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修改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决定(2009年3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公布)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二、第十条修改为:城镇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包括:(一)生育生活津贴;(二)生育医疗费补贴。三、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四、第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修改为三款,分别为:。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六条:六、相关部门名称的调整:本办法中的“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修改为“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保障局”修改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调整和修改后,重新公布。

2,居住证我在同一个区登记了在不同个社区可以办么还是要从新登记

居住证我在同一个区登记了,不可以在不同个社区办理,需要从新登记。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扩展资料:居住证登记,以上海市为例,境内来沪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居住地址变更,需要及时办理居住证信息变更。以上海市为例,持证人的居住地住址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个人和单位认为相关行政机关在《居住证》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持证人的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无法代办积分申请的,持证人可以直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单位改正或者直接受理。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居住证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沪府令58号)
如果是不同的区县,就需要去办理变更手续。在同区县都不需要办理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条件:《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带上原来的居住证和身份证等信息,到新的居住社区办理变更手续就可以了。扩展资料: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材料:1、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数码照相回执(申请人到开通网上认证的照相馆拍摄数码照相并取得照相回执)。3、按规定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之一:以从业提出申请的,由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劳动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后,持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办证人员名单集中申办证件。以拥有物业提出申请的,提交申请人所居住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产权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人才、海外人才身份申请居住证的人员,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创业或者文化艺术创作提出申请的,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确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以学习提出申请的,由全日制办学机构登录深圳市居住证网上申办系统,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后,持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办证人员名单集中申办;5、申请人为20—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的,应提供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有效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其中离异、丧偶、符合生育政策待孕和实施绝育措施一年及以上的提供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属“免查对象”内容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这张居住证带来的便利太多了
如果是不同的区县,就需要去办理变更手续。在同区县都不需要办理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条件:《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带上原来的居住证和身份证等信息,到新的居住社区办理变更手续。

3,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

为了推进《上海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7-2009)》,更好地树立典型,进一步提升本市物业管理水平,现将开展2007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和对历年获得建设部示范项目复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07年度示范项目 (一)申报条件 1、住宅小区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别墅小区2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工业区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大厦3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大厦(工地)使用率达85%以上。 2、取得“上海市物业管理优秀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一年以上。 3、物业管理企业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无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 (二)评选标准 考评严格执行建设部(2000)008号《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项目预评分值不得低于98分。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企业自评申报阶段 各物业管理企业对已获得市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根据申报条件经自评符合条件的,在8月30日之前向项目所在地区县房地局申报并提供申报项目的相关资料: (1)申报项目的文字说明介绍; (2)申报项目的建筑总平面图; (3)反映物业管理服务特色的照片20张以上(包括小区大门、环境绿化、房屋立面、车辆管理、技防设施、管理制度、小区管理处、保洁、维修、保安的作业场景等),照片统一采用JPG格式,刻制成光盘; (4)物业管理企业填写《2007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申报简表》(见附件一)、《2007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申报表》(企业可从“上海房地资源网”()下载)各一式三份,由项目所在地区县房地局初审通过后推荐上报。 2、区县房地局初审阶段各区县房地局9月1日~9月10日,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申报项目进行初审,于9月15日前,将初审合格的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后报市局物业处(见附件二)。 3、市局预评阶段 9月16日~30日,市局物业处将组织市物业行政事务中心、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预评,通过预评的项目推荐上报。 二、对历年来已获得部示范项目进行复验 1、各区县房地局要对本区内历年获得部示范的项目,按照《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进行复验并填写复验表(见附件三),同时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提交获得部示范项目后,巩固和提高管理服务的情况简述,并提供20张住宅小区或大厦、工业区现状照片,照片统一采用JPG格式,刻制成光盘,于9月15日将复查汇总情况报市局物业处(见附件四)。 2、对检查中发现管理水平下降、业主意见较大的项目,要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在一周内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做好回访复查工作。 3、对整改不力,已不能起到先进示范作用的物业管理项目,区县房地局汇总情况报市局物业处复验后,报建设部建议撤消其示范项目称号。如果不和你的胃口,可以去这里看看,所有上海市的房地政策法规都在了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助动车被偷是否存在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的行为,如有要赔。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从人道上和给业主安慰,给予一些补贴。
上海称为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

4,关于上海居住证的办理

1,可以享受4险1金,也就是你说的5金 2,不会有任何影响的~~ 3,我也是07届的,现在在上海工作,有很多同事前段时间办理了居住证,所以还比较了解,如果你现在还没有办理的话,是需要健康证明,因为年后我们就属于往届毕业生了,年前还属于应届毕业生,所以不需要 你要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继续哈~~ 希望新的一年在上海能工作顺心^_^
建议你自己去问一下会更详细的,个人建议,祝你愉快。(*^__^*) 嘻嘻……
上海市居住证 居住证制度为了保障来沪人员合法权益,加强管理和服务,上海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人口现居住地的登记、管理制度。通过上海招聘在线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分为1年。 ◆办理依据 《引进人才实行制度暂行规定》(2002年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发布) ◆居住证的办理条件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以不改变其户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投资、创业的境内引进人才,以及引进人才的配偶和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在本市有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的非本市户籍从业人员;(45岁以下) 投靠具有本市户籍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的来沪人员; 就读于本市大中专院校,常住户口未迁入本市的人员,来本市接受非学历教育等需居住6个月以上的人员。 ◆持有居住证可以享受的相关待遇 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可以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登记。 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其《居住证》的有效期在一定年限以上的,可以申请子女在本市就读。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由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具备相应接收条件的学校就读。符合规定的境内人员的子女,取得本市高中毕业文凭的,可以参加上海卷统一高考,报考本市部委属高校、在外地有招生计划的市属高校或者民办高校。持有《居住证》的境外人员的子女,在语言文字适应期内,参加本市升学考试的,可以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 持有《居住证》的境内人员,其在户籍所在地建立的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不转移。离开本市时,本市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转移到其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当地未建立社会保险机构的,将其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按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离开本市时,本市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医疗帐户储存额转移到其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当地未建立社会保险机构的,将其个人医疗帐户储存额及其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持有《居住证》的境内人员,可以按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已在户籍所在地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将在户籍所在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本市住房公积金帐户,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年限和余额,可以与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年限和余额累计计算。离开本市时,可按规定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存储余额转移手续。 持有《居住证》的境内人员,在本市工作并暂住1年以上的,可以按照*部的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 ◆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的基本材料 1.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两份) 2.上海市税务部门出具的个调税单或己缴个人所得税证明(最近三个月) 3.本人的外省市居民户口簿(含首页)或户籍证明和有效身份证(已婚人员为配偶申领《居住证》随员的还应提交 《结婚证》和配 偶身份证,主证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两份) 4.本市的住所证明(买房的出具产权证或预售合同,租房的出具租赁合同,在亲戚家居住的出具户主本市户口簿 及户主的书面证 明,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书面证明) 5.上海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有效期为近三个月以内) 6.本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7.聘用(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合同的截止期离交材料日以后起码要有六个月以上) 8.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8.1.专业技术证书或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 8.2.已经在沪创业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投资的验资报告和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聘用本市员工的,还需出具劳动部门的书面证明 8.3.申领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出具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及结婚证:申领人父母为本市户籍的,出具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及相应 ◆证明 注:申请材料除外地户口簿可提供复印件,健康状况证明和申领表提供原件,其他都应出具相关的正文(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需留一段时间送交验证,择时退还,其他收取的材料一概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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