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法律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劳动法”的条文,简称劳动法、第三十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权利,每周至少允许一天,法律依据: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1、 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内容是什么法律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劳动法”的条文,简称劳动法、第三十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权利,每周至少允许一天。法律依据: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 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补偿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赔偿约定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时间及其工资计算的,用人单位每工作一年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0.5个月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3、 劳动法三十八条规定全文第三十八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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