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卖小哥送餐出车祸 到底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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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从外卖小哥和平台建立关系说起。一般流程都是,外卖平台发布招聘广告,外卖小哥到平台应聘,经过资格审查甚至面试才能成为平台的“骑手”。平台为外卖小哥们提供颜色靓丽的工作服、配送保温箱,通过平台自行开发的APP签到、考核,并规定了严格的KPI考核体系。对外卖小哥进行了超出其接受程度的系统化管理。而且,很多平台在外卖小哥注册时特别约定了,双方不是劳动关系,不是雇佣关系的条款,配送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意外也由快递小哥本人自行承担。

2,外卖小哥出车祸死亡买家有责任吗

外卖小哥在送餐过程中出车祸死亡的,买家是没有责任的,送餐死亡是属于工伤的情形,用人单位应该为外卖小哥申请工伤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外卖小哥出车祸死亡买家有责任吗

3,外卖送餐撞伤路人 *判决饿了么赔偿

送外卖的“小哥”在送餐时撞伤路人 ,*应当判决外卖雇主”饿了么”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安徽*网讯 随着科技发展和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外卖送餐业务飞速发展。但随着外卖公司的增多,竞争日趋激烈,而送餐时间短往往成了各大公司的竞争王牌。为了赶时间,送餐小哥往往在路上风驰电掣,一路狂飙。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7月17日,天长市人民*就审理了一起外卖小哥送餐过程中撞伤路人的案件。2017年3月,饿了么旗下送餐员梅某骑电动自行车在本市永福路段与时某所骑电动自行车相撞,致时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交管部门认定梅某承担全部责任。时某受伤经医院治疗,各项损失计19937.86元。*审理认为,梅某系饿了么工作人员,其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时某受伤,故应由饿了么承担侵权责任,时某要求承担赔偿责任之诉求符合法律规定,综合时某的伤情及实际损失,判决饿了么外卖服务站赔付时某各项损失7508.06元。
送外卖的“小哥”在送餐时撞伤路人 ,*应当判决外卖雇主”饿了么”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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