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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保基数怎么调整

法律分析: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每年要调整一次。调整缴费基数,是根据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确定的,因此,要等到统筹地区公布上年社会平均工资之后,才能进行调整。由于各地的公布时间不一致,没有具体规定什么时候调整,但是,起始时间都是每年的一月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社保基数怎么调整

2,社保缴费基数可以自己调整吗

法律分析:以职工社保缴费为例,社保缴费基数是无法由职工自行进行调整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社平工资来决定的,然后由公司来确定社保缴费的档次。职工社保是在公司确定的缴费档次的基础上,公司负担20%,职工负担8%。而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本身是由五个缴费档次可以选择,分别对应不同的缴费基数,在这个范围内,灵活就业人员是可以自主选择社保缴费基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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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1月起,全国各地社保缴费基数调整,逐步统一标准统一缴费年度2022年1月,全国迎来职工社保重要调整!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统一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是重要内容。福建、广东四川等多省份的社保缴费规则也发生了变化!统一全国缴费标准,又涨了!2021年多省将逐渐过渡统一全国养老缴费标准,单位部分社保费将增加,员工到手工资也将发生变化!01、逐步统一养老缴费比例2022年1月起,全国各地将统一执行我国核准的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调整后,养老保险缴费统一为: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8%。养老缴费金额=缴费基数X缴费比例2022年1月起,广东省、厦门市等地将调整单位养老保险费标准,单位缴费比例低于16%的市,统一将调整为16%,对于单位而言,人均缴费金额上涨了!此前,浙江省从2022年1月1日起,统一按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核定单位缴费工资,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16%,城镇个体劳动者缴费比例调整为20%。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雇主的养老保险费全部由其本人缴纳;雇工的养老保险费,由雇工缴纳8%、雇主缴纳12%。02、逐步统一养老缴费基数统一以「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依据核定参保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2022年起,全国各省将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下限过渡至「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2021年年底,四川省2022年1月起,以全省上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分别作为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调整后,四川省社保最低基数从3416元调整为3726元,涨了310元!调整社保年度为自然年度目前全国各省对于社保缴费年度的设定暂未统一,存在两种标准:每年7月到次年6月为一个年度每年1月到12月为一个年度。2022年开始,全国多地也开始调整社保缴费年度,如厦门市从1月起,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什么要关注社保缴费年度?一个城市,同一个年度只有一个缴费上下限标准,每年当地人社局都会更新缴费上下限标准。因此对于经办人来说,需要十分关注当地的社保缴费年度,关系到年度内的员工社保缴费标准调整、补差,同时,个别地区社保跨年度补缴难度加大、产生滞纳金,需要经办人注意在年度截点,检查清楚单位参保缴费情况,以免增加企业风险!全国各地调整情况1、河南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全省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5328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3197元(60%),缴费基数的上限15984元(300%)。2、江苏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3、辽宁一、2020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为68508元(月平均工资为5709元)。二、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127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284元/月。个人缴费基数已按上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核定的,需重新核定,其中已办理待遇计发、丧抚待遇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等变更业务的,个人缴费基数不再重新核定。三、2021年全省(不含沈阳市、大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6080元(月计发基数为6340元);沈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0360元(月计发基数为7530元);大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6456元(月计发基数为8038元)。已按上年计发基数为当年退休人员预发基本养老金的,重新计算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四、2020年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9472元(月平均工资为6623元)。五、2020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376元(月人均为3365元)。2021年1月-2021年12月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情况4、天津市天津市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930元和20331元。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3930元至20331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3930元。需要注意的是,此次社保基数虽然11月才公布,但是企业需要按照按照5265元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2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5、重庆市重庆市2021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含补缴历年社会保险费)工作中使用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3978元/年(6165元/月)。重庆市2021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495元,下限为3699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1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495元,下限为3699元。6、四川省11月9日,四川省公布2021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2021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8630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416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726元/月。全省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具体缴费基数档次由各地继续按现行方法执行。7、湖南省11月23日,湖南省公布2021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计发基数。2021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5460元/月,计算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方法中的2021年度缴费工资指数时相应进行调整。缴费基数(含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上限调整为16380元/月,下限调整为3276元/月,各地要按照新公布的2021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差额补收或补退。全省2021年度退休符合职工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728元/月。

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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