期限,首套房在执行基准利率的条件下,职工采用等额本息还款,公积金贷款比商贷少付利息13.9万元,二套房在利率上浮10%的条件下,公积金贷款比商贷少付利息15.7万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调整三 首套房贷款结清再购房可执行首套房政策 此次二套房贷款政策也有部分调整。据了解,目前,购买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最低需要5成,利率需要上浮10%。11月1日后,对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贷款余额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再次购买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同时,二套房贷款放宽,购买我市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职工,其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取消对现有和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44平方米的限制。 调整四 成都籍职工回蓉购房可办理异地贷款 ...展开 成都的政策。其它地方差不多: 为进一步加强对职工基本住房需求的保障力度,更好的支持职工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以下简称《通知》)和成都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相关决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于11月1日起做出部分调整。其中,职工贷款申请条件调整为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已有一套住房并结清贷款余额的家庭,再购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调整一 连续缴存六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按照现在执行的政策,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一年,调整后,这一时间将缩短为半年,职工可以更早的提出贷款申请,参加工作时间不长的职工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下月1日起,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符合其他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成都市缴存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从外地调入成都工作的职工,在成都缴存公积金不满6个月的,提供由外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连续正常缴存证明后,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调整二 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 据了解,下月将实施的另一项重要调整为公积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随着房价的上涨,贷款额度相应调高才能更有效的解决职工的贷款需求。“公积金贷款的主要功能是服务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近年贷款业务的运营情况分析,公积金贷款职工以购买首套房和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为主。而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合作楼盘主要分布在二环外,综合考虑区域住房均价等因素,当前条件下,50万元的额度能较好的满足职工的贷款需求。同时,由于近年来公积金贷款需求非常大,我市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一直保持高位运行,目前个贷率已经达到87%,资金使用率达到94%,对贷款额度作出这一调整,既能更好的支持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也能支持更多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此外,贷款额度提高还能给职工带来不少实惠。“额度提高后,按照20年的贷款期限,首套房在执行基准利率的条件下,职工采用等额本息还款,公积金贷款比商贷少付利息13.9万元,二套房在利率上浮10%的条件下,公积金贷款比商贷少付利息15.7万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调整三 首套房贷款结清再购房可执行首套房政策 此次二套房贷款政策也有部分调整。据了解,目前,购买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最低需要5成,利率需要上浮10%。11月1日后,对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贷款余额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再次购买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同时,二套房贷款放宽,购买我市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职工,其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取消对现有和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44平方米的限制。 调整四 成都籍职工回蓉购房可办理异地贷款 据了解,此次调整还开通了异地贷款业务,成都市户籍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服务提示 我市公积金贷款中间费用不涉及调整 在此次住建部等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中,要求降低贷款中间费用,减轻贷款职工负担。记者了解到,我市目前执行的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流程,基本没有涉及《通知》中提到的收费项目:我市公积金贷款不涉及贷款保险费、新房评估费等费用;2010年就取消了强制性合同公证、未婚声明公证;能够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现房”、“二手房”贷款,不需要再办理其他担保和缴纳担保费用。 同时,对于贷款办理中涉及的授权委托书公证和“期房”阶段性担保,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也进行了详细说明:“授权委托书公证是由贷款职工自由选择是否办理的,办理后职工可以将办理抵押预告登记、领取房产证、办理抵押登记等贷款后续事项委托给担保公司或银行,避免自己亲自到场办理的繁琐和不便。职工也可以选择不委托,亲自前往房管部门办理所有后续事项。对于期房担保问题,三部委文件明确规定公积金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期房由于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无法以所购住房办理抵押,在发放贷款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期间有一段时间较长的“抵押物悬空期”,因此需要贷款职工提供阶段性担保。”收起
一手房提取: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公积金提取印件;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二手房提取: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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