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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怎么计算的

一般情况下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如下:应纳税所得额=①收入总额—②不征税收入—③免税收入—④准予扣除项目金额—⑤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公益性捐款限额=5000*12%=600 不超标不用调整。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外商投资企业2009年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20=4980

请问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怎么计算的

2,应纳税所得额6000是什么意思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6000元第年终一次性工资计入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这样,你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6000元,税率为3%,那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6000×3%=180元。“纳税是指税收中的纳税人的执行过程,就是根据国家各种税法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比率,把集体或个人收入的一部分缴纳给国家。一般适用于应税凭证较少或者贴花次数较少的纳税人。纳税人书立、领受或使用印花税法列举的应税凭证的同时,纳税义务即已产生,应当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和适用的税目税率;纳税自行计算应纳税倾,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并加以注销或划销,纳税义务才算全部履行完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三自”纳税办法。

应纳税所得额6000是什么意思

3,申报怎么填其中年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已

年所得额,就是你全年的收入应纳税所得额,就是允许你扣除多少费用应纳税额,计算一下,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缴扣税额,就是你在这2012年度,已经缴纳的个税
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取得的收入总额扣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项目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是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得到的结果,用公式表示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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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年利润总额也叫年应纳税所得额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一年开票的总

您好,会计学堂李老师为您解答应纳税所得额是利润总额经过纳税调整得来的。一年开票金额那叫收入总额。欢迎点我的昵称-向会计学堂全体老师提问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不一定。如果年度没有纳税调整项,就相等。如果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有纳税调整项,就不等。最常见的纳税调整项:1)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2)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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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请问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为多少怎么计算

本题属于个人承包经营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 1 不超过15000元的 5 0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10 75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20 375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30 975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35 14750应纳税所得额=65000*30%-9750=9750(元)
当然不是一样了。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的基数,即应该缴纳税金的收入或者利润总额。应纳税额,是按纳税基数*税率得出的应该缴纳的税金的金额。

6,年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怎么算

1、0元。2、依据:(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2工资、薪金所得, 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帖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法细则》第八条第一款3、解释:税法和细则,强调的都是“所得”两个字,没有所得何来纳税!个人所得税法不管应发多少工资,只管实际当月收入,得到多少,就按多少交税。如果扣你的800元,下月又补发给你,那么在补发的当月合并其他工资收入交税。因为取得工资过程的多样性,税法不适合一一列举,所以说,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并没有关于请假扣工资应如何交税的详细依据。4、关于上述解释,你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96号),它所着重的就是“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5、类似的情况很多,都适用这一原则,比如股息、利息所得,企业5月份计提了,但没支付,6月份支付,那么就在6月份扣税。
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直接法,二是间接法。1、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2、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

7,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税法规定,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企业所得税是按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的利润)计算缴纳的:1. 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业务成本-主营业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2.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中的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收入总额中的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25%)
企业所得税是企业的所得应交纳的税金,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应交税金的计算依据,若按照所得额25%纳税,就是应纳税所得额*25%=企业应纳所得税

8,核定征收怎么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定率征收的,用不含税金额乘以应税所得率,再乘以所得税税率25%。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按优惠税率20%计算,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税率10%。
计算方法直接法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1]间接法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2]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2]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予以调整的金额;二是企业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税收金额。[3]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应纳税所得额的正确计算,同成本、费用核算关系密切,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的税收负担。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与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计算的会计所得额(会计利润)往往不一致。当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有关税收法规不一致时,应当依照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计算缴纳所得税 。一、收入总额的确定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和其他收入。(一)生产经营收入:是指纳税人从事主营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二)财产转让收入:是指纳税人有偿转让各类财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三)利息收入:是指纳税人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欠款付给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四)租赁收入:是指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租金收入。(五)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六)股息收入:是指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利、红利收入。(七)其他收入:是指上述各项收入之外的一切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二、准予扣除项目的内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中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一)成本,即生产、经营成本,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各项间接费用。(二)费用,即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三)税金,即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四)损失,即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三、不予扣除的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一)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支出。(二)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不得直接扣除的纳税人购置或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费用。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未形成资产的部分准予扣除。(三)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四)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处以的滞纳金、罚金,以及除前款所称违法经营罚款之外的各项罚款。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五)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有赔偿的部分:是指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后,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由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六)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金融保险企业1.5%)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纳税人的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不得扣除。(七)各种赞助支出:是指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无关的各项支出,如担保支出、回扣支出、风险投资准备金支出等。四、工资、薪金支出扣除标准工资、薪金支出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资金、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均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纳税人实际发放工资、薪金在计税工资标准以内的,可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五、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高于其计税工资标准的,应按计税工资标准分别计算扣除;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低于其计税工资标准的,应按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分别计算扣除。六、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下列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一)房屋、建筑物;(二)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三)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四)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五)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六)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一)土地;(二)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四)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五)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六)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七)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八)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九)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十)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七、提取固定资产折旧的依据和方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依据为固定资产原值。(一)纳税人的固定资产,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二)纳税人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原则上采用直线折旧法。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年限,按财政部制定的分行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八、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收入净额的千分之五;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千分之三。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九、广告费的扣除标准(一)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二)自2001年1月1日起,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行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8%,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三)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四)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人因行业特点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提高广告费扣除比例的,须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十、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千分之五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十一、职工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及特殊工种职工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的扣除标准(一)职工养老基金,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一定比例,为本企业职工上交的退休养老的资金,目 前按企业标准工资的20%计提上交部分可以税前扣除;(二)待业保险基金,是指纳税人为了解决辞退职工临时救济的需要,专门上交劳动部门的资金,目 前按企业标准工资的1%计提上交部分可以税前扣除;(三)基本医疗保险金,是指纳税人为本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按规定上交有关部门的资金,目 前按企业标准工资的9%计提上交部分可以税前扣除;(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指企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按当地政府规定上交的残疾人保障基金,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五)纳税人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也允许按实扣除。主要是指从事高空、井下、海底等特殊工作,为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金,一般由劳动和保险部门规定上交数额。纳税人为其投资者或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以及在基本保险以外为雇员投保的补充保险,不得扣除。十二、技术开发费用扣除的标准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可按实扣除,对年开发费用增长幅度在10%(含)以上的企业,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按规定可以据实列支外,经省辖市国税局审核批准,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十三、坏帐准备金和呆帐准备金的扣除标准(一)坏账准备金:是指纳税人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准备金,用于核销其应收帐款的坏帐损失。纳税人发生的坏帐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报经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帐准备金。提取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应冲减坏帐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帐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帐准备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已核销的坏帐收回时,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经批准可以提取坏帐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帐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千分之五。计提坏帐准备的年末应收帐款是纳税人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包括代垫的运杂费。年末应收帐款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纳税人发生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以及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帐款,不得提取坏帐准备金。关联方之间往来帐款也不得确认为坏帐。(二)呆帐准备金,只限于金融保险企业。纳税人可按年末放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核销其应收帐款的呆帐损失。纳税人按规定提取的呆帐准备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提取呆帐准备金的具体标准,一般企业呆帐准备金按年末放款余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农村信用社呆帐准备金按年末放款余额的1.5%提取。十四、各种价内外基金的扣除企业收取和交纳的各种价内外基金(资金、附加、收费),属于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收取,并按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允许企业在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十五、国债利息收入的扣除国债是指国家为筹措政府资金,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向个人、团体或外国所借的债务,包括:经财政部发行的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的国库券、特种国债、保值公债等。不包括国家计委发行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等。为鼓励纳税人积极购买国债,支援国家建设,税法规定,纳税人因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所得税。十六、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的税务处理对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除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以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先征税后返还和先征后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企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十七、企业自产自用产品价格的确定问题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其产品的销售价格,应参照同期同类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没有参照价格的,应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法组成计税价格。十八、应计未计扣除项目以后年度不得补提问题: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仍未补计、补提的,以后年度不得补计补提。十九、亏损弥补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亏损额不是企业帐面反映的亏损额,而是经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1]2计算原则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入,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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