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条例是这样的,你有什么具体的情况还请写明

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

2,关于新劳动法中经济补偿金的若干问题

问题逐一回答:1、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是必须在合同到期的30天前通知劳动者。因为该法中从未有这一规定。但是《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提及: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2.不需要支付“待通知金”。关于“待通金”的问题《劳动合同法》中只有第40条涉及,并且必须满足二个条件:1)三种情形;2)未提前30天通知。只有满足这二个条件方可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3.可以。因双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已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存在隶属关系了。4.我看到经济补偿金是从最后一次合同算起,如果第一份合同从2008年11月1号到2010年10月31号,到期后又续签三年从2010年11月1号到2013年10月31号,如果在2010年12月份,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只需要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吗?不是,如果劳动者一直是在同一家用人单位工作,那么工作年限应连续计算。即从2008年11月至2010年12月,以此为基数大致为2个月。(参见劳动合同法第47条)如果是违法解除的应支付双倍(第87条)。补充一下,一般来讲,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那么违法的可能性都比较大。

关于新劳动法中经济补偿金的若干问题

3,关于经济补偿

http://zhidao.baidu.com/q?word=%BE%AD%BC%C3%B2%B9%B3%A5%BD%F0&ct=17&pn=0&tn=ikaslist&rn=10 类似问题很多,请查看上面这个网址。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第五条、第七条,京劳关发199545号转发文中的第二条规定:劳动者由于下列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①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支付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每满1年支付相当于本人1个月的工资收入的补偿金,不满1年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同时未满一年的按一年算,所以是两个月。另外,如果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职工的话,还可以向公司要求追加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word=%BE%AD%BC%C3%B2%B9%B3%A5%BD%F0&ct=17&pn=0&tn=ikaslist&rn=10

关于经济补偿

4,新劳动法关于经济补偿金上限问题

98"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相关规定,满足以下情形经济补偿金是有上限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工资没有高于相关规定,是没有上限的,那么经济补偿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1、新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金上限的相关规定如下: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按12个月赔偿
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最高补偿12个月。
不知道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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