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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82年国家规定产假天数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这90天又分为: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两部分。 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
产假为90天是合理的。 劳动法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1982年国家规定产假天数

2,河南省洛阳市规定的产假有多少天

国家法定产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条例规定的可延长产假三个月。 法律规定: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河南省洛阳市规定的产假有多少天

3,40天妇女小产假多少天

1、劳险字2号《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2、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首先需要确定的是您的情况不是超生,而是执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应当适用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法规。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即只要国家有关于计划生育关于假期的规定,您就可以享受。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二款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这里并未区分是否已经生育孩子)

40天妇女小产假多少天

4,女教师产假有多久

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共五个月,如遇寒暑假,假期顺延),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晋级提资不受影响。生育计划内二孩的,不享受晚育休假待遇,产假三个月,工资照发。女教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经医疗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寒暑假期属于我国的法定假期,所以不算在产假内.晚婚公民(包括男教师满25周岁,女教师年满23周岁)除享受国家规定的正常3天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晚育的除享受国 家规定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这样算来,如果女教师全部具备晚育、难产条件的,她的产假总计应该有135天,其中产前有15天假期。 原国家教委《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1992年3月30日),同意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休假时间可以顺延。

5,产假放多久

1、按国家劳动部的规定: 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持结婚证申请3天婚假; 晚婚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另增加假期10天; 国家劳动总局和财政部于1980年2月又规定: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再给予路程假。 2、1988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女职工在生育产假及享受待遇: ——女职工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的增加60天;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工资:产假工资以女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拨付,标准为90天,属晚晚育的,增加产假60天;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属多胞胎生育的,每增加一胎,增加产假15天,属计划内允许生二胎的,如果第一胎已享受150天产假工资的,第二胎只能享受90天;如果第一胎享受90天的,第二胎应享受150天。
咋了 你怀BB了啊?
一般早婚为90天,晚婚为105天。 难产加15天。 产假所有薪资与平时一样,切忌不可只拿底薪,还包括奖金,补贴什么的。。。

6,产假规定陕西省事业单位产假多少天

关于产假1、按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2、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凡是在我省境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生育保险事务。财政、物价、卫生、食品药品监督、人口计生等部门及工会和妇联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工作。女职工怀孕7个月含 以上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产假期间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并持有县以上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相关证明的增加90天。女职工生育符合以上多项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天数累加计算,最高不超过180天。女职工怀孕不满3个月含 流产的产假15天;3个月以上4个月含 以内流产的产假30天;4个月以上7个月含 以内流产的产假42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流产 前一个月的缴费工资除以30再乘以本办法规定的产假天数计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更多事业单位招考信息请关注中公山西事业单位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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