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警方通报许国利是杀害来女士重要嫌疑人后,另一桩悬案再次被提及,许国利前妻的闺蜜刘女士,其16岁的女儿楼某洁,在18年前的2002年,在家中被杀,一直未找到凶手。看到这个杭州女子失踪案件的时候,就想这个女子可能被人害了,否则,不可能一点点端倪都没有吧,其次,这个女子的丈夫,看到他一点都不痛苦,不担心,不后悔,满脸都是淡定,都是冷漠,跟自己生活多年的妻子失踪了,会是这种表情吗。
1、杭州失踪女子后续,女子竟然被碎尸了,是什么让她老公变得这么狠?
逐渐消逝的感情和利益。从婚内出轨来看,这两个人道德底线都不高,《中国新闻周刊》采访看到来女士居然婚内就出轨许先生,多少觉得这个人道德底线比较低,和她那张善良无害的脸不太搭。应该属于比较任性自私,离婚后和许先生结婚依然不离开村里,最终还把许先生户口迁过来,说明有一定能力,不像是一个纯粹的傻白甜。这样的女人往往有个性,并非一团软面,可能在大家看不到的地方,和许先生会有很多矛盾,慢慢积淀激化,最初的激情就在鸡毛蒜皮的生活琐碎中消磨殆尽,
人为钱死。从许先生交代以及邻居及亲戚透露的信息来看,两人一直有一些经济上的矛盾,婚前许先生就借钱不还间接导致第一次婚姻解体。婚后许先生在经济上属于弱势,炒股不稳定、有儿子要抚养等决定了他对来女士的经济依赖关系,一些小事积攒多了总会有一个出口,比如许先生大儿子结婚,他想把落在他和小女儿每人55平米(一共110)的房产给自己和前妻的儿子做婚房,这触动了来女士的利益,看报道说来女士大女儿也想要这套房,来女士自己还有小女儿,怎么也不可能把房子交给许先生儿子。
2、警方是如何确定杭州53岁女子已经遇害?
本人不是警方人员,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来分析一下具体原因,疏漏之处,敬请谅解!第一,从最开始来女士失踪时刻起,作为丈夫的许先生,在知道其没有带手机、钥匙、钱物及只穿一个吊带裙而没有穿鞋的情况下,没有选择怀疑出事了,更重要的是没有选择第一时间报警!第二,单位打电话说来女士没去上班的时候,才选择报警,这期间竟然跟没事的人一样,换做任何人都会想不通!第三,几次面对采访,显得很镇定,如果你们遇到了这种情况,相信一定会有情感的宣泄,而许先生竟然这么镇定的面对采访,显然有点想对警方及公众隐瞒什么,不符合逻辑!第四,家属第一时间看监控,然后又抽干小区内水池,这个好像应该交给警方来完成作业事,你许先生好像做的有点过了!是不是有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想引开警方的注意吗?让警方觉得你找人心切吗?那你早干什么来?第五,警方一定事后调取了小区周边的监控,并且确定了来女士一定没出这个小区,
因此,才会加大力度搜索小区,最后聚焦在小区化粪池。并且有了发现,竟然发现了来女士失踪时的衣物,另外,在警方派遣力量抽吸化粪池的时候,据小区人员讲,有人看到许先生多次出现在小区。这给警方的判断都加上了一个筹码,他已经害怕了,要看看警方到底找到了什么,尤其是(此为本人猜测)媒体开始谣传尸体已经在化粪池被找到,或许许先生已经彻底崩溃,漏出了让警方基本上确定的马脚,
警方就是用这样的心理战术找他的漏洞,然后警方确定后,马上发文澄清,此是谣言,但是在这件事情上,警方或许已经找到了足够证明人死亡的证据,只是尸体仍然没找到,不能妄下结论!为此,警方通告,人已经基本被害,后续会随着对犯罪嫌疑人的审问及对来女士的尸体搜索,最终公布于众!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谢谢,您的关注是对我最大的鼓励!!。
3、杭州被害女子家属会向许某某提起民事赔偿吗?
杭州被害女子来女士家属主要是她的两个女儿,因为小女儿只有11岁,而且她是犯罪嫌疑人许某某的亲生女儿,因此是否对许某某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主要看来女士的大女儿的态度。如果来女士的大女儿决定要求许某某进行民事赔偿,反而有可能是她原谅犯罪嫌疑人许某某的一种信号,按照常理,如果来女士的大女儿要求法院判处许某某死刑,她不会要求许某某一分钱赔偿,只要求法院判处许某某死刑为母亲来女士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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