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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哪些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按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拥有以下权利: 一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按人民银行规定进行计息。 二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个人所得税。 三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免征利息税。 四是可以按规定提取本人帐户内住房公积金。 五是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资金不足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 六是职工可以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情况。

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哪些

2,住房公积金新政策2021

2021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可以超过总房价。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具体如下:1、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2、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新政策2021

3,公积金是不是又有新政策

的确是从2011年1月1日起,不能先提取公积金然后马上办公积金贷款了,我2010年11月提取了公积金,所以我在2010年12月25日公积金中心办公的最后一天提交了贷款申请,现在贷款已经批下来了。
的确是从2011年1月1日起,不能先提取公积金然后马上办公积金贷款了,我2010年11月提取了公积金,所以我在2010年12月25日公积金中心办公的最后一天提交了贷款申请,现在贷款已经批下来了。
反正我年底买的房子,可提也可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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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猫腻,我前天去办理公积金提取时都说可以又提又贷,烦呀

公积金是不是又有新政策

4,今年公积金的政策是怎么样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亲爱的知友很高兴为您解答:你要在嘉兴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你必须在嘉兴连续交半年以上的公积金。2、房子必须是在嘉兴地区,而且开发商与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了协议。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5,最新公积金房贷政策有哪些规定

成都最新公积金贷款规定主要从这几方面考虑:1、最长贷款期限。6月6日起,最长贷款期限由原来的20年变为30年。2、最高贷款额度。6月6日起,夫妻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60万变为70万,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还是40万。3、贷款放大倍数。由原来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变为现在30倍。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由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个人公积金购买第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降低的通知。1、买第一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20%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2、买第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降至4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3、调整前:二套房首付比例为60% 北上广深70%①此前二套房首付比例为60%,北上广深二套房首付比例为70%。②此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首套普通自住房贷款90平方米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90平方米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6,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什么时候实施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开始强制执行的,规定如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施日期参考如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正在进行第二次修订。具体实施日期尚未明确。  修订送审稿将原条例中规定的缴存主体、提取范围、投资渠道等方面都进行了拓展。对于缴存主体,修订送审稿改变了原条例规定的缴存主体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等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增加了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与缴存的资格。

7,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新政策

住房公积金七大用途:1、购房①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②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③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④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3、租房①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②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4、父母给儿女购房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这一做法需要满足相关条件,可咨询本地公积金管理部门。5、销户提取全部余额①离、退休的;②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③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④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⑤领取失业保险金的;⑥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⑦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⑧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6、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7、治疗重大疾病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九种重大疾病半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两年内实际个人支出金额(扣除医保已报销部分),两年内累计提取不得超过实际个人支出金额。

8,最新临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

公积金贷款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8.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9.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10.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公积金贷款流程: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3.受理网点受理;3.签约;4.审批;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6.银行放款。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如下: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2.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3.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大房证复印件3份;4.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原件3份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6.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
向你所在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询问公积金账号;如果问不到,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去就近的公积金区县管理部查询账号;如须代办,必须为父母、子女、配偶,带两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以及两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户的户口本)知道账号后,到公积金网上注册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如下: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2.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3.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大房证复印件3份;4.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原件3份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6.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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