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今天车辆撞人,车撞了人住院治疗做手术但需要费用但当事人没钱报了警也
来源:整理 编辑:成都生活 2022-11-25 18: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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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撞了人住院治疗做手术但需要费用但当事人没钱报了警也
道义上应该垫付。如果对方有钱你就可以不管了,等他出院后把发票拿到保险公司报销即可。
2,某城市发生了一起汽车撞人逃跑事件 该城市只有两种颜色的车蓝色
你的这个想法是认为证人就是打酱油的? 专家的分析是为了说明证人的证词是否可信,证人说错的概率是 当时是绿车,A看错了,他指正的是蓝车,这个概率是85%*20%=17% 就是说证人有17%的概率看错,83%的概率看对,看对了就是蓝车,看错了就是绿车,所以是83%。
3,车辆撞死人责任划分没下来车险买了42万不一定能拿全现在感
一般这种情况车主有保险,人家基本就可以不露面了,报了保险出了警,就只能等交警划分责任,然后保险公司才会介入赔偿,现在只能从交警这想办法(你明白的)。打官司保险公司有专业的高手,保险公司不怕打官司。这个责任认定很重要。
4,某城市发生了一起汽车撞人逃跑事件
从数学和实际角度 ,都是15%×80%=12%
此题的"该城市只有两种颜色的车,蓝色15% 绿色85%"是迷惑性条件概率问题,这是条件概率,应该用分布乘法原理 所以概率P=15%*80%=12% 以上是不考虑人证的因素 如果考虑到人证因素,应该是80%
5,我车撞了人在医院刚花好多钱又让交钱了我该怎么办保险公司又让
在交警出认定书之前尽量不要垫钱,出于人道主义的角度可以适当垫一部分。发错地方了。。。还是回答一下吧,实践中的操作是你先垫付医疗费,同时联系保险公司,然后等交警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责任划分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你应当承担的部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一般能协商解决就协商,实在协商不成就走法律途径。注意,在整个过程中你不需要出一分钱,垫付的医疗费根据最终结果由责任方或保险公司承担。
6,成都一运渣车侧翻致2人死亡
2017年7月14日19点07分,新都区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成都金芙蓉大道与北星大道交汇处高架桥下一辆运渣车侧翻,造成一人当场死亡,另一人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的肇事驾驶员已被警方控制,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对于死者进行默哀。运渣车也属于大货车一列。车祸新闻中,这其中大货车出现的恶性交通事故越来越多,很多行人,小车稍不留神就容易成为成为他们的“陪葬品。遇见大货车、泥头车等拉开车距,做好预判,不要长时间近距离行驶在同车道上、不要尾随大货车,尤其是高速路上,超车时尽快提速,绝不能拖泥带水,当然了超车前注意观察前车动向,如果右前方的货车前还有慢车,此时是千万不可强行超车的。尾随满载或货物固定不稳、超宽的货车,你可别靠太近。如果货物没固定好,行驶过程中坠落,尾随其后的小车即使不被砸中,急刹避险也是非常危险的,而有些大货称其为盲开都不为过,货物超宽明显遮住左右后视镜视野,这是就要多观察前车情况了。货车、泥头车都是“干苦力活”的,为了多拉多跑,经常成为车道上最抢眼的车型,闯红灯、抢道、超速等是家常便饭,同时加上车况都很一般,往往容易造成事故发生,另外疲劳驾驶等也是造成车祸原因之一。所以,珍爱生命,远离大货车。
7,受雇于超市的司机撞死人了死者家属要35万现在车保险给出22万
你好如果司机是在履行职位期间撞的人,根据侵权责任法,这个责任由其单位承担,单位赔偿后,可以向司机追偿;如果不是履行职务,司机个人赔偿。司机如果违反交通法规撞死人,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或拘役。积极赔偿,可以从宽处罚,得对方谅解,可以争取缓刑。要看责任怎么划分的,和家属谈判,人要关进去,就不能赚钱补偿他们了,要看事故原因等因素,才能知道会不会判刑,能不能缓刑的。如果在工作期间,比如送货什么的时候出的交通事故,超市老板也要负一定的责任的。这个要看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看具体是谁的责任。如果是司机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司机赔偿没有什么话说的。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您好 很高兴能回答你的问题 关于你的疑问或想法 我回答的是 交警说的话和做的事完全是不符合法律规定 说个不好的 是违法行为 交警的行为 完全是在对你朋友家人的威胁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 交警对当事人的责任 应当在事故现场堪验后十人工作日之内出具事故认定书 如果你的朋友承担主要责任 死亡一个 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没有出具认定书之前 交警没有任何权利对你的朋友家属说那样的话 他们也没有任何权力让你朋友进入看守所 所以 你们不要被对方说的话轻易相信 当务之急 让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 至于赔偿的事情 如果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就让对方起诉解决 构成了 和对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调解 不过 这只是作为法院从轻处罚的情节 即使被关看守所 最后还是要经过法院的判决 赔偿的 只能作为量刑的从轻情节 绝对 不要相信 构成犯罪 赔偿完了就可以放人出来 绝对不要相信 请记住我说的话 我的意见 望 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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