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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责任是什么意思

严格责任原则,又称无过错责任,是指违约责任发生以后,确定违约当事人的责任,应主要考虑违约的结果是否因违约的行为造成,而不考虑违约方的故意和过失。侵权法上的严格责任指损害结果发生之后,行为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行为人可以通过举证证明存在法定的事项以证明其没有主观过错而免责。如路面施工之刃损害责任。 合同法上的严格责任,除非有不可抗力存在违约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严格责任是什么意思

2,什么叫做严格责任原则

我国《合同法》将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确定为严格责任原则。严格责任,是指违约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不管其主观是否有过错,只要不存在法定或者约定的免责事由,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法》对违约采取的严格责任原则,是指不论违约方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其不履行合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损害,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什么叫做严格责任原则

3,什么是严格责任原则又称无过错责任

所谓严格责任,精确来讲,就是指违约责任不以违约方有过错为构成要件,只要违反合同,就要承担责任.但是,并不是说这种责任就完全没有限制,当事人如能举出约定或者法定的免责事由,仍可以不承担责任 确定行为人是否承担损害赔偿的一般准则是什么?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确定行为人是否承担损害赔偿的一般准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在此基础上,民法通则又规定了“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 1.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是承担损害赔偿的主观构成条件。根据此原则,行为人无过错即无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可见过错责任包括推定过错责任。推定过错责任,是指在行为人不能证明他们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害的民事责任。实质上,推定过错责任,是过错责任范畴内的“加重责任”,与一般的过错责任不同。它是在无法判明过错的情况下,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利。凡属过错推定的场合,行为人(一般是被告)必须举证(即提出证据予以证明),证明了自己没有过错,这才不承担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称举证责任“倒置”,主要由行为人(被告)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在过错责任条件下,举证责任主要在受害方(原告),受害人需证明加害人(被告)有过错时,加害人才承担民事责任。可见,推定过错责任与一般过错责任的区别,主要是举证责任的分配不同,即由谁提出证据予以证明的责任不同。如 2.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仅根据其行为造成客观存在的损害结果,依照法律的特殊规定,追究其民事责任的特殊准则。 无过错责任是基于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根据行为人的活动及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与所造成的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由法律规定的特别加重责任.理论上又称为“危险责任”或“严格责任”。它与过错责任原则不同,是民事责任的一种例外规定,主要适用于特殊损害赔偿,而且不以行为人主观过错为必要条件,一般都是限额赔偿,在此种场合下体现了“对不幸的损害进行合理的分担”。根据 3.公平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是指在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都无过错,又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要求加害人赔偿,而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得不到补偿叉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公平合理分担,判由双方分担损失的责任方式”;根据(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无过错责任,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

什么是严格责任原则又称无过错责任

4,严格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

严格责任原则多用于合同违约,只要违约人无法举证是由于不可抗力或约定的免责事由就得负责。无过错责任原则多用于侵权,不考虑行为人有无过错,旨在于公平原则,有点公平责任原则的意思,考虑到受害方的利益,得补偿。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即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比如:飞机失事了,航空公司没有责任,但是却应当对遇难者进行赔偿,这就是无过错责任.
一、性质不同1、严格责任原则包括刑法中的严格责任和民法中的严格责任。(1)在刑法上,严格责任又称绝对责任、无过错责任,实质法律允许对某些缺乏犯意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2)在民法上,严格责任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客观存在,以及行为人的活动和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损害后果是因果关系,而特别加重其责任,让行为人对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特点不同1、严格责任原则(1)它不同于过错责任原则,即违约行为发生后,违约方即应承担违约责任,而不以违约方的主观过错作为其承担违约责任的要件,非违约方无需就违约方是否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相反违约方则需要就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出现法定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方可免除违约责任。而过错责任原则要求受害人就对方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2)它不同于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只有法定的抗辩事由可以作为免责事由,违约方没有过错不能作为免责的依据。过错推定原则不是一项单独的归责原则,它是属于过错责任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规则。2、无过错责任原则(1)法定的适用范围:无过错责任原则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用,不能随意扩大或者缩小其适用范围。民法通则规定的典型的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案件有:产品缺陷致人损害、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环境污染致人损害、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等损害赔偿案件。(2)法定的免责事由:适用无过错责任的特殊侵权行为的免责条件由法律规定,但各特殊侵仅行为的法定免责事由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扩展资料无过错责任原则构成要件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2、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没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不能构成无过错责任;同时,没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不能免责。3、特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行为人不必过错。是指责任的承担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在认定责任时无需受害人对行为人具有过错提供证据,行为人也无需对自己没有过错提供证据,即使提供出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也应承担责任。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严格责任原则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过错责任原则
一、不同的原则:1、过错责任的原则是根据白某的过错确定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它具有主观可归责性,适用范围比无过错责任原则更广。2、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依据法律规定判断行为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可归责原则,是客观的、规则的。二、法律效力不同:1、过错责任行为具有非法性,无过错责任行为具有法性,不具有非法性的特征。2、过错责任以过错的存在为责任的前提,如故意损害,无过错责任不以过错为前提,如产品质量责任。三、误差原理和无误差原理的区别是:1、适用的原则错误(错误的假设除外)由受害方侵权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或错误承担责任的证据,如不能证明,另一方不会承担民事责任,但当应用原则,另一方是自己不要犯错误但抗辩例外,如系统由第三人造成的,他们的责任。2、在适用没有错误的情况下,无论行为人是否主观犯了错误,受害人都不需要证明。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应当直接承担责任,行为人不得声称自己没有过错。扩展资料: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界限:1、责任的确定过错责任原则是行为人基于自身过错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它是现代侵权法的基本归责原则,可以分为一般过错责任原则和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前者要求受害人证明加害人有过错,加害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后者要求加害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否则推定加害人有过错。2、法规《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因过错侵害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可见,有错就必须追究责任是最基本的原则。从侵权行为法理论来看,过错是主观的,可以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过失责任有四个组成部分:(一)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二)行为的违法;(三)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行为人有错。应该注意到的意图和过失民事责任不同于犯罪故意和过失,它没有区别的民事法律后果,这是意图和疏忽造成的侵权民事法律后果是相同的,没有相对体重很轻,和刑事法律的意图和过失犯罪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差异很大,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只有法律有规定,并依法从轻追究刑事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主要区别就是根据侵权行为人的有无过错不同,是否承担责任不同。1.过错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只有主观的故意过错,才能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2.无过错责任则是指不管侵权行为人是否有主观过错,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在侵权责任法中,基本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但是也存在一定的例外,则无过错责任原则。PS: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民事侵权案件有:产品缺陷责任、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2.环境污染责任、3.高度危险责任、4.违规饲养动物的责任、5.饲养违禁动物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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