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什么意思
来源:整理 编辑:成都本地生活 2022-09-13 08: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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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什么意思
2,云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多少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871)3189235我先回答的悬赏分给我哦!!云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昆明市西昌路209号邮政编码:650032
3,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可以跨省使用么与普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有什么
不能跨省使用,只能在本省使用区别是,办理贷款时,级别评定贷款额可能高一些一般来说,在缴纳公积金城市以外的异地购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但是异地购房能不能公积金贷款,则因为城市不同和要求不同,需要到缴纳公积金的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4,我要在黄石买房公司是在湖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的公积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可以的。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
5,如何查询云南省曲靖市的住房公积金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 住房公积金的查询、对账第二十五条 职工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或者受托银行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信息。第二十六条 缴存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持单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可以到公积金中心核对单位和职工账户信息。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曲靖市麒麟东路25号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 住房公积金的查询、对账 第二十五条 职工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或者受托银行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信息。 第二十六条 缴存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持单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可以到公积金中心核对单位和职工账户信息。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曲靖市麒麟东路25号 电话:0874-3362293 邮政编码:655000
6,福建省直公积金中心的上班时间是什么时候
窗口对外服务时间:上午 8:00 - 12:00 下午 14:30- 17:00(夏令时) 14:00- 16:30(冬令时)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42号 邮编:350003网址:http://www.fjszgjj.com福建省直公积金中心: 办公地址:福州市顺城大街广电大厦6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周六早上8:30-11:00 下午14:00--15:00 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997年1月成立,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法人单位,隶属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省直和中央驻榕3000多家单位26万多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7,省公积金办理的具体位置
办事大厅在凤起路619号(花中城宴会厅斜对面),还有一个浙江省省直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在浙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省直房改办。公交车可以选择在省府路或者环城西路下车,换成西路有凤起路十四中,走过来一点路,其实也是很好找的。西安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是在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西安市振兴路137号。自2015年10月13日起,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整体搬迁至振兴路137号院落,10月26日起新址对外正式办理业务。10月19日至23日,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项业务暂停办理。??经市政府同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办公场所及办事大厅自2015年10月13日起整体搬迁至振兴路137号院落,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中心机关新办公场所及办事大厅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137号。邮政编码:710068。中心所属各分中心、区(县)管理部办公地址不变。??二、10月19日至23日,中心(含分中心、管理部)暂停对外办理各项业务,各受委托银行暂停办理公积金各项业务,中心网站及相关系统暂停使用。??三、10月26日起,中心新址正式对外办理各项业务,各受委托银行及中心所属各分中心、管理部恢复办理公积金业务。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计划财务处、会计核算处、信贷管理处、信息管理处、法规与审计稽核处、归集与其他住房资金管理处、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管理处11个机构,下设省直分中心、西铁分中心、长庆油田分中心3个分支机构和新城区管理部、碑林区管理部、莲湖区管理部、雁塔区管理部、灞桥区管理部、未央区管理部、阎良区管理部、临潼区管理部、长安区管理部、蓝田县管理部、周至县管理部、户县管理部、高陵县管理部13个派出机构及西安市公租房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起草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组织执行。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 (六)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申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账的核销。 (八)负责其他住房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九)监督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负责住房公积金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立、维护、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与安全。 (十一)负责对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指导、监督、考核。 (十二)拟订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十三)公租房公司主要承担市政府下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和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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